原文
余既取《難經》「傷寒有五」之文,明仲景撰用《難經》之意,凡溫熱之治,即當求諸傷寒之論者無疑義矣。
我已經取用《難經》「傷寒有五」的文字,明白張仲景編寫《傷寒論》時採用《難經》的意圖,凡是溫熱的治療,就應當從傷寒的論述中尋求,這是毫無疑問的。
原文
而其「二曰傷寒」與「四曰熱病」、「五曰溫病」,則傷寒自是傷寒,溫熱自是溫熱,正有不可不辨者。而余謂此亦最易辨也。何以辨之?則仍辨以《傷寒論》太陽、陽明兩經之證。
然而其中「二叫傷寒」與「四叫熱病」、「五叫溫病」,傷寒自然是傷寒,溫熱自然是溫熱,確實有不得不加以辨別的必要。而我說這也是最容易辨別的。如何辨別呢?就是仍然以《傷寒論》中太陽、陽明兩經的證候來辨別。
原文
以經言之,太陽在外,陽明在內;以證言之,太陽為表,陽明為里。傷寒由表入里,其始僅為太陽證。溫熱由里出表,其始即為陽明證。苟非能識傷寒,何由而識溫熱?苟非能識傷寒之治,何由而識溫熱之治?
從經脈的角度來說,太陽經在外,陽明經在內;從證候的角度來說,太陽屬表,陽明屬裡。傷寒從表入裡,發病開始只是太陽證。溫熱由裡出表,發病開始就是陽明證。如果不能認識傷寒,從哪裡能認識溫熱?如果不能認識傷寒的治療方法,從哪裡能認識溫熱的治療方法?
原文
人苟於太陽、陽明之部位,既從兩經歷歷辨之,再勘定其人之所病,或僅在於太陽,或已在於陽明,而寒與溫之分途,自截然而不爽。故必能識傷寒,而後能識溫熱也。
醫生如果在太陽、陽明的部位上,已經從兩條經脈逐一辨別,再審定這個人所患的病,或者只在太陽,或者已經在陽明,那麼寒與溫的分別,自然清楚分明而不會有差錯。所以必須能認識傷寒,然後才能認識溫熱。
原文
用藥之法,傷寒起自太陽,惟辛溫始可散邪,不得早用辛涼;溫熱起自陽明,惟辛涼始可達邪,不得仍用辛溫。寒與溫皆稱汗病,病之初皆當汗解。
用藥的方法,傷寒從太陽開始,只有辛溫才能散邪,不能過早使用辛涼;溫熱從陽明開始,只有辛涼才能達邪,不能仍然使用辛溫。寒與溫都稱為汗病,發病初期都應當用發汗的方法來解除。
原文
而辛溫之與辛涼則有一定之分際,而不可混者。故必能識傷寒之治,而後能識溫熱之治也。
然而辛溫與辛涼有一定的分界,而且不可以混用。所以必須能認識傷寒的治療,然後才能認識溫熱的治療。
原文
且夫《傷寒論》之有青龍、白虎也,蓋因傷寒初起,失用溫散,寒邪內傳,便成溫熱。
再說《傷寒論》中有青龍湯、白虎湯,那是因為傷寒初起,錯誤使用了溫散的方法,寒邪向內傳變,便成為溫熱。
原文
治必改就寒涼,故兩方並用石膏,而其分則在一用桂、麻,一不用桂、麻。
治療必須改用寒涼的藥物,所以兩方都並用石膏,而它們的區別就在於一個用桂枝、麻黃,一個不用桂枝、麻黃。
原文
有桂、麻者,不可用於溫熱病專屬陽明之候,但可用於傷寒病欲轉陽明之候。
有桂枝、麻黃的方劑,不可用於溫熱病專屬陽明階段的證候,但可用於傷寒病將要轉入陽明階段的證候。
原文
無桂、麻者,則即可用於傷寒病已入陽明之侯,即可用於溫熱病發自陽明之候,蓋其時陰為熱傷,傷津傷液,惟寒涼之撤熱力始足以救陰。熱之不撤,陰即有不克保者。
沒有桂枝、麻黃的方劑,則既可用於傷寒病已經進入陽明的階段,也可用於溫熱病發自陽明的階段,因為那時陰液被熱邪所傷,津液受損,只有寒涼藥物的撤熱力才能足以挽救陰液。熱邪如果不被撤去,陰液就有不能保全的。
所以黃芩、黃連、石膏、大黃,都是用來治療溫熱的,不是用來治療寒的。
原文
只除去起首桂、麻二物,則《傷寒論》中方大半皆治溫治熱方矣。
只要去除開頭的桂枝、麻黃這兩味藥,那麼《傷寒論》中的方劑大部分都成為治療溫病和熱病的方劑了。
原文
凡傷寒發熱者不渴,如服桂枝湯已而渴,服柴胡湯已而渴,不惡寒反惡熱,始初惡寒,一熱而不復惡寒。凡傷寒欲解時,寒去而熱亦罷。
凡是傷寒發熱的病人不口渴,如果服用桂枝湯後就口渴,服用柴胡湯後就口渴,不惡寒反而惡熱,開始時惡寒,一旦發熱就不再惡寒。凡是傷寒想要緩解的時候,寒邪去除而熱也隨之消失。
原文
若寒去熱不罷,汗出仍熱而脈躁疾,皆溫病之的候也。
如果寒邪去除但熱不消退,汗出仍然發熱而脈象躁動急促,都是溫病的典型證候。
原文
病之始自陽明者為溫,即始自太陽而已入陽明者亦為溫。是故太陽病發熱而渴,不惡寒者為溫病。
病從陽明開始的是溫病,即使從太陽開始而已傳入陽明的也是溫病。所以太陽病發熱而口渴、不惡寒的是溫病。
原文
此一條本以「太陽病發熱」五字為句,以「而渴不惡寒者」六字為句。
這條文字本來是以「太陽病發熱」五個字為一句,以「而渴不惡寒者」六個字為另一句。
前面五個字屬於太陽,而下面的「渴不惡寒」就是陽明。
原文
又太陽病,桂枝證,醫反下之,利遂不止,脈促者,表未解也。喘而汗出者,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。
又有太陽病,屬桂枝證,醫生反而用下法,腹瀉就止不住,脈象急促的,是表證還沒有解除。氣喘而出汗的,用葛根黃連黃芩湯主治。
原文
此一條,桂枝證本太陽病,而以醫誤下,遂入陽明。
這條,桂枝證本是太陽病,但因為醫生誤用下法,於是傳入陽明。
前面六個字屬於太陽,而下面的脈促、喘、汗就是陽明。
原文
觀此兩條之渴也,喘也,汗也,脈促也,不惡寒也,皆屬溫熱,即皆屬陽明。
觀察這兩條中的口渴、氣喘、出汗、脈象急促、不惡寒,都屬於溫熱,也就是都屬於陽明。
原文
而條首仍冠以「太陽」字者,正令人於「渴」、「利」等字,知其病之已從太陽傳入陽明,急當專就陽明治也。
然而條文開頭仍然冠以「太陽」字,正是要人從「渴」、「利」等症狀,知道病情已經從太陽傳入陽明,應當趕緊專門從陽明來治療。
原文
若因其上有「太陽」字,仍作太陽觀,仍用太陽方,或並認作太陰病者,皆非能識溫熱者也。
如果因為條文上有「太陽」字,仍然當作太陽病來看,仍然用太陽病的方劑,或者一併認定為太陰病的,都是不能認識溫熱病的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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