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答問

卷二

25.陰火、陽火的治療各有什麼宜忌?

卷二/25.陰火、陽火的治療各有什麼宜忌?11
原文
問:陽火陰火之別,請再申明其義。陽火陰火,李時珍《綱目》火部,趙學敏《本草拾遺》,徵引甚繁,無非好異矜奇,舉天火地火及動物植物各火,強辨臆斷。
白話
問:陽火和陰火的分別,請再說明其中的道理。關於陽火和陰火,李時珍的《本草綱目》火部,以及趙學敏的《本草拾遺》,引用的資料很多,無非是喜歡標新立異、炫耀奇特,列舉天火、地火以及動物植物各種火,強行分辨、主觀臆斷。
原文
而於人則舉君火相火三昧火,憑虛傅會,眾說紛紜,皆是辨火類之陰陽,未揭火病之陰陽也。
白話
然而對於人體,卻只提到君火、相火、三昧火,憑空牽強附會,眾說紛紜,都是在辨別火類的陰陽,並沒有揭示火病的陰陽。
原文
臟腑既有陰陽,故熱證屬陰者為陰火,熱證屬陽者為陽火。
白話
臟腑既然有陰陽,所以熱證屬於陰的就是陰火,熱證屬於陽的就是陽火。
原文
陽火者猶言實火也(本體實熱之人,誤服滋補溫補,填實各經熱證,均謂之實火)。
白話
陽火就是所說的實火(本身是實熱體質的人,誤服了滋補、溫補的藥物,填實各經的熱證,都稱為實火)。
原文
又外鑠之火也(如風火燥暑濕諸證,未經清理,遽進滋補,辛溫逼迫各經實火者,謂之外鑠陽火)。尤甚者為邪火。
白話
又是外來侵襲的火(如同風、火、燥、暑、濕等證,還未清理乾淨,就急著服用滋補藥物,用辛溫的藥物逼迫各經的實火,這就稱為外來侵襲的陽火)。更嚴重的稱為邪火。
原文
(如傷寒邪傳少陰,或傷暑邪入少陰,均能於三時中灼涸腎水,謂之邪火。腎經本無實火,皆由他經所移。又腎不可犯,惟急從脾經大瀉邪焰,乃能挽回,稍遲則百不救一。)陰火者猶言虛火也,又內炎之火也。
白話
(如同傷寒病邪傳變到少陰,或者傷暑病邪侵入少陰,都能在短時間內灼燒耗竭腎水,稱為邪火。腎經本來沒有實火,都是從其他經絡轉移而來。另外腎不能侵犯,只能趕緊從脾經大力瀉除邪熱,才能挽救,稍有延遲就幾乎無救了。)陰火就是所說的虛火,又是體內虛熱的火。
原文
(或熱人誤服溫補辛散各藥,燥損真陰,或本是陽火病,誤投滋陰潤補藥,引陽火入陰分,皆可成陰火內傷。或縱欲不節,以致火旺陰虧者,皆曰虛火。)陽火如烈日照地,受光之處熱極,而尚未虧耗,故實而可瀉;陰火如爐灰中火,被烤之炭,熱極而半已灼枯,故虛而難瀉。醫者宜辨准虛實。
白話
(或者發熱的人錯誤地服用了溫補、辛散的藥物,燥熱損耗了真陰;或者本來是陽火病,錯誤地使用了滋陰潤補的藥物,引導陽火進入陰分,都可能形成陰火內傷。或者縱慾不節制,導致火旺陰虧,都稱為虛火。)陽火就像烈日照射大地,受到陽光的地方非常炎熱,但還沒有耗損枯竭,所以屬實可以瀉下;陰火就像爐灰中的火,被烘烤的木炭,雖然熱到極點但已經半焦枯損耗,所以屬虛難以瀉下。醫生應該詳細辨別虛實。
原文
(法詳前論內傷各條,尤宜辨舌色為主。)看是陽火者,以雲雨之藥盪滌之,如石膏、知母、三黃、羚角、龍膽、暹犀等苦寒之品,皆涼藥之屬於陽分者,灑掃臟腑,推陳致新,必無流弊。
白話
(治療方法在前面論述內傷的各條款中詳述,尤其應該以辨別舌色為主。)看起來是陽火的,用雲雨般的藥物來蕩滌清除,例如石膏、知母、三黃、羚羊角、龍膽草、暹羅犀角等苦寒的藥物,都屬於涼藥中偏於陽分的,能清掃臟腑,排除陳舊的病理產物,促進新的生機,一定沒有後遺症。
原文
(若邪火內傳,只有四黃大承氣湯白虎湯合用連投,急涼急下,他法必誤。)凡尋常陽火內傷各雜證,其人亦多貌瘦骨疼,病者醫者,皆執陰虧之說,必以滋陰藥治之,膠滯淤膩,日久弄假成真,不可救藥。
白話
(如果邪火已經傳入體內,只有四黃大承氣湯和白虎湯合在一起接連使用,快速清熱、快速瀉下,其他方法必然會延誤病情。)一般尋常的陽火內傷各種雜證,病人也大多形體消瘦、骨節疼痛,無論病人還是醫生,都固執於陰虛虧損的說法,必定用滋陰藥物來治療,反而會阻礙氣機、淤積膩滯,時間久了把假的變成真的,無法挽救。
原文
(陳修園有太陽當天,爝火自熄及火能生水諸說,幾乎願吃熱藥死,勿吃涼藥生矣,害人不淺。)看是陰火者,宜以滋陰之劑浸潤之,如生地、二冬、六味等甘寒之品,皆涼藥之屬於陰分者。
白話
(陳修園提出太陽當空、火焰自然熄滅,以及火能生水等說法,幾乎讓人寧願吃熱藥而死,也不願吃涼藥存活,害人不淺。)看起來是陰火的,適宜用滋陰的方劑來滋潤浸潤,例如生地、天冬麥冬、六味地黃丸等甘寒的藥物,都屬於涼藥中偏於陰分的。
原文
蓋虧損已極,勉為補苴,不可用苦寒重藥,戕伐殘根,時醫尚能知之。尤不可用溫補升提藥。燒其餘燼,則時醫多昧此理矣。
白話
因為陰分已經損傷到極點,只能勉強補救,不能用苦寒重症藥物,那樣會傷害根本。時下的醫生還能明白這個道理。但更不能用溫補升提的藥物,那樣會把剩餘的陰分也燒盡,可惜很多醫生對這個道理並不清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