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答問

卷一

11.臟腑在舌面上的分屬部位如何?

卷一/11.臟腑在舌面上的分屬部位如何?4
原文
問:舌與臟腑相應,何以辨之?軒轅氏有云:「舌為人身之根苗,脈乃人身之枝葉。斷手足者或可補,斷舌本者無可救。」凡人有病,見於舌而應於脈,能辨舌色,能診脈理,症自顯然。
白話
問:舌頭與臟腑互相對應,要如何辨別呢?軒轅氏曾說:「舌頭是人體的根本苗芽,脈搏是人體的枝葉。砍斷手腳或許還能補救,砍斷舌根的人卻無藥可救。」凡是人有疾病,會表現在舌頭上而反應在脈象中,能夠辨別舌色、能夠診察脈理,病症自然就明顯了。
原文
舌根主腎命大腸,應小腸膀胱;舌中左主胃,右主脾,左右合之,脾胃互相應;舌尖面上中間界主肺,舌尖主心、心包絡、小腸、膀胱,應大腸命;舌邊左主肝,右主膽,左右合之,肝膽互相應。
白話
舌根主管腎、命門、大腸,對應小腸與膀胱;舌頭中間左側主管胃,右側主管脾,左右合起來,脾與胃互相對應;舌尖上面中間的界線主管肺,舌尖主管心、心包絡、小腸、膀胱,對應大腸與命門;舌頭邊緣左側主管肝,右側主管膽,左右合起來,肝與膽互相對應。
原文
全舌根統為下焦應,舌中統為中焦應,舌尖統為上焦應。
白話
整個舌根總合起來對應下焦,舌頭中間總合起來對應中焦,舌尖總合起來對應上焦。
原文
上焦心肺居之,中焦脾胃居之,下焦肝腎膀胱大小腸居之,此三焦之應也。列圖於上。
白話
上焦是心與肺所居之處,中焦是脾與胃所居之處,下焦是肝、腎、膀胱、大腸、小腸所居之處,這就是三焦的對應關係。以上列舉圖示於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