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每年於臘月二十四浸起,正月初一日食起,服至初七。即鄰家有出痘者不侵,即侵必輕。白話提出修訂每年從臘月二十四日開始浸泡,正月初一開始吃,連續服用到初七。這樣即使鄰居家有長水痘的孩子也不會被傳染,即使被傳染,症狀也一定輕微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