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居集

屢散

攻補托論

屢散21
原文
吳澄曰:古今言治外感者,不出汗、吐、下三法,三者之中,總為攻之一法,曰補、曰和,共為五法矣。
白話
吳澄說:古往今來論述治療外感病的,不外乎汗、吐、下三種方法,這三種方法,總稱為攻法,再加上補法和和法,總共成為五種方法了。
原文
余於五法之中,改和為托,則又約為攻、補、托三法矣。
白話
我在五法之中,把和法改為托法,於是又歸納為攻、補、托三種方法了。
原文
蓋邪氣熾盛,非攻不除,在表宜汗,在上宜吐,在下宜下,隨其所在而攻之,此攻之妙也。
白話
邪氣熾盛時,不用攻法就不能去除,在體表適合發汗,在上部適合催吐,在下部適合攻下,根據邪氣所在部位而攻治,這就是攻法的精妙之處。
原文
然稟質素弱,元氣不充,不能攻者而攻之則殆矣。邪退宜補,補者補其不足也。
白話
然而如果病人體質素來虛弱,元氣不充足,不能使用攻法卻勉強攻治,那就危險了。邪氣退去後適合用補法,補法是補其不足。
原文
陽虛者補陽,陰虛者補陰,氣虛者補氣,血虛者補血,此治邪於未萌,或治邪於將退,此補之善也。
白話
陽虛的補陽,陰虛的補陰,氣虛的補氣,血虛的補血,這是在邪氣尚未萌發或邪氣將要退去時進行治療,這是補法的好處。
原文
然倘外邪未清,而概補之,寧不助紂為虐乎?邪居半表半裡宜和,和者,和其半表裡也。
白話
但是如果外邪尚未清除,卻胡亂使用補法,豈不是助紂為虐嗎?邪氣停留在半表半裡時適合用和法,和法是調和半表半裡。
原文
邪在表則汗,邪在裡則下,半表半裡不可汗、下,宜從中治,法當和之。然和之而有不能和者,則惟托之一法為最。
白話
邪氣在表就發汗,邪氣在裡就攻下,半表半裡不能發汗也不能攻下,應該從中治療,方法應當是和法。然而用和法而有不奏效的,那麼只有托法最為適宜。
原文
凡邪在表,表可托也;凡邪在裡,里可托也;邪在中焦,中可托也;邪在三陰,陰可托也;邪在三陽,陽可托也。
白話
凡是邪氣在表,可以托散於表;邪氣在裡,可以托出於裡;邪氣在中焦,可以托散於中焦;邪氣在三陰,可以托出於陰分;邪氣在三陽,可以托散於陽分。
原文
托者,迴護元氣也,必不以病之強弱為強弱,而總視人身之元氣強弱為強弱也。故攻補之中,總寓托之一法焉。
白話
托法,是迴護元氣的方法,絕不把疾病的輕重作為標準,而總是以人體元氣的強弱為依據。所以在攻法和補法之中,都蘊含著托法。
原文
人身元氣之盛衰異質,邪正之強弱異勢,病機之寒熱異情,臟腑之虛實異症,豈可執一?
白話
人體元氣的盛衰各有不同體質,邪氣與正氣的強弱情勢不同,病機的寒熱情況不同,臟腑的虛實證候不同,怎麼可以固執於一種方法呢?
原文
故體強利用攻,體虛利用補,虛中挾實利用托。斯法也,雖盧扁復起,不易吾言矣。蓋病有病之虛實,元氣亦有元氣之虛實。
白話
所以體質強健的宜用攻法,體質虛弱的宜用補法,虛中夾實的宜用托法。這個方法,即使扁鵲再世,也不會改變我的說法。疾病有疾病的虛實,元氣也有元氣的虛實。
原文
能知元氣之虛實,足以制病之虛實,則料病觀變,操縱由我。
白話
能夠了解元氣的虛實,足以制約疾病的虛實,那麼預料病情觀察變化,掌控自如。
原文
且六淫之氣,何地不有,四時更變,何歲不然,只顧沖和之元氣以為主宰,不必以外邪之所感為重輕。
白話
況且六淫之氣,哪裡沒有?四季更替變化,哪年不是這樣?只要注重沖和的元氣作為主宰,不必以外邪的感受程度作為輕重標準。
原文
苟吾身之壯旺,即所感雖重,重亦輕也;苟吾身之衰弱,即所感雖輕,輕亦重也。
白話
如果我們身體強壯旺盛,即使感受的邪氣很重,重也變成輕;如果我們身體衰弱,即使感受的邪氣很輕,輕也變成重。
原文
氣煦血濡,精神完固,隨其所感而應之,則用攻,攻可也;用補,補亦可也;用托,托亦可也。
白話
氣血溫煦濡潤,精神完固,根據所感受的邪氣而應對,那麼用攻法,攻法可以;用補法,補法也可以;用托法,托法也可以。
原文
不然,倘元氣空虛,氣血虧竭,而欲用攻,攻可克乎?
白話
否則,如果元氣空虛,氣血虧耗枯竭,卻想用攻法,攻法能成功嗎?
原文
精神不足,真元無存,而欲用補,補可起乎?
白話
精神不足,真元已經沒有了,卻想用補法,補法能恢復嗎?
原文
邪實正虛,真元枯槁,而欲用托,托可出乎?
白話
邪氣實而正氣虛,真元枯槁,卻想用托法,托法能托出邪氣嗎?
原文
大抵攻、補、托三法,而托常居攻、補之中,能托則可以補,可以無補;能托則可以攻,可以無攻,權衡在我,是三法總歸之於托之一法也。
白話
大體上攻、補、托三法,而托法常常居於攻、補之中,能夠托就可以補,可以不必補;能夠托就可以攻,可以不必攻,權衡在於我,這三法總歸結於托法這一個方法。
原文
而托之一法,亦兼二法焉,兼攻而托,是為解托;兼補而托,是為補托,是二法仍歸之一法也。
白話
而托法這一個方法,也兼顧二法,兼用攻法而托,稱為解托;兼用補法而托,稱為補托,這樣二法仍然歸結於一法。
原文
此所謂審元氣之盛衰,察病情之虛實,而施攻、補、托之三法也。其二法十三方,見上集治法。
白話
這就是所謂的審察元氣的盛衰,觀察病情的虛實,而施用攻、補、托三法。其中的二法十三方,見於上集的治法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