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凡一切陽虛者,皆宜補中發散;一切陰虛者,皆宜補陰發散;挾熱者,皆宜清涼發散;挾寒者,皆宜溫經發散;傷食者,則宜消導發散。
所有陽虛的人,都適合用補中益氣的方法來發散;所有陰虛的人,都適合用滋陰的方法來發散;挾帶熱邪的人,都適合用清涼的方法來發散;挾帶寒邪的人,都適合用溫經的方法來發散;因飲食積滯致病的人,則適合用消食導滯的方法來發散。
原文
感重而體實者,散之當重,宜麻黃湯之屬;感輕而體虛者,散之當輕,宜參蘇飲之屬。
感受外邪重且體質壯實的人,發散應當用重劑,適合麻黃湯之類的方劑;感受外邪輕且體質虛弱的人,發散應當用輕劑,適合參蘇飲之類的方劑。
況且東南地區,不同於西北地區,地理環境不同,用藥也大有區別。
原文
其有陰虛陽虛,挾寒挾熱,兼食而為病者,即按法治之。
那些有陰虛陽虛、挾帶寒邪熱邪、兼有飲食積滯而生病的人,就按照相應的治法來處理。
原文
但師古人之意,不可盡泥古人之方,隨時隨症,酌量處治可耳。
只要學習古人的用意,不可完全拘泥於古人的方劑,依照時間和症狀,斟酌處理就可以了。
原文
澄按:散方之制,散表邪也。風寒在表不散,邪何以出?然散之之法,亦難言矣。
澄按:發散方劑的制定,是用來發散體表的邪氣。風寒之邪在體表如果不發散,邪氣如何能排出?然而發散的方法,也很難說清楚啊。
原文
當散而不散者,謂之失汗;不當散而散者,謂之誤汗;當散而屢散不休者,謂之過汗;當散而散之太峻者,謂之亡陽。
應當發散卻不發散,稱之為失去發汗的機會;不應當發散卻發散,稱之為誤用發汗;應當發散卻反覆發散不停,稱之為發汗過度;應當發散卻發散得過於峻猛,稱之為亡陽。
原文
如元氣虛弱之體,感冒風寒,雖有表症,亦不可屢散、峻散,以傷其元,只宜和解,或兼補兼托,達邪外出。
例如元氣虛弱的人,感受風寒,雖然有表證,也不可反覆發散、峻猛發散,以免損傷元氣,只適合用和解的方法,或者兼顧補益和托散,使邪氣透達外出。
原文
若概以表散治之,一表不已則再表,再表不已,則屢屢表之,汗出淋漓,邪終不解,而津液為之虧竭,真元為之重傷矣。
如果一概用表散的方法治療,一次表散不行就再次表散,再次表散不行就反覆表散,汗出淋漓,邪氣最終不能解除,而津液因此虧耗枯竭,真元因此受到嚴重損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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