不居集

朱丹溪治虛損法

朱丹溪治虛損法

朱丹溪治虛損法3
原文
吳澄曰:丹溪治虛損之法,專主乎降。蓋為虛損門中陰虛火旺者立法,亦非概治虛損證也。
白話
吳澄說:丹溪治療虛損的方法,主要著重於降。這是為了虛損範圍中陰虛火旺的人所設立法則,並非一概治療所有的虛損證。
原文
氣下陷而不能升者,當用東垣之法為先;火上升而不能降者,則用丹法之法莫緩。
白話
氣下陷而不能上升的人,應當以東垣的方法為優先;火上升而不能下降的人,則使用丹溪的方法不可延緩。
原文
此陰陽對待一定之理,合二公之法而參之,則無一偏之弊耳。
白話
這是陰陽相對應的固定道理,融合兩位先生的方法來參考運用,就沒有偏頗的弊病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