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(4)感覺性攪風癲。來自耳鳴、耳響、聲音難聽取。不快之嗅覺及味覺、視覺障礙等。患者所現之色澤。則紅色尤多。有時見可恐之幻覺。形體陷於暴躁。
(4)感覺性攪風癲。來自耳鳴、耳朵嗡嗡作響聲、聲音難以聽取、不愉快的嗅覺及味覺、視覺障礙等。患者所見的顏色則以紅色居多。有時會見到可怕的幻覺。性情變得暴躁。
原文
癲癇發作。大抵以號叫始。患者俄然亡失神識而倒。此神識之亡失。程度頗強。當患者發作之際。雖其身陷沒於火中。蒙劇甚之火傷。尚屬不能自知。發作起時。顏面及全身之皮膚呈蒼白色。全身之筋肉現強直性之痙攣。經數秒時之後。始見間代性之筋肉痙攣。此際眼球振盪遂迴轉於肉上方。顏面筋肉。極度傾斜。下顎骨與上顎骨互相接著。移動於側方。起強度之間代性。鬥牙之音。遠處即能聽得之。舌輾轉於口腔內。嵌入列齒之間。屢遭損傷。排出染著血樣之唾液。而泡沫狀之唾液。亦從口唇之間流出。此恐系因嚥下筋。起間代性痙攣。不能嚥下唾液之所致。背部筋肉之間代性痙攣。亦現顯著之全身痙攣。患者輾轉反側。呼吸為不正之結滯。往往放鼾聲、咽雷樣之騷鳴。肢部營種種運動。拇指插下放其餘諸指中。致拇指之伸展甚為困難。筋肉收縮之力極強大。往往發生脫臼、骨傷等。頭部筋肉之痙攣。程度頗強。阻礙頸靜脈之血行。外頸靜脈現指節大之青色索狀物。
癲癇發作大都是以呼叫開始。患者突然失去意識而倒下。此意識的喪失程度相當強。當患者發作之時,即使身體陷入火中,遭受嚴重的燒傷,仍然完全不能自知。發作開始時,顏面及全身皮膚呈蒼白色,全身肌肉呈現強直性痙攣。經過數秒之後,才出現間代性肌肉痙攣。此時眼球震顫並向上翻轉,顏面肌肉極度扭曲,下顎骨與上顎骨互相撞擊,向側方移動,出現強烈的間代性運動,牙齒碰撞的聲音遠處都能聽到。舌頭在口腔內翻滾,嵌在牙齒之間,多次受損,排出染血的唾液,而泡沫狀的唾液也從嘴唇之間流出。這大概是因為吞嚥肌肉發生間代性痙攣,無法嚥下唾液所導致。背部肌肉的間代性痙攣也很顯著,導致全身痙攣。患者翻來覆去,呼吸不規則而急促,常發出打鼾聲、雷鳴般的噪音。四肢做出種種動作,拇指插在其他手指下面,使拇指的伸展變得非常困難。肌肉收縮的力量非常強大,常會發生脫臼、骨折等。頭部肌肉的痙攣程度相當強烈,阻礙頸靜脈的血液流動,頸外靜脈浮現出如指節大小的青色索狀物。
原文
此外急性眼球突出。強度之結膜充血。顏面紫藍色等。亦因同一之理而起。皮膚上亦容易出血。
此外急性眼球突出、嚴重的結膜充血、顏面紫藍色等,也是因同一機理而起。皮膚上也容易出血。
原文
在強直性痙攣之時期。瞳孔擴大。在間代性筋肉痙攣之際。則瞳孔縮小。但光線上其知覺興奮性及反應。則完全消失焉。
在強直性痙攣時期,瞳孔放大。在間代性肌肉痙攣之際,則瞳孔縮小。但在光線下,其知覺興奮性及反應則完全消失。
原文
癲癇發作。持續至十秒至五分鐘之間。其後筋肉痙攣。遂漸次緩解。而至消失。患者徐徐醒覺。不自知其發作時之如何情狀也。
癲癇發作持續十秒至五分鐘之間。其後肌肉痙攣逐漸緩解並消失。患者慢慢甦醒,但不知自己發作時的情況。
原文
或一種患者。於發作後無幾時即醒覺。在發作之前。覺心神爽快。發作之後。易憤怒。帶亢奮性。或發妄覺、幻覺。破壞身邊之物。甚者放火殺人。但醒覺之後仍屬不悟者。此種狀態。名曰癲癇後狀態。此狀態間亦有亙數日而不消散者。癲癇發作起於晝間者曰晝間癲癇。反之。起於夜間者曰夜間癲癇。乙輕症癲癇
有一種患者,發作後很快就醒來。發作前自覺心神爽快,發作後容易發怒,帶有亢奮性。或產生妄想、幻覺,破壞身邊的物品,嚴重者放火殺人。但醒來之後仍然不自知。這種狀態稱為癲癇後狀態。此狀態有時持續數日而不消退。癲癇發作在白天者稱為白天癲癇,反之,在夜間者稱為夜間癲癇。乙、輕症癲癇
原文
本病尤屢現癲癇性虛神。患者之顏貌俄然變蒼白。一二秒時間之神識亡失。患者或閉其眼。或瞬其目。
本病常出現癲癇性失神。患者的容貌突然變蒼白,有一二秒鐘的意識喪失。患者或閉上眼睛,或眨動眼睛。
原文
或當步行、寫字、讀書、奏樂、裁縫等施行手技時。若發作之疾患。則忽然停止其運動。及再現神識時。經若干時之深息或欠伸。始能再行運動。但對於發作時之諸徵。則不能自知焉。
或在走路、寫字、讀書、演奏、裁縫等進行手技操作時,如果發作,則會突然停止動作。等到意識恢復時,經過一段時間的深呼吸或打哈欠,才能繼續運動。但對於發作時的各種症狀則完全不自知。
原文
癲癇性眩暈。亦為輕症癲癇之一種。患者起眩暈之發作。身體曲屈。或憑几以防其身之轉倒。此眩暈發作。亦不外來於輕度之神識消失之發作性也。
癲癇性眩暈也是輕症癲癇的一種。患者發生眩暈發作,身體彎曲,或倚靠几案以防止身體跌倒。此眩暈發作也不外乎是輕度意識消失的發作性。
原文
強直性及間代性筋肉痙攣。若起於一二之筋肉。其度弱。或持續時間短。神識消失之度輕者。亦為輕症癲癇之一種。丙類似癲癇症本症名癲癇樣狀態。其種類甚多。
強直性及間代性肌肉痙攣,如果只發生在一二塊肌肉,其程度輕微,或持續時間短,意識消失程度輕者,也屬於輕症癲癇的一種。丙、類似癲癇症此症名為癲癇樣狀態,其種類甚多。
原文
(一)行犯罪之事如壞亂風俗、放火、殺人等類。似癲癇之徵候。此時患者神識亡失。所作之事。醒覺後。似知而不甚知者。
(一)做出敗壞風俗、放火、殺人等犯罪行為,看似癲癇的徵候。此時患者意識喪失,做了這些事,醒來後好像知道但又不甚清楚。
原文
(二)屢現運動機之變調。如向前直走。不知所至。或旋轉回環。無所底止。自己毫不知覺者。此名疾走性癲癇。
(二)常出現運動機能失調,如向前直走,不知走到何處;或旋轉迴繞,無止無盡,自己完全不自覺。此稱為疾走性癲癇。
原文
(三)自過度之發汗而來者。名癲癇發汗。此外尚有癲癇樣之頭痛、昏睡、振顫、失明、神經痛。偏側知覺亡失等之發作性病。
(三)因過度發汗而來者,稱為癲癇發汗。此外尚有癲癇樣的頭痛、昏睡、顫抖、失明、神經痛、偏側知覺喪失等發作性疾病。
原文
【療法】 癲癇患者。大概體格強壯之實證者為多。若腹大滿而便秘。脈沉實者與大承氣湯。此證之患者為大食家。消化力本強。因侵入風邪等所致。故與大承氣湯。同時宜減食。則發作之襲來自減。頭重及其他之神經症狀亦可以消失。若胸脅苦滿。心下有急迫狀態。脈沉實。大便秘者。與大柴胡湯。如胸滿煩驚。小便不利。或胸腹之動加時。與柴胡加龍骨牡蠣湯。如更逆上。不安不眠者兼用瀉心湯。瀉心湯一方。有鎮癲之效。
【療法】癲癇患者大約以體格強壯的實證者居多。如果腹部脹滿而便秘,脈沉實者,給予大承氣湯。此證的患者是大食量的人,消化力本來就強,是因外感風邪等所引起。因此給予大承氣湯的同時,應該減少食量,那麼發作的來襲自然會減少,頭重及其他神經症狀也可以消失。如果胸脅苦滿,心下有急迫的狀態,脈沉實,大便秘者,給予大柴胡湯。如果胸滿、煩躁、驚恐,小便不利,或胸腹悸動加劇者,給予柴胡加龍骨牡蠣湯。如果更嚴重,出現心神不安、失眠者,兼用瀉心湯。瀉心湯這一方劑有鎮癲癇的效果。
原文
金匱要略中有藜蘆甘草湯之方。其條下云。病人常以手指腫動。此人身體瞤瞤者。藜蘆甘草湯主之。此藜蘆甘草湯之方論已闕。淺田慄園翁所著金匱要略辨正云。
《金匱要略》中有藜蘆甘草湯的方劑。其條文說:「病人常以手指腫動,此人身體瞤瞤者,藜蘆甘草湯主之。」此藜蘆甘草湯的方論已經亡佚。淺田慄園翁所著的《金匱要略辨正》說:
原文
以手指臂動之文義難通。且方亦闕。諸家亦無明辨。余嘗診一妇人。將按其脈。此妇忽奮指臂撲余膝。恬然無羞慚之色。身體振振然動。予診斷為臟躁。(等於歇斯的里)作甘麥大棗湯。連服而不效。久之加咳嗽。予此時遍查諸家方書。得藜蘆湯而用之。服後吐多量之痰涎。舊患頓愈。
「以手指臂動」的文義難以通曉,且方劑也已亡佚,各位医家也沒有明確的辯解。我曾診察一位婦女,將要按她的脈時,此妇忽然舉起手臂撲向我的膝蓋,恬然沒有羞慚的臉色,身體陣陣地顫動。我診斷為臟躁(等同於歇斯底里),給予甘麥大棗湯。連續服用却没有效驗。過了不久又加上咳嗽,我這時遍查各家的方書,得到藜蘆湯而使用它,服用後嘔吐出大量的痰涎,舊疾頓時痊愈。
原文
此藜蘆湯乃藜蘆甘草二味也。依淺田翁之治驗。藜蘆湯應用於癲癇。但若用瓜蒂散吐而不效者。用藜蘆湯亦無理也。
此藜蘆湯就是藜蘆、甘草二味藥。依淺田翁的治療經驗,藜蘆湯應用於癲癇。但如果用瓜蒂散催吐而無效者,用藜蘆湯也沒有道理。
原文
余前年診一妇人。十數年來。頭重、心悸、不眠。時起癲癇發作。陷於人事不省。先治月經過少。與桂枝茯苓丸。頭重、心悸、不眠之患。先消失矣。參照「症候與治方」第十一章。
我前年診察一位中年女性,十多年來頭重、心悸、失眠,時常發生癲癇發作,陷入人事不省。先治療月經過少,給予桂枝茯苓丸,頭重、心悸、失眠的症狀先消失了。參照「症狀與治方」第十一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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