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陽綱目

卷六十三

論(1)

卷六十三/便血16
原文
袖珍論 曰:人之滋養一身,惟氣與血。血為榮,氣為衛,榮行脈中,衛行脈外。
白話
袖珍論說:人體滋養全身,只有氣和血。血是榮氣,氣是衛氣,榮氣運行在脈中,衛氣運行在脈外。
原文
故心生血,肝藏之,而脾為之統,貴乎氣順則血調。
白話
所以心主生血,肝臟儲藏血,而脾臟統攝血,重要的在於氣順則血就調和。
原文
若內因七情,並酒食所傷,外為風氣相干,則血氣逆亂,榮衛失調,皆能令人下血。
白話
如果內部因為七情,以及酒食所傷,外部被風邪侵襲,就會導致血氣逆亂,榮衛失調,都能使人下血。
原文
風入腸胃者,其脈浮,下血必在糞前,是名近血。
白話
風邪進入腸胃的,脈象浮,下血一定在糞便之前,這叫做近血。
原文
停積於大腸者,其脈沉滯,血在糞後,又名遠血。臟寒者,其脈沉微,下血無痛。積熱者,其脈洪數,純下鮮血,甚則急痛。傷濕者,脈沉而遲,下血如豆汁。
白話
停積在大腸的,脈象沉滯,血在糞便之後,又稱遠血。臟腑虛寒的,脈象沉微,下血沒有疼痛。積熱的,脈象洪數,純下鮮血,嚴重的則急痛。傷濕的,脈象沉而遲,下血像豆汁一樣。
原文
又有因氣鬱結,酒色過度,並過食炙膾,因毒生蟲,亦能令人下血。
白話
又有因為氣鬱結,酒色過度,並且過食燒烤油膩食物,因而毒邪生蟲,也能使人下血。
原文
又當以五臟所傷,辨其證治,風濕則祛之,寒則溫之,熱則清之,停滯則疏滌之,氣則調之,有毒者解之。
白話
又應當根據五臟所受的損傷,辨證治療,風濕則祛除,寒則溫補,熱則清解,停滯則疏通滌盪,氣滯則調理,有毒則解毒。
原文
下血之證,非止一端,大概得熱而行,得寒而止,用藥當審之。
白話
下血的證候,不止一種,大概因熱則運行,因寒則停止,用藥應當審慎。
原文
許 云:如下清血色鮮者,腸風也。血濁而色黯者,臟毒也。肛門射如血線者,蟲痔也。
白話
許氏說:如果下清稀血色鮮紅的,是腸風。血混濁而顏色暗的,是臟毒。肛門射出血線的,是蟲痔。
原文
亦有一種下部虛,陽氣不升,血隨氣而降者。
白話
也有一種下部虛弱,陽氣不升,血隨著氣下降的。
原文
丹溪 云:下血有熱有虛。熱用四物湯加炒梔子、升麻、秦艽、阿膠,虛用四物湯加乾薑、炮升麻溫散之。
白話
丹溪說:下血有熱證有虛證。熱證用四物湯加炒梔子、升麻、秦艽、阿膠,虛證用四物湯加乾薑、炮升麻溫散。
原文
有風邪下血者,蓋風傷肝,肝主血故也,宜升提之。
白話
有風邪引起下血的,因為風傷肝,肝主血的緣故,適宜升提。
原文
腸風獨在胃與大腸出,治用黃芩、秦艽、槐角、升麻、青黛。兼風者,蒼朮、秦艽、芍藥、香附。
白話
腸風唯獨從胃與大腸出來,治療用黃芩、秦艽、槐角、升麻、青黛。兼有風邪的,用蒼朮、秦艽、芍藥、香附。
原文
定腸風痛,用蒼朮、滑石、當歸、生地黃、黃芩、甘草。有傷濕下血者,宜行濕清熱。
白話
治療腸風疼痛,用蒼朮、滑石、當歸、生地黃、黃芩、甘草。有傷濕下血的,適宜行濕清熱。
原文
《脈經》謂先下血後見屎是近血,先見屎後見血是遠血。下血不可純用寒涼,藥中加辛味為佐。
白話
《脈經》說先下血後見糞便是近血,先見糞便後見血是遠血。下血不可純用寒涼藥,藥中要加辛味藥作為佐藥。
原文
久不愈者,後用溫劑,必兼升舉,藥中加酒浸炒涼藥,如酒煮黃連丸之類,寒因熱用故也。凡用血藥,不可單行單止。
白話
久病不癒的,之後用溫劑,必須兼用升舉,藥中加酒浸炒的涼藥,如酒煮黃連丸之類,這是因為寒因熱用的緣故。凡是用血藥,不可單獨使用行血或止血的藥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