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陽綱目

卷六十七

論(5)

卷六十七/種子3
原文
褚尚書 曰:合男女必當其年,男雖十六而精通,必三十而娶。女雖十四而天癸至,必二十而嫁。
白話
褚尚書說:男女結合必須在適當的年齡,男子雖然十六歲精氣通暢,但一定要到三十歲才娶妻。女子雖然十四歲月經來潮,但一定要到二十歲才出嫁。
原文
皆欲陰陽完實,然後交而孕,孕而育,育而子,堅壯強壽。
白話
都是要讓陰陽完全充實,然後交合才能懷孕,懷孕才能生育,生育的子女才會堅實強壯長壽。
原文
今未笄之女,天癸始至,已近男色,陰氣早瀉,未完而傷,未實而動,是以交而不孕,孕而不育,而子脆不壽也。
白話
現在未成年的女子,月經剛來,就接近男色,陰氣過早耗洩,尚未發育完全就受到損傷,尚未充實就有所觸動,因此交合而不懷孕,懷孕而不能生育,而且子女脆弱不長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