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千金論 曰:凡見一切毒螫之物,必不得起噁心向之,亦不得殺之,若輒殺之,於後必遭螫毒,治亦難瘥,慎之慎之。白話提出修訂千金論說:凡是看到所有有毒螫咬的動物,一定不可以對牠們產生厭惡之心,也不可以殺死牠們,如果隨便殺死牠們,以後必定會遭受螫毒,治療也很難痊癒,要謹慎再謹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