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陽綱目

卷八十七

卷八十七/金刃傷3
原文
劉宗厚 曰:金刃傷,是不因氣動而病生於外,外受有形之物所傷,乃血內筋骨受病,非如六淫七情為病,有在氣在血之分也。
白話
劉宗厚說:金刃傷,不是因為氣機變動而從內生病,而是外部受到有形物體所傷,這是血、肉、筋骨受病,不像六淫七情致病,有在氣分、在血分的區別。
原文
所以損傷一證,皆從血論,若傷皮出血,或亡血過多者,兼補而行之。
白話
所以損傷這一證候,都從血來論治。如果傷及皮膚出血,或者失血過多的,要兼顧補益並行氣活血。
原文
薛氏 曰:金瘡出血不止,若素怯弱者,當補氣;若素有熱者,當補血;若因怒氣,當平肝;若煩熱作渴昏憒,當補脾氣;若筋攣搐搦,當養肝血。不應,用地黃丸,以滋腎水。
白話
薛氏說:金瘡出血不止,如果平素體質虛弱的人,應當補氣;如果平素有熱的人,應當補血;如果因為怒氣,應當平肝;如果煩熱、口渴、神志昏憒,應當補脾氣;如果筋脈攣急抽搐,應當養肝血。如果無效,用地黃丸來滋養腎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