濟陽綱目

卷四

論濕為諸證

卷四/中濕5
原文
經 云:諸濕腫滿,皆屬脾土。濕勝則濡瀉,地之濕氣,感則害人皮肉筋脈。
白話
經云:各種濕邪引起的腫脹滿悶,都歸屬於脾土。濕氣過盛就會發生濡瀉,地上的濕氣,感受了就會傷害人的皮肉筋脈。
原文
原病式 曰:諸痙強直,積飲痞膈,中滿霍亂,吐下,體重跗腫,肉如泥,按之不起,皆屬於濕。(跗,音膚,足背也)
白話
原病式說:各種痙攣強直、積飲痞膈、中滿霍亂、嘔吐腹瀉、身體沉重、足背腫脹、肌肉如泥、按壓不起,都屬於濕邪。(跗,讀音膚,足背的意思)
原文
統旨 云:風寒暑濕,皆能中人。惟濕氣積久,留滯關節,久而能病,非如風寒暑之暴。
白話
統旨說:風寒暑濕,都能侵犯人體。只有濕氣積累日久,停留滯留在關節,時間長了才會致病,不像風寒暑邪那樣來得迅猛。
原文
中濕之證,關節痛重,浮腫喘滿,䐜脹煩悶,昏不知人。
白話
中濕的證候,關節疼痛沉重,浮腫喘息脹滿,腹部脹滿煩悶,昏沉迷不知人事。
原文
其脈必沉而緩,或沉而微細,宜除濕湯、白朮酒。
白話
其脈象必定沉而緩,或者沉而微細,適宜用除濕湯、白朮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