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方脈

辨別諸證

吐證

辨別諸證2
原文
吐食、不能食,屬中寒,吐逆不渴而厥,屬寒虛,宜理中、吳萸等湯(見祛寒門)。如煩渴,得食即吐,是火旺也。熱實,服黃連解毒湯。熱虛,服竹葉石膏湯(俱見瀉火門)。
白話
吐出食物、無法進食,屬於中焦有寒;嘔吐氣逆、不口渴且手腳冰冷,屬於虛寒,適合用理中湯、吳茱萸湯等方劑(詳見祛寒門)。如果煩躁口渴,一吃東西就吐,這是火氣旺盛。實熱證,服用黃連解毒湯。虛熱證,服用竹葉石膏湯(兩方皆詳見瀉火門)。
原文
若渴而飲,飲而吐,吐復渴飲,是水逆病也,服五苓散(見利濕門)。
白話
如果口渴而喝水,喝了又吐,吐完又口渴想喝水,這是水逆病,服用五苓散(詳見利濕門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