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壞病者,謂不當汗而汗,不當吐而吐,不當下而下,即當汗吐下而用法過甚,或當汗吐下而施治失宜,皆為失治致變,所以成壞病也。
壞病,指的是不應當發汗卻發汗,不應當催吐卻催吐,不應當攻下卻攻下,或者應當發汗、催吐、攻下但使用的方法太過,或者應當發汗、催吐、攻下但治療不當,這些都是因為治療失誤導致病情變化,從而形成壞病。
原文
凡三陰三陽,若汗、若吐、若下、若溫針、火熏、火熨、火灸、火劫等法,致諸壞病者;有汗後亡陽,眩冒振惕,魄汗不收者;有下後虛中結胸痞硬,下利不止者;有吐後胸腹煩滿,擾亂不安者;有溫針後迫血妄行,驚悸發狂者;甚至陽毒發斑,顛狂妄亂,陰躁欲死,神昏譫語,循衣摸床者。
凡是三陰三陽的病證,如果使用發汗、催吐、攻下、溫針、火熏、火熨、火灸、火劫等方法,導致各種壞病的;有發汗後陽氣亡失,出現頭暈目眩、身體顫抖、汗出不止的;有攻下後體內虛寒,出現結胸、痞塊堅硬、下利不止的;有催吐後胸腹煩悶脹滿、擾亂不安的;有溫針後迫使血液妄行,出現驚悸發狂的;甚至出現陽毒發斑、癲狂妄亂、陰寒煩躁欲死、神昏譫語、循衣摸床等。
原文
以上證治,散見六經篇中,難以枚舉,惟在學者熟讀一卷傷寒篇,以窮其理,次詳審二卷辨證篇,以通其變,則理無不明,而治無不當矣。
以上這些證候與治法,散見於六經各篇中,難以一一列舉。只在於學習者熟讀第一卷《傷寒篇》,以徹底明瞭其中的道理,然後詳細審閱第二卷《辨證篇》,以通曉其變化,這樣就沒有不明白的道理,沒有不恰當的治療了。
原文
方有執曰:傷寒壞病,既不可定以正名,則亦難以出其正治。
方有執說:傷寒壞病,既然不能用固定的名稱來定義,也就難以給出正統的治療方法。
原文
故但示人以隨機應變之微旨,一以貫之,斯言盡之矣。
所以只是向人展示隨機應變的微妙要旨,用一個原則貫穿始終,這句話已經說得很透徹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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