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略十三篇

卷十三

人迎辨(附刻)(3)(2)

卷十三/人迎辨(附刻)44
原文
且曰:氣口之脈,大四倍於人迎,則又同於《難經》三十七難之誤。
白話
並且說:氣口的脈象,比人迎大四倍,這又與《難經》三十七難的錯誤相同。
原文
按:三十七難,本《靈樞》脈度篇,推明關格為證,以申三難之義。
白話
按:三十七難,源於《靈樞·脈度篇》,推闡說明關格是病證,用來申述三難的義理。
原文
馬氏不知關格為證,誤以為脈,故言之顛倒如此。
白話
馬氏不知道關格是病證,誤認為是脈象,所以說得如此顛倒。
原文
據馬氏此論,以左手為人迎,關格為脈體,故不得不以扁鵲、長沙為誤。左手為人迎,則尺寸不能分關格。
白話
根據馬氏這個論點,他認為左手是人迎,關格是脈的本體,所以不得不認為扁鵲和長沙(張仲景)是錯誤的。左手是人迎,那麼尺寸就不能區分關格。
原文
(在尺為關,在寸為格。若以左為人迎論格,則右為氣口論關,與尺無涉。蓋不知寸口以上察人迎,尺中以下察氣口,無分左右也。)關格為脈體,則吐逆食不得入,不能為格證。
白話
(在尺部稱為關,在寸部稱為格。如果以左手為人迎來論述格,那麼右手為氣口來論述關,這與尺部沒有關係。大概是不知道寸口以上診察人迎,尺中以下診察氣口,不分左右的緣故。)關格如果是脈的本體,那麼噁心嘔吐食物不能進入,就不能作為格證。
原文
蓋不知《內經》本以關格為證名,故扁鵲恐後人誤認關格為脈體,推覆溢脈之名。
白話
大概是不知道《內經》本來就以關格作為病證的名稱,所以扁鵲擔心後人誤認關格是脈的本體,推演了覆脈和溢脈的名稱。
原文
(脈有名,則關格是證,上魚為溢,入尺為覆。)長沙亦恐後人誤認關格為脈體,明關格證之狀。
白話
(脈象有名稱,那麼關格就是病證,脈上達魚際稱為溢,下入尺部稱為覆。)長沙(張仲景)也擔心後人誤認關格是脈的本體,說明了關格證的症狀。
原文
(證有狀、則關格非脈,關則不得小便,格則吐逆,)而馬氏猶然不悟,反以為非。且曰《內經》諸篇,分明以左手為人迎。
白話
(病證有症狀,那麼關格就不是脈象,關證是小便不通,格證是噁心嘔吐。)而馬氏仍然不醒悟,反而認為不對。並且說《內經》各篇,明確地以左手為人迎。
原文
今偏考《內經》,並無左手為人迎之說,(吳鶴皋亦曰:此家脈法法象,陽左陰右,自為一家,左手關上為人迎,此蓋思之而未得其解,遂曰自為一家。殊屬可笑。)皆為《脈經》《脈訣》所誤,且曲為之解,何其謬信如此。
白話
如今全面考查《內經》,並沒有左手為人迎的說法,(吳鶴皋也說:這家脈法的法象,陽在左陰在右,自成一家,左手關上為人迎,這大概是思考而沒有得到正確理解,於是說自成一家。實在可笑。)都是被《脈經》《脈訣》所誤導,而且曲意為之解釋,為什麼錯誤地相信到如此地步呢?
原文
張景岳曰:人迎,足陽明胃脈也,在頸下夾結喉旁一寸五分。
白話
張景岳說:人迎,是足陽明胃經的脈,在頸部下方夾著結喉旁邊一寸五分處。
原文
一盛二盛,猶言一倍二倍,謂以人迎寸口相較,或此大於彼,或彼大於此,而有三倍四倍之殊也。
白話
一盛二盛,如同說一倍二倍,指的是將人迎與寸口相比較,或者這個大於那個,或者那個大於這個,從而有三倍四倍的差異。
原文
禁服篇曰:寸口主中,人迎主外,兩者相應,俱往俱來,若引繩大小齊等。
白話
《禁服篇》說:寸口主管內部,人迎主管外部,兩者相互呼應,同去同來,如同拉動繩索一樣大小相等。
原文
春夏人迎微大,秋冬寸口微大,如是者,命曰平人。
白話
春夏時人迎稍微大些,秋冬時寸口稍微大些,像這樣的,稱為正常的人。
原文
故人迎寸口而至於盛衰相倍者,乃不免於病矣。然人迎候陽,故一盛在少陽膽與三焦也。二盛在太陽膀胱小腸也。三盛在陽明胃與大腸也。
白話
所以人迎與寸口如果出現盛衰相差一倍的情況,就難免會生病了。然而人迎診候陽氣,所以一盛在少陽膽與三焦,二盛在太陽膀胱與小腸,三盛在陽明胃與大腸。
原文
四盛以上者,以陽脈盛極,而陰無以通,故曰格陽。
白話
四盛以上的,因為陽脈旺盛到極點,而陰氣無法相通,所以稱為格陽。
原文
又曰:愚按關格脈證,本經垂訓極明,世人病此不少,而歷代醫師每各立名目,以相傳訓,甚至並其大義而失之。其謬甚矣。
白話
又說:我認為關格的脈象和證候,本經(《內經》)留下的教訓非常明白,世人患這個病的不少,但歷代醫師常常各自設立名目,用來互相傳授解釋,甚至連其主要意義都失去了。他們的謬誤太大了。
原文
夫所謂關格者,陰陽否絕不相榮運,乖羸離敗之候也。故人迎故盛者,病在三陽之府也。
白話
所說的關格,是陰陽阻隔斷絕不能相互榮養運行,身體乖戾虛弱分離敗壞的徵候。所以人迎原本旺盛的,病在三陽的腑。
原文
陽明行氣於三陽,而人迎之脈,在結喉之旁也。
白話
陽明經輸布氣血到三陽,而人迎的脈,在結喉的旁邊。
原文
故古法診三陽之氣於人迎,如四時氣篇曰:人迎候陽,正謂此也。
白話
所以古代的方法在人迎診察三陽之氣,如《四時氣篇》說:人迎診候陽氣,正是說這個道理。
原文
又曰:又按關格之脈,如六節藏象、脈度、終始、禁服、經脈等篇,言之再四,蓋恐其難明,故宣而又宣,誠重之也。
白話
又說:再按關格的脈象,如《六節藏象論》《脈度》《終始》《禁服》《經脈》等篇,反覆多次說到,大概是擔心它難以理解,所以反覆宣講,確實是重視它啊。
原文
而後世諸賢,鮮有得其旨者,豈皆未之察耶。
白話
而後世的各位賢者,很少有能領會其主旨的,難道都是沒有察覺到嗎?
原文
夫人迎在頸,系陽明表脈,故人迎倍大者曰格陽。
白話
人迎在頸部,屬於陽明經的表脈,所以人迎倍大的稱為格陽。
原文
此以陰陽否絕,氣不相營,故名關格,不可易也。
白話
這是因為陰陽阻隔斷絕,氣血不能相互榮養,所以命名為關格,不可更改。
原文
而三難曰:脈有太過,有不及,有陰陽相乘,有覆有溢,有關有格,何謂也?然。關之前者,陽之動也。
白話
而《三難》說:脈象有太過,有不及,有陰陽相互乘襲,有覆脈有溢脈,有關脈有格脈,這是什麼意思呢?是這樣的。關部之前,是陽氣的搏動之處。
原文
脈當九分而浮,過者法曰太過,減者法曰不及,遂上魚為溢,為外關內格,此陰乘之脈也。故仲景宗之曰:在寸為格,格則吐厥。
白話
脈象應當在九分部位浮取,超過的按法稱為太過,不足的按法稱為不及,於是脈上達魚際成為溢脈,這屬於外關內格,是陰氣乘襲的脈象。所以張仲景遵從這個說法:在寸部稱為格,格證就會嘔吐氣逆。
原文
夫人迎四倍,既非寸口之謂,(寸口以上察人迎,故曰在寸為格。景岳蓋未知此。)而曰吐厥者,即膈食一證耳。
白話
人迎四倍,既然不是指寸口(寸口以上診察人迎,所以說在寸部為格。張景岳大概不知道這個道理。)而所說的吐厥,就是膈食這一證候罷了。
原文
(景岳不知膈食,進而為關格。)此證未必至死,何《內經》諄諄特重之若是耶。
白話
(張景岳不知道膈食進一步發展會成為關格。)這個證候未必會致死,為什麼《內經》反覆叮囑特別重視到這樣的地步呢?
原文
繼自叔和以後,俱莫能辨,悉以尺寸言關格,(景岳蓋不知寸口以上察人迎,尺脈以下察寸口。)而且云左為人格,以致後世惑亂,遂並陰陽表裡大義,盡皆失之。
白話
自從王叔和以後,都不能辨別,全都用尺寸來論述關格,(張景岳大概不知道寸口以上診察人迎,尺脈以下診察寸口。)而且說左為人迎格,致使後世迷惑混亂,於是連陰陽表裡的大義,全都失去了。
原文
迨及東垣之宗《脈經》者,則亦以左為人迎,曰氣口之脈,大四倍於人迎,此清氣反行濁道也。故曰格。
白話
等到東垣(李杲)尊崇《脈經》時,也以左手為人迎,說氣口的脈象,比人迎大四倍,這是清氣反行於濁道,所以稱為格。
原文
(氣口之脈大四倍於人迎,即寸口以上漸大至四倍,以應喉旁之人迎,已將達《內經》扁鵲長沙之旨,而不捨左為人迎謬說,此東垣將悟未悟,為《脈經》《脈訣》所誤,遂不能悟。惜哉!)甚至丹溪特立關格一門,曰此證多死,寒在上,熱在下,脈兩寸俱盛四倍以上。
白話
(氣口的脈象比人迎大四倍,也就是寸口以上逐漸大到四倍,以對應喉嚨旁邊的人迎,已經接近《內經》、扁鵲、長沙(張仲景)的宗旨,卻不肯放棄左手為人迎的謬論,這是東垣將要領悟而未能領悟,被《脈經》《脈訣》所誤導,於是不能領悟。可惜啊!)甚至丹溪(朱震亨)特立關格一門,說這個證候多數會死亡,寒在上,熱在下,脈象兩寸都盛大到四倍以上。
原文
夫兩寸俱盛四倍,又安得為寒在上,熱在下耶。
白話
兩寸都盛大到四倍,又怎麼能說是寒在上、熱在下呢?
原文
其說愈乖,其義愈失,致使後學茫然莫知所辨。欲求無誤,其可得乎。
白話
他的說法越發乖謬,其義理越發喪失,致使後學茫然不知如何辨別。想要沒有錯誤,難道可能嗎?
原文
獨近代馬玄臺知諸子之非,謂關格之義,非膈食閉癃之證,(癃閉,乃津液不通,一時阻塞而閉。關則不得小便,乃津液枯涸而閉。膈食乃關格之始,馬仲化蓋未知此。)曰:嗚呼痛哉!軒歧之旨乎。
白話
唯獨近代的馬玄臺(馬蒔)知道諸位醫家的錯誤,他說關格的意義,不是膈食和閉癃之證(癃閉,是津液不通,一時阻塞而閉。關證是小便不通,是津液枯竭而閉。膈食是關格的開始,馬仲化大概不知道這一點。)說:唉,令人痛心啊!軒岐(黃帝岐伯)的宗旨啊。
原文
秦張王李朱,後世業醫者所宗,尚與《內經》渺然如此,況能使後世下工,復知關格為脈體,而非病名也。
白話
秦越人(扁鵲)、張仲景、王叔和、李東垣、朱丹溪,是後世行醫者所尊崇的,尚且與《內經》相差如此之遠,何況能使後世的低等醫生,再知道關格是脈的本體,而不是病名呢?
原文
又焉能決關格脈之死生,治關格脈之病證,及治膈證閉癃證而無謬也哉。此馬子之言誠是也。
白話
又怎能判斷關格脈的生死,治療關格脈的病證,以及治療膈證、閉癃證而沒有謬誤呢?這位馬先生的話確實是對的。
原文
然觀其諸篇之注,則亦未詳經義,謬宗叔和,仍以左為人迎,竟置陽明胃脈於烏有,而仍失本經表裡陰陽,根本對待之義,此其復為誤也。
白話
然而看他在各篇的注釋,也未能詳盡經義,錯誤地尊崇王叔和,仍然以左手為人迎,竟然把陽明胃脈置於虛無,仍然失去了本經表裡陰陽、根本對待的義理,這是他的又一次錯誤。
原文
據張氏此論,謂人迎在結喉兩旁,誠過人之見,然不知兩寸之上察人迎,而私淑玄臺之謬說,故反以扁鵲、長沙為誤,致令關格證脈不分。
白話
根據張氏(張景岳)這個論述,說人迎在結喉兩旁,確實是超人的見解,然而不知道在兩寸之上診察人迎,卻私下繼承了玄臺(馬蒔)的謬說,所以反而認為扁鵲和長沙(張仲景)是錯誤的,致使關格的證與脈不分。
原文
如曰愚按關格脈證,又曰又按關格之脈,則關格曰證可也。曰脈可也。
白話
比如說「我認為關格脈證」,又說「再按關格之脈」,那麼關格稱為證也可以,稱為脈也可以。
原文
(關格為覆溢脈之證,覆溢為關格證之脈。)若以關格為證,不應指丹溪為非,亦當悟仲景明關格證狀之意。
白話
(關格是覆脈溢脈的證候,覆脈溢脈是關格證的脈象。)如果認為關格是證,就不應該指責丹溪是錯的,也應當領悟仲景說明關格症狀的含義。
原文
若以關格為脈,不合《內經》本旨,亦當悟扁鵲推覆溢脈名之意。
白話
如果認為關格是脈,不符合《內經》本旨,也應當領悟扁鵲推演覆脈溢脈名稱的含義。
原文
此景岳不敢背經義,而惑於仲化謬論,不達扁鵲、長沙之旨,以故議論多歧。
白話
這是張景岳不敢違背經義,卻被馬仲化(馬蒔)的謬論所迷惑,沒有通達扁鵲和長沙(張仲景)的宗旨,所以議論多有分歧。
原文
且言如六節藏象、脈度、終始、禁服、經脈等篇,言之再四,蓋恐其難明,故宣而又宣,亦不言《內經》所以宣人格在喉旁之義。
白話
並且說像《六節藏象》《脈度》《終始》《禁服》《經脈》等篇,反覆多次說到,大概是擔心它難懂,所以反覆宣講,但也不說明《內經》為什麼宣講人迎在喉嚨旁邊的含義。
原文
自矜其辨,執人迎在結喉兩旁,以證諸家之誤,而不達扁鵲以寸口之上論格陽,推格陽脈名,以上魚為溢,為格陽證之脈名。長沙以寸口之上論格陽,明格陽證狀。
白話
自誇其辨別能力,固執人迎在結喉兩旁,用來論證各家的錯誤,卻不通達扁鵲以寸口之上來論述格陽,推演格陽脈的名稱,把上達魚際稱為溢,作為格陽證的脈名。長沙(張仲景)以寸口之上來論述格陽,說明格陽證的症狀。
原文
以吐逆食不得入,為格陽證之證狀,反以為非是,脈體明而證又晦,證既晦則脈亦不明,證脈不符於理則悖,反使人迎復晦,可為痛惜。故著人迎辨以證之。
白話
把噁心嘔吐食物不能進入,作為格陽證的症狀,反而認為不對,脈的本體明白了而證候又晦暗了,證候既然晦暗那麼脈象也不明白,證與脈在道理上不符就是悖謬,反而使人迎再次晦暗,實在令人痛惜。所以撰寫《人迎辨》來論證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