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略十三篇

火證第七

火證第七(1)

火證第七5
原文
《椿田醫話》曰:五行有火,六淫復有火,則火於五行六淫,五藏六府,表裡虛實,百病之中俱有也。
白話
《椿田醫話》說:五行中有火,六淫中也有火,所以火在五行六淫之中,五臟六腑、表裡虛實,各種疾病之中都有火。
原文
蓋火形虛,離中空,顯仁藏用,無所不可,無中可有,有中可無,既有有火之證,復有無火之病,(無火非真無也。譬如盛火蔽障,則微渺如無也。)火無定體,病亦如是,故難以專方主治。茲舉其大略,治藏府之火雲爾。
白話
火形虛,離中空,顯仁藏用,無所不可,無中可有,有中可無,既有有火的證候,也有無火的病症,(無火不是真的沒有。譬如旺盛的火焰被遮蔽,就微弱如無。)火沒有固定的本體,病也是如此,所以難以用專門的方劑主治。在此列舉大略,治療臟腑之火的方法。
原文
犀角、黃連治心火。(心,君火也。君火無自病之證,人之君火傷己,為班疹、瘡疡等證,屬之藏府。)柴胡、黃芩、龍膽草,治肝火。芍藥、胡黃連,治脾火。
白話
犀角、黃連治療心火。(心是君火。君火沒有自己生病的證候,人的君火受傷,成為斑疹、瘡癤等證候,屬於臟腑。)柴胡、黃芩、龍膽草,治療肝火。白芍、胡黃連,治療脾火。
原文
石膏、山梔、沙參、天冬、麥冬、栝蔞根、桑白皮、秋梨,治肺火。黃柏、知母、地黃、玄參,治腎火。大黃、芒硝,治胃與大腸之火。赤茯苓、木通、滑石,治小腸膀胱之火。栝蔞、竹茹,治膽火。
白話
石膏、山梔、沙參、天冬、麥冬、瓜蔞根、桑白皮、秋梨,治療肺火。黃柏、知母、地黃、玄參,治療腎火。大黃、芒硝,治療胃與大腸之火。赤茯苓、木通、滑石,治療小腸膀胱之火。瓜蔞、竹茹,治療膽火。
原文
連翹、地骨皮,治三焦之火。(素友莊端士曰:焦之為言交也。雖有上中下之分,其實原於一氣而已。一氣為太極,動而生陽,靜而生陰,陰陽交合,中虛為三,故《內經》曰:上焦如霧,中焦如漚,下焦如瀆。按:如霧者,神之將見也。如漚者,氣之將化也。如瀆者,精之所歸也。上焦輕清之氣,已得其位,而神明之用未彰。中焦清陽之氣欲出,而濁陰之氣將有所分。下焦真陽之精氣,從下而達上,生至陰之元精,回注於下,再由至陰之元精,化至陽之真火,熏蒸於內,而氤氳氣液之源頭,如川瀆之潮汐。然則三焦之理,一以貫之矣。)牡丹皮,治心胞之火。
白話
連翹、地骨皮,治療三焦之火。(素友莊端士說:焦的意思是交。雖然有上中下的區分,其實根源於一氣而已。一氣為太極,動而生陽,靜而生陰,陰陽交合,中虛為三,所以《內經》說:上焦如霧,中焦如漚,下焦如瀆。按:如霧是神的將要顯現。如漚是氣的將要化生。如瀆是精的所歸。上焦輕清之氣,已得其位,而神明的作用未顯明。中焦清陽之氣欲出,而濁陰之氣將要有所分化。下焦真陽之精氣,從下而達上,產生至陰的元精,回注於下,再由至陰的元精,化生至陽的真火,熏蒸於內,而氤氳氣液的源頭,如川瀆的潮汐。這樣看來三焦的道理,一以貫之。)牡丹皮,治療心包之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