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氏尊生書

卷十

陽維陰維脈病源流(1)

卷十/陽維陰維脈病源流23
原文
(陽維脈起於諸陽之會,由外踝而上行於衛分。陰維脈起於諸陰之交, 由內踝而上行於營分。所以為一身綱維也。) 人身陽脈既統於督, 陰脈既統於任矣,而諸陽諸陰之散見而會著,又必有以維係而主持之, 故有陽維以維諸陽,陰維以維諸陰。
白話
(陽維脈起始於各陽經交會之處,由外踝向上循行於衛分。陰維脈起始於各陰經交會之處,由內踝向上循行於營分。這就是它們作為一身綱紀的作用。)人身的陽脈既然由督脈統帥,陰脈既然由任脈統帥,而各陽經各陰經散見而會聚之處,又必須有所維繫和主持,所以有陽維脈來維繫各陽經,陰維脈來維繫各陰經。
原文
要其所以能維者,必從陰陽根柢之處以發其氣, 氣之極盛而後能維之。
白話
考察它之所以能夠維繫的原因,必定是從陰陽的根本之處發出氣息,氣息極為強盛而後才能維繫它。
原文
說陽維則從少陰斜至太陽,發足太陽之金門,而與手足少陽、 陽明會於陽白,是其所從起者少陰,而所會者皆陽也。所會皆陽,則所維自皆陽矣。
白話
陽維脈從少陰經斜行至太陽經,起始於足太陽經的金門穴,而與手、足少陽經和陽明經會合於陽白穴,由此可見它所從起始的是少陰經,而所會合的都是陽經。所會合的都是陽經,那麼所維繫的自然都是陽經了。
原文
陰維從少陽斜至厥陰,發足少陰之築賓,至項前而終,是其所從起者少陽, 而所發所至者皆陰也。所發所至皆陰,則所維自皆陰矣。
白話
陰維脈從少陽經斜行至厥陰經,起始於足少陰經的築賓穴,到達頸項前側而終止,這就是它所從起始的是少陽經,而所發出和所到達的都是陰經。所發出和所到達的都是陰經,那麼所維繫的自然都是陰經了。
原文
然陽維既為諸陽之維, 而反起於少陰,陰維既為諸陰之維,而反起於少陽者,何也?
白話
然而陽維既然是諸陽經的維繫,卻反而起始於少陰經,陰維既然是諸陰經的維繫,卻反而起始於少陽經,這是為什麼呢?
原文
少陰為諸陰根柢之氣, 維於陽者必起於此,是陰為陽根也。
白話
少陰是諸陰經的根本之氣,維繫陽氣的必定從這裡起始,這是因為陰是陽的根本。
原文
少陽為諸陽根柢之氣,維於陰者必起於此, 是陽為陰根也。
白話
少陽是諸陽經的根本之氣,維繫陰氣的必定從這裡起始,這是因為陽是陰的根本。
原文
所謂互為其根者是也,故二脈又為營氣之綱領。
白話
所謂相互為根本就是這個道理,所以這兩條脈絡又是營氣的綱要。
原文
仲景云︰病常自汗, 榮衛不相和諧,宜桂枝湯;反煩不解,先刺風池、風府,卻與桂枝湯愈。此二穴, 乃陽維之會也。
白話
張仲景說:病時常自汗,營氣和衛氣不相和諧,適宜用桂枝湯治療;反而心煩不能緩解的,先針刺風池、風府穴,然後再服桂枝湯就會痊愈。這兩個穴位,就是陽維脈的會合之處。
原文
以病寒熱自汗,本桂枝湯症,服之而不愈者,乃陽維脈病也, 故必先針陽維諸會之穴,以刺受病之處,然後再服桂枝湯,自無不愈也。其曰榮衛不和者,是衛氣不與榮血和也。
白話
因為病見寒熱自汗,本是桂枝湯證,服用而不痊愈的,是因為陽維脈病的緣故,所以必須先針刺陽維脈各會合的穴位,以針刺受病的部位,然後再服桂枝湯,自然沒有不痊愈的。他所說的營衛不和,是指衛氣不與營血相和諧。
原文
潔古云︰陰維為病,苦心痛者, 其治必在足少陽三陰交,此其處乃陰維所起也。
白話
張元素說:陰維脈發病,苦於心痛的,它的治療必定在足少陰經的三陰交穴,這個地方是陰維脈所起始之處。
原文
按仲景法,太陰症則用理中湯, 少陰症則用四逆湯,厥陰症則用當歸四逆湯、吳茱萸湯,參其法,酌其劑, 以治陰維之病,乃潔古所以治足少陽三陰交之意也。如是而二維之病,何憂弗愈哉。
白話
依照張仲景的方法,太陰證用理中湯,少陰證用四逆湯,厥陰證用當歸四逆湯、吳茱萸湯,蔘照這些方法,斟酌用藥劑量,來治療陰維脈的病,就是張元素用足少陽三陰交穴治療的意思。像這樣,那麼陽維陰維二脈的病,還用擔心不能痊愈嗎。
原文
〔陽維經行諸穴〕《內經》曰:陽維起於諸陽之會, 其脈發於足太陽金門穴(在足外踝下一寸五分),上外踝七分,會足少陽於陽交, 為陽維之郄(在外踝上七寸,斜屬二陽之間),循膝外廉上髀厭,抵少腹側, 會足少陽於居髎(在章門下八寸,監骨上陷中),循脅肋斜上肘,上會手陽明、 手足太陽於臂臑(在肘上七寸,兩筋@陷中,肩髃下一寸),過肩前, 與手少陽會於臑會、天髎(臑會在肩前,去肩端三寸宛宛中,天髎在缺盆中間, 上毖骨際陷中央),卻會手足少陽、足陽明於肩井(在肩上陷中, 缺盆上大骨前一寸五分),入肩後,會手太陽、陽蹻於臑前(在肩後大骨下, 𩨹上廉隱中),上循耳後,會手足少陽於風池(在耳後發際陷中), 上腦空(承靈後一寸半,夾玉枕骨下陷中)、承靈(正營後一寸半)、正營(目窗後一寸)、 目窗(臨泣後一寸)、臨泣(在瞳人直上發際五分陷中),下額,與手足少陽、 陽明五脈會於陽白(眉上一寸,直瞳人相對),循頭入耳, 上至本神而止(本神在直耳上入發際中),凡經共三十二穴。
白話
〔陽維經行走的穴位〕《黃帝內經》說:陽維脈起始於各陽經交會之處,它的脈氣發於足太陽經的金門穴(在足外踝下方一寸五分),向上到外踝上方七分處,與足少陽經會合於陽交穴,是陽維脈的郄穴(在外踝上方七寸,斜屬於兩陽經之間),沿著膝外側向上到髀厭,到達少腹側邊,與足少陽經會合於居髎穴(在章門穴下方八寸,監骨上方凹陷中),沿脅肋斜向上到肘部,與手陽明經、手足太陽經會合於臂臑穴(在肘上方七寸,兩筋凹陷中,肩髃穴下方一寸),經過肩前,與手少陽經會合於臑會、天髎穴(臑會穴在肩前,距離肩端三寸凹陷中,天髎穴在缺盆正中央,上方至骨際凹陷中),折返與手、足少陽經、足陽明經會合於肩井穴(在肩上凹陷中,缺盆上大骨前一寸五分),進入肩後,與手太陽經、陽蹻脈會合於臑前穴(在肩後大骨下方,上廉凹陷中),向上沿著耳後,與手、足少陽經會合於風池穴(在耳後髮際凹陷中),向上到腦空穴(承靈穴後方一寸半,夾玉枕骨下方凹陷中)、承靈穴(正營穴後方一寸半)、正營穴(目窗穴後方一寸)、目窗穴(臨泣穴後方一寸)、臨泣穴(在瞳孔正上方髮際五分凹陷中),下行到額部,與手、足少陽經、陽明經五脈會合於陽白穴(眉上方一寸,正對瞳孔),沿著頭部進入耳中,向上到本神穴而終止(本神穴在耳尖正上方入髮際中),共經過三十二個穴位。
原文
〔陰維經行諸穴〕 《內經》曰︰陰維起於諸陰之交, 其脈發於足少陰築賓穴(在足內踝上五寸腨肉分內),為陰維之郄,上循股內廉上行, 入小腹,會足太陰、厥陰、少陰、陽明於府舍(在腹哀下三寸,去腹中行四寸半), 上會足太陰於大橫、腹哀(大橫在腹哀下一寸五分,腹哀在日月下一寸五分, 並去腹中行四寸半),循脅肋會足厥陰於期門(直乳下一寸半),上胸膈,挾咽, 與任脈會於天突、廉泉(天突在結喉下四寸半宛宛中,廉泉在結喉下二寸中央是穴), 凡一十四穴。
白話
〔陰維經行走的穴位〕《黃帝內經》說:陰維脈起始於各陰經交會之處,它的脈氣發於足少陰經的築賓穴(在足內踝上方五寸,腨腸肌分肉內),是陰維脈的郄穴,向上沿著大腿內側上行,進入小腹,與足太陰經、厥陰經、少陰經、陽明經會合於府舍穴(在腹哀穴下方三寸,距離腹中線四寸半),向上與足太陰經會合於大橫穴、腹哀穴(大橫穴在腹哀穴下方一寸五分,腹哀穴在日月穴下方一寸五分,都距離腹中線四寸半),沿著脅肋與足厥陰經會合於期門穴(正對乳頭下方一寸半),向上到胸膈,挾咽喉,與任脈會合於天突穴、廉泉穴(天突穴在結喉下方四寸半凹陷中,廉泉穴在結喉下方二寸正中央),共十四個穴位。
原文
〔脈 法〕《脈經》曰:寸口脈從少陰斜至太陽,是陽維脈也, 動苦肌肉痹癢,皮膚痛,下部不仁,汗出而寒,又苦癲什羊鳴,手足相引, 甚者失音不能言。
白話
〔脈法〕《脈經》說:寸口脈從少陰經斜行至太陽經,這是陽維脈,脈動時苦於肌肉麻痹發癢,皮膚疼痛,下部麻木不仁,汗出而寒冷,又苦於癲癇發作時發出羊叫聲,手足相互牵引,嚴重的會失聲不能說話。
原文
又曰:寸口脈從少陽斜至厥陰,是陰維脈也,動苦癲癇僵仆羊鳴, 又苦僵仆失音,肌內痹癢,應時自發,汗出惡風,身洗洗然也。
白話
又說:寸口脈從少陽經斜行至厥陰經,這是陰維脈,脈動時苦於癲癇發作時僵倒仆地發出羊叫聲,又苦於僵倒仆地後失聲,肌肉麻痹發癢定時自然發作,汗出怕風,身體微微發冷的樣子。
原文
〔二維病原由症治〕 《難經》曰:陽維陰維者,維絡於身,灌溉諸經者也。
白話
〔二維病的病原由症治〕《難經》說:陽維脈和陰維脈,是維繫聯絡於全身,灌溉滋潤各條經脈的。
原文
陰陽不能自相維,則怏然失志,溶溶(緩慢貌)不能自收持。又曰︰陽維為病苦寒熱, 陰維為病苦心痛。
白話
陰陽不能相互維繫,就會抑鬱不樂而失去神志,緩慢無力而不能自我約束控制。又說:陽維脈發病苦於寒熱,陰維脈發病苦於心痛。
原文
張潔古曰︰衛為陽主表,陽維受邪,為病在表,故苦寒熱。
白話
張元素說:衛氣屬陽主管外表,陽維脈受到邪氣侵襲,發病在表,所以苦於寒熱。
原文
營為陰主裡,陰維受邪,為病在裡,故苦心痛。陰陽相維,則營衛和諧矣。營衛不諧則怏然失志,不能自收持矣。何以知之?
白話
營氣屬陰主管裡,陰維脈受到邪氣侵襲,發病在裡,所以苦於心痛。陰陽相互維繫,營氣和衛氣就會和諧了。營氣衛氣不和諧就會抑鬱不樂而失去神志,不能自我約束控制了。怎麼知道呢?
原文
仲景云:病常自汗, 是衛氣不與營氣和也,宜桂枝湯和之。
白話
張仲景說:病時常自汗,是因為衛氣不與營氣相和的緣故,適宜用桂枝湯來調和它。
原文
又云︰服桂枝湯反煩不解,先刺風池、風府, 卻與桂枝湯。此二穴,乃陽維之會也。
白話
又說:服用桂枝湯反而心煩不能緩解的,先針刺風池、風府穴,然後再服桂枝湯。這兩個穴位,就是陽維脈的會合之處。
原文
謂桂枝後尚自發熱惡寒,其脈寸浮尺弱而反煩, 為病在陽維,故先針此二穴。
白話
這是說服用桂枝湯後仍然發熱惡寒,脈象寸部浮而尺部弱反而心煩,是病在陽維脈的緣故,所以先針刺這兩個穴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