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夫痧,熱毒也,熱毒宜涼不宜溫,宜消不宜補, 湯劑入口,必須帶涼,涼則直入腸胃,而肌膚血肉之間,雖有良劑,安能得至, 故治痧者,莫先於刮放也。白話提出修訂痧,是熱毒。熱毒宜用涼性而不宜用溫性,宜消散而不宜補益。湯劑入口,必須帶涼,涼則直接進入腸胃,但肌膚血肉之間,即使有良藥,又怎能到達呢?所以治療痧症,沒有比刮痧放血更優先的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