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七在兩手十指頭,其法用他人兩手,仂下不計遍數,捏緊近脈息處,刺十指尖出血; 一法,用線紮住十指根,刺指背近甲處出血,隨人取用,若刺指尖,太近指甲, 常令人頭眩。白話提出修訂一在兩手十指頭,其法是用他人的兩手,勒下不計次數,捏緊靠近脈息的地方,刺十指尖出血;另一法,用線紮住十指根,刺指背靠近指甲處出血,隨人選用。如果刺指尖太靠近指甲,常會令人頭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