沈氏尊生書

卷二十一

痧脹源流(42)

卷二十一/痧脹源流1
原文
即或有痧與他症相兼而發者,亦當首重治痧, 兼醫他症,以痧症急而他症緩也。惟胎前產後有痧,當並重處治。
白話
即使有痧症與其他病症同時發生的情況,也應當優先治療痧症,同時兼顧治療其他疾病,因為痧症緊急而其他病症較為緩和。只有在懷孕期間或產後出現痧症時,才應當同等重視地處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