火,內部屬陰而外部屬陽,是主管動的。所以凡是動的,都屬於火。
原文
大怒,則火起於肝;醉飽,則火起於胃;悲哀,則火起於肺;房勞,則火起於腎。
大怒,則火從肝臟升起;酒醉飽食,則火從胃部升起;悲哀,則火從肺部升起;房事過度,則火從腎臟升起。
原文
竊聞之矣,而掉眩,為肝火;憤郁,為肺火;腫滿,為脾火;瘡瘍,為心火。
我私下聽說過,而頭暈目眩,是肝火;憤懣鬱結,是肺火;腫脹脹滿,是脾火;瘡瘍,是心火。
原文
經不又云乎,自二火、五火而外,名類紛紛,其實一氣。氣氣有餘,即是火矣。
經典不是又說過嗎,除了二火、五火之外,名稱種類繁多,其實都是同一種氣。氣若有餘,就是火了。
氣機阻滯,則真元之氣變成烈焰;水液衰少,又不能制約它。
原文
輕則口糜便秘,重則喉痹吐紅,甚則熱極生風,風痰內鼓,而為癱瘓等症。
輕微的則口瘡便秘,嚴重的則喉嚨腫痛吐血,更嚴重的則熱到極點產生風邪,風痰在體內鼓動,而形成癱瘓等病症。
原文
治宜實者瀉之,虛者補之,郁者發之,寒感者散之,輕者降之,重則從其性而升之。
治療應當實證用瀉法,虛證用補法,鬱結的用發散法,感受寒邪的用疏散法,輕微的用降火法,嚴重的則順從其性質而用升提法。
原文
陰虛者,補陰則火自降;火盛者,從治乃可制狂。其脈主洪數,當隨部斷之。
陰虛的人,補養陰液則火自然下降;火氣旺盛的人,用從治法才能制服狂亂。其脈象主要表現為洪數,應當根據部位來判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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