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尺脈部位的內側兩旁,是對應季脅的部位;尺脈的外側用來診候腎臟,尺脈的內側用來診候腹部。
原文
上附上,左外以候肝,內以候膈;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。
在靠近手掌的寸部,左手的寸部外側用來診候肝臟,內側用來診候膈肌;右手的寸部外側用來診候胃,內側用來診候脾臟。
原文
上附上,右外以候肺,內以候胸中;左外以候心,內以候膻中。前以候前,後以候後。
在靠近手掌的寸部,右手的寸部外側用來診候肺臟,內側用來診候胸中;左手的寸部外側用來診候心臟,內側用來診候膻中。脈的前部用來診候身體的前部,脈的後部用來診候身體的後部。
原文
上竟上者,胸喉中事也;下竟下者,少腹腰股膝脛足中事也。
向上推盡到脈的頂端,是診斷胸部和喉嚨部位的事;向下推盡到脈的末端,是診斷少腹、腰部、大腿、膝蓋、小腿和足部的事。
原文
內外二字,前人有以足尺部一脈,前半部脈,後半部脈為訓者;有以內側曰內,外側曰外為訓者,皆非也。
「內外」這兩個字,前人有用尺部這一條脈,前半部脈和後半部脈來解釋的;也有用內側稱為內,外側稱為外來解釋的,這些說法都是不對的。
因為脈搏的形態,是渾然一體、純粹單一的,既不是兩條,也不是分成兩截。
原文
若以前半部、後半部為是,則視脈為兩截矣;若以尺內側、尺外側為是,則視脈為兩條矣。故知二說皆非也。熟玩通章經文,自知其為傳寫之誤。
如果認為前半部、後半部的說法是對的,那就把脈看成是兩截了;如果認為尺脈內側、尺脈外側的說法是對的,那就把脈看成是兩條了。所以知道這兩種說法都不對。仔細體會整章經文,自然會知道這是傳抄的錯誤。
原文
豈有獨於脾胃,則曰“右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”者耶?
難道唯獨對於脾胃,卻說「右手外側用來診候胃,內側用來診候脾」嗎?
原文
蓋外以候府,內以候藏,《內經》脈書,確然可考。故常以“外以候胃,內以候脾”之句為正。
因為外側用來診候腑,內側用來診候臟,在《內經》的脈學書籍中,確實可以考證。所以通常以「外側用來診候胃,內側用來診候脾」這句話為正確。
原文
其尺外之“外”字,當是“里”字;尺裡之“裡”字,當是“外”字;中附上左右之內外字,上附上左右之內外字,當受改之。
其中尺脈外側的「外」字,應當是「里」字;尺脈內側的「裡」字,應當是「外」字;中間附上部位左右兩手的內外字,以及上面附上部位左右兩手的內外字,都應當加以修改。
原文
故不循舊圖所列,以符外候府內,俟(此處疑似‘候’)藏之義也。
所以不依照舊有圖譜所列的內容,以符合外側診候腑、內側診候臟的意義。
原文
前以候前,謂關之前,寸也;後以候後,謂關之後,尺也。
「前以候前」,是指關部之前,也就是寸部;「後以候後」,是指關部之後,也就是尺部。
原文
上竟上者,謂上盡畫除也;下竟下者,謂下畫尺澤也。
「上竟上者」,是指向上推盡到手腕橫紋的盡頭;「下竟下者」,是指向下推盡到尺澤穴的部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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