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學集成

程鍾齡醫門八法

論清法

程鍾齡醫門八法34
原文
清者,清其熱也。臟腑有熱則清之。經云:熱者寒之是已。
白話
「清」,就是清除熱邪。臟腑有熱就清除它們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熱證用寒藥治療,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然有當清不清誤人者;有不當清而清誤人者;有當清而清之,不分內傷、外感以誤人者;有當清而清之,不量其人、不量其症以誤人者,是不可不察也。
白話
然而有應當清熱卻不清熱而貽誤病人的;有不应该清熱卻清熱而貽誤病人的;有應當清熱卻清熱的,但不區分內傷、外感而貽誤病人的;有應當清熱卻清熱的,但不看病人體質、不看症狀而貽誤病人的,這是不可不詳察的。
原文
夫六淫之邪,除中寒、寒濕外,皆不免於病熱。
白話
六淫之邪,除了中寒、寒濕之外,都免不了會引起發熱的病證。
原文
熱氣薰蒸,或見於口舌唇齒之間,或見於口渴便溺之際。
白話
熱氣燻蒸,有時表現在口舌唇齒之間,有時表現在口渴、大小便的時候。
原文
灼知其熱而不清,則斑黃狂亂,厥逆吐衄,諸症叢生,不一而足。此當清不清之誤也。
白話
確實知道有熱卻不清除,就會出現斑疹、發黃、狂躁、神昏、四肢厥冷、嘔吐、鼻出血等各種症狀紛至沓來,不一而足。這就是應當清熱卻不清熱的錯誤。
原文
然又有不當清而清者,何也?有如勞力辛苦之人,中氣大虛,發熱倦怠,心煩溺赤,名曰虛火。
白話
然而又有不應當清熱卻用清法的,是什麼情況呢?例如勞力辛苦的人,中氣大虛,出現發熱、疲倦乏力、心煩、小便黃赤,這稱為虛火。
原文
蓋春生之令不行,無陽以護其榮衛,與外感熱症相隔天壤;又有陰虛勞瘵之症,日哺潮熱,與夫產後血虛,發熱煩燥,症象白虎,誤服白虎者難救。
白話
這是因為春天生發之令不能運行,沒有陽氣來保護榮衛,與外感熱症有天壤之別;又有陰虛勞瘵之證,午後潮熱,以及產後血虛引起的發熱煩躁,症狀類似白虎湯證,但如果誤服白虎湯就難以救治。
原文
更有命門火衰,浮陽上泛,有似於火者;又有陰盛格陽,假熱之症,其人面赤狂躁,欲坐臥泥水中,或數日不大便,或舌黑而潤,或脈反洪大,崢崢然如鼓擊於指下,按之豁然而空者,或口渴欲得冷飲而不能下,或因下元虛冷頻飲熱湯以自救。世俗不識,誤投涼藥,下嚥即危矣。此不當清而清之誤也。
白話
更有命門火衰,浮陽上越,看似有火的情況;又有陰盛格陽的假熱證,病人面色發紅、狂躁,想要坐在或躺在泥水中,或數日不大便,或舌苔黑而濕潤,或脈象反而洪大,脈來時強勁有力如鼓擊於指下,但按之卻豁然空虛,或口渴想喝冷飲卻喝不下去,或因為下元虛冷而頻頻喝熱湯來自救。世俗之人不辨識,誤用涼藥,藥物下嚥就危險了。這就是不應當清熱卻用清法的錯誤。
原文
然又有當清而不分內傷、外感者,何也?蓋風寒閉火,則散而清之,經云:火鬱發之是也。
白話
然而又有應當清熱卻不分內傷、外感的,是什麼情況呢?風寒閉阻火邪,就應該疏散而清熱,《內經》說:火鬱發之,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暑熱傷氣,則補而清之,東垣清暑益氣湯是也。
白話
暑熱傷氣,就應該補氣而清熱,李東垣的清暑益氣湯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濕熱之火,則或散、或滲、或下而清之,開鬼門,潔淨府,除陳莖是也。燥熱之火,則潤而清之,通大便也。傷食積熱,則消而清之,火去食自平也。
白話
濕熱之火,就用疏散、滲利、攻下的方法來清熱,即開鬼門、潔淨府、除陳莖。燥熱之火,就用滋潤的方法來清熱,也就是通大便。傷食積滯化熱,就用消導的方法來清熱,火除去後飲食自然正常。
原文
惟夫傷寒傳入胃腑,熱勢如蒸,自汗,口渴飲冷,而能消水者,藉非白虎湯之類,鮮克有濟也。
白話
只有傷寒傳入胃腑,熱勢如蒸,自汗,口渴飲冷,而且能消水的,如果不用白虎湯之類的方劑,很少有能成功的。
原文
更有陽盛拒陰之症,清藥不入,到口隨吐,則以生薑汁少許為引,或薑製黃連,反佐以取效,所謂寒因熱用是也,此外感實火之清法也。
白話
更有陽盛拒陰的證候,清熱藥服不進去,到口就吐,就用少許生薑汁作為引藥,或用薑汁製過的黃連,反佐來取得療效,這就是所謂的寒因熱用。這是外感實火的清法。
原文
若夫七情六欲,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,互相感觸,火從內發,丹溪治以越鞠丸,開六鬱也;立齋主以逍遙散,調肝氣也。意以一方治木鬱而諸鬱皆解也。
白話
至於七情六欲,喜、怒、憂、思、悲、恐、驚互相感觸,火從內生,朱丹溪用越鞠丸治療,以開六鬱;薛立齋主張用逍遙散,調理肝氣。意思是用一個方劑治療木鬱,而各種鬱結都能解除。
原文
然經云怒則氣上,喜則氣緩,悲則氣消,恐則氣下,驚則氣亂,思則氣結。
白話
但是《內經》說:怒則氣上,喜則氣緩,悲則氣消,恐則氣下,驚則氣亂,思則氣結。
原文
逍遙一方以之治氣上氣結者,固為相宜,而於氣緩、氣消、氣亂、氣下之症,恐猶未合。蓋氣虛者必補其氣,血虛者必滋其血。氣旺血充,而七情之火,悠焉以平。
白話
逍遙散這個方劑用來治療氣上、氣結的,固然合適,但對於氣緩、氣消、氣亂、氣下的證候,恐怕還不適合。因為氣虛的人必須補氣,血虛的人必須養血。氣旺血充,七情之火自然就平息了。
原文
至若真陰不足,而火上炎者,壯水之主,以鎮陽光。
白話
至於真陰不足,而虛火上炎的,應該壯水之主,以制陽光。
原文
真陽不足,而火上炎者,引火歸源,以導龍入海,此內傷虛火之治法也。或者曰,病因於火,而以熱藥治之,何也?不知外感之火,邪火也,實火也。
白話
真陽不足,而虛火上炎的,應該引火歸源,引導龍雷入海,這是內傷虛火的治法。有人問:病因是火,卻用熱藥來治療,為什麼呢?不知道外感之火是邪火、實火。
原文
有形之火,後天之火也,得水則滅,故可以水折。內傷之火,虛火也,龍雷之火也。
白話
有形之火,是後天之火,遇到水就熄滅,所以可以用水來撲滅。內傷之火,是虛火,是龍雷之火。
原文
無形之火,先天之火也,得水則炎,故不可以水折。
白話
無形之火,是先天之火,遇到水反而燃燒更旺,所以不能用冷水來撲滅。
原文
譬如龍得水而愈奮飛,雷因雨而益震動,陰濛沉晦之氣,光焰燭天,必俟云收日出,而龍雷各歸其宅耳。是以虛火可補而不可瀉也。
白話
譬如龍得到水而更加奮力飛騰,雷因雨而更加震動,陰暗沉晦之氣,光焰沖天,必須等到雲收日出,龍雷各自回歸其居所罷了。所以虛火可以補而不可以瀉。
原文
其有轉用參耆而不用八味者,因其穴宅無寒也。
白話
其中有用參、耆而不用八味丸的,是因為其虛火所在的臟腑沒有寒。
原文
其有專用六味而不用桂、附者,因其穴宅無水也。補則同,而引之者稍不同耳。
白話
其中有用六味丸而不用肉桂、附子的,是因為其虛火所在的臟腑沒有水。補法是相同的,但引火歸源的方法稍有不同罷了。
原文
蓋外感之火以涼為清,內傷之火以補為清也。
白話
總之,外感之火用涼藥來清,內傷之火用補藥來清。
原文
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人者,何也?夫以壯實之人,而患實熱之病,清之稍重,尚為無礙。
白話
然而又有清熱卻不衡量病人體質的,是什麼情況呢?身體壯實的人,患實熱病,用清法稍重一些,尚且沒有妨礙。
原文
若本體素虛,臟腑本寒,飲食素少,腸胃虛滑,或產後、病後、房室之後,即有熱症,亦宜少少用之,寧可不足,不使有餘。或餘熱未清即以輕藥代之,庶幾病去人安。倘清劑過多,則病熱未已而寒生矣。此清之貴量其人也。然又有清之而不量其症者,何也?
白話
如果體質本來虛弱,臟腑本來有寒,飲食向來很少,腸胃虛弱滑泄,或產後、病後、房事之後,即使有熱證,也應該少少用清藥,寧可不足,不要有餘。或者餘熱未清,就用輕劑代替,這樣才能病去人安。倘若清劑過多,那麼病熱還沒退,寒證就產生了。這就是清法貴在衡量病人體質。然而又有清熱卻不衡量證候的,是什麼情況?
原文
夫以大熱之症而清劑太微,則病不除,微熱之症而清劑太過,則寒症即至。但不及猶可再清,太過則難醫藥矣。
白話
大熱的證候而清劑太輕微,則病不會消除;微熱的證候而清劑太過,則寒證就會出現。只是藥力不足還可以再清,太過就難以用藥醫治了。
原文
且凡病清之而不去者,猶有法焉,壯水是也。
白話
而且凡是病證用清法無效的,還有其他方法,就是壯水。
原文
王太僕云:「大熱而甚,寒之不寒,是無水也,當滋其腎。腎水者,天真之水也。取我天真之水以制外邪,何邪不服,何熱不除?而又何必拘於寒涼,以滋罪戾乎?」由是觀之,外感之火尚當滋水以制之,而內傷者更可知矣。大抵清火之藥不可久恃,必歸本於滋陰。
白話
王太僕說:「大熱很厲害,用寒藥卻不覺涼,這是因為沒有水,應當滋養腎陰。腎水,就是先天真水。用我先天真水來制服外邪,哪個邪氣不屈服?哪個熱證不能消除?又何必拘泥於寒涼藥物,反而增加罪過呢?」由此看來,外感之火尚且應當滋水來制約,而內傷之火就更可想而知了。大抵清火的藥物不可以長期依賴,最終必須歸結到滋陰。
原文
滋陰之法,又不能開胃扶脾以恢復元氣,則參、苓、耆、朮亦當酌量而用。
白話
滋陰的方法,如果又不能開胃健脾來恢復元氣,那麼人參、茯苓、黃耆、白朮也應當酌量使用。
原文
非曰清後必補,但元氣無虧者可以不補,元氣有虧者必須補之。
白話
不是說清法之後必須補,只是元氣沒有虧損的人可以不補,元氣有虧損的人必須補。
原文
俟其飲食漸進,精神爽慧,然後止藥可也,此清之貴量其症也。
白話
等到病人飲食逐漸增加,精神清爽,然後可以停藥,這就是清法貴在衡量證候。
原文
總而言之,有外感之火,有內傷之火。外感為實,內傷為虛,來路不同,治法迥別。
白話
總而言之,有外感之火,有內傷之火。外感是實火,內傷是虛火,來源不同,治法差別很大。
原文
寧曰:熱者寒之,遂足以畢醫家之能事也乎。
白話
難道說「熱者寒之」就足夠窮盡醫家的能事了嗎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