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以掌後高骨為關,從關至魚際,得一寸,以寸名;從關至尺澤,得一尺,以尺名。白話提出修訂以手掌後方的高骨作為關位,從關位到魚際,長度為一寸,因此用「寸」來命名;從關位到尺澤,長度為一尺,因此用「尺」來命名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