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論太陽傳經

論太陽傳經

論太陽傳經8
原文
經云:太陽膀胱傳足陽明胃者,為循經傳,所謂一日太陽受之,二日陽明受之也,三日少陽、四日太陰、五日少陰、六日厥陰是也。
白話
經典說:太陽膀胱經傳到足陽明胃經,稱為循經傳,這就是所謂的一天太陽經受病,二天陽明經受病,三天少陽經、四天太陰經、五天少陰經、六天厥陰經。
原文
太陽不傳陽明而傳足少陽膽者,名越經傳,是表病當汗,而未用麻黃之故也。
白話
太陽經不傳陽明經而傳到足少陽膽經,稱為越經傳,這是因為表證應當發汗,卻沒有使用麻黃的緣故。
原文
太陰傳少陰腎水者,為表裡傳,是表病當汗,而反下所致也。
白話
太陰經傳到少陰腎水,稱為表裡傳,這是因為表證應當發汗,反而使用攻下法所造成的。
原文
太陽傳太陰脾者為脈緩,有汗宜用桂枝之劑。下之致逆,必腹痛而四肢沉重,為誤下傳。
白話
太陽經傳到太陰脾經,脈象緩,有汗時應當使用桂枝湯類的方劑。如果誤用攻下法會導致病勢逆轉,必然出現腹痛和四肢沉重,這是誤下造成的傳變。
原文
太陽傳厥陰肝木者,為三陰不致於首,唯厥與督脈,上與太陽接,為循經得度傳。又有始終只在一經者,為專經。有六經傳遍,卻有復傳者,為再經。
白話
太陽經傳到厥陰肝木,這是因為三陰經不會到達頭部,只有厥陰經和督脈向上與太陽經相接,稱為循經得度傳。另外也有始終只在同一經脈的,稱為專經。有六經都傳遍了,卻又重複傳變的,稱為再經。
原文
有傳過一經,不再傳者;有自入於腑不傳者;有傳入於胃不傳者;有七日不解而過經者;有二七不解而過經者;有兩感者。
白話
有傳過一經之後不再傳變的;有自行傳入腑中而不傳經的;有傳入胃中而不傳經的;有七日仍未解除而超過本經的;有十四日仍未解除而超過本經的;有兩經同時受病的。
原文
一日太陽與少陰俱病,頭痛口乾而煩滿;二日陽明與太陰俱病,腹滿身熱不食譫語;三日少陽與厥陰俱病,耳聾囊縮而厥,水漿不入,昏不知人者死。有合病,太陽與陽明病也。有並病,太陽病未解,陽明病復作也。
白話
第一天太陽經與少陰經同時發病,出現頭痛、口乾、煩躁胸悶;第二天陽明經與太陰經同時發病,出現腹脹、身熱、不思飲食、胡言亂語;第三天少陽經與厥陰經同時發病,出現耳聾、陰囊收縮、四肢厥冷,水飲湯藥無法入口,昏迷不省人事的會死亡。有合病的情況,是太陽經與陽明經同時發病。有並病的情況,是太陽病尚未解除,陽明病又發作。
原文
更有誤藥致變者,症非一端,要在憑其脈與症治之可也。
白話
還有因誤用藥物導致的變證,症狀不只一種,關鍵在於根據其脈象和症狀來治療就可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