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水玄珠

顛撲損傷門

顛撲損傷門(1)

顛撲損傷門39
原文
按《發明》經云:夫從高墜下,惡血留於內,不分十二經絡,聖人俱作風中肝經,留於脅下,以中風療之。血者,皆肝之所主,惡血必歸於肝。
白話
根據《發明》經書提到:從高處墜落,瘀血停留在體內,不論是哪一條經絡,古代聖人都視作風邪侵犯肝經,瘀血留在脅下,按照中風來治療。血液都由肝臟所主管,惡血必定歸於肝臟。
原文
不問何經之傷,必留於脅下,蓋肝主血故也。痛甚則必有自汗。但人汗出皆為風症。
白話
不論是哪一條經絡受傷,瘀血必定停留在脅下,這是因為肝臟主管血液的緣故。疼痛劇烈時一定會出現自汗。而人出汗的現象都屬於風證。
原文
諸痛皆屬於肝木,況敗血凝澀,從其所屬入於肝也。從高墜下,逆其所行之血氣,非肝而何?以破血行經藥治之。
白話
各種疼痛都歸屬於肝木,何況敗血凝滯澀阻,順著其所屬關係進入肝臟。從高處墜落,違逆了血氣運行的方向,這不歸肝臟又歸哪裡?應用破血行經的藥物來治療。
原文
《內經》云:肝脈搏堅而長,色不青,當病墮若搏,因血在脅下,令人嘔逆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:肝脈搏動堅硬而長,面色卻不發青,這個病應當是墮落或擊打所致,因為血液積在脅下,會使人嘔吐氣逆。
原文
《金匱》云:寸口脈浮微而澀,法當亡血,若汗出,設不汗出者,當身有瘡,被刀斧所傷,亡血故也。金瘡出血,脈沉小者生,浮大者死。砍瘡出血一二石者,脈大,二十日死。
白話
《金匱》說:寸口脈浮取微弱而澀滯,按理應當是失血,如果伴隨出汗;假如沒有出汗,身上應當有瘡口,是被刀斧所傷,因為失血的緣故。金瘡出血,脈象沉小的可以存活,浮大的則會死亡。砍傷出血達一二石的,脈大,二十日內死亡。
原文
砍刺出血不止者,其脈止、脈來大者,七日死。滑細者生。
白話
被砍刺傷出血不止的人,如果脈搏停止、或脈來時變大,七日內死亡。脈滑而細的則存活。
原文
從高顛仆,內有血,腹脹滿,脈弦者生,小弱者死。
白話
從高處摔跌,體內有積血,腹部脹滿,脈象弦的可以存活,脈小弱則死亡。
原文
劉宗厚云:按破傷有瘀血有內,脈堅強實則生,虛小弱者死。
白話
劉宗厚說:按,破傷有瘀血在體內,脈象堅強實大的可以存活,虛弱細小的則死亡。
原文
若亡血過多,脈虛細小者生,浮大數實者死,皆為脈病不相應也。
白話
如果失血過多,脈象虛細小的可以存活,浮大數實的則死亡,這都是脈象與病情不相應的緣故。
原文
子和云:諸落馬墜井,打撲損傷,閃肭損折,杖瘡腫發,焮痛不止者。可峻下二三十行,痛止腫消。
白話
張子和說:凡是墮馬墜井、跌打損傷、閃挫扭傷骨折、杖瘡腫脹發作、紅熱疼痛不止的,可以用峻下藥使其瀉下二三十次,疼痛就會停止,腫脹也會消退。
原文
宜以通經散、導水丸等藥,或加湯劑瀉之,後服和血消腫散毒之藥。
白話
適宜用通經散、導水丸等藥,或者加上湯劑來瀉下,之後再服用調和氣血、消腫散毒的藥物。
原文
劉宗厚曰:按子和於墮車落馬,杖瘡閃肭者,俱用峻下。
白話
劉宗厚說:按,張子和對於墮車落馬、杖瘡閃挫的患者,全都使用峻下法。
原文
其有心恙牙關緊急者,云是驚涎堵塞於上,俱用三聖散,先吐後下。
白話
其中有患心疾、牙關緊急的,說是驚痰堵塞在上焦,全都用三聖散,先催吐然後瀉下。
原文
其法雖峻,然果有驚涎瘀血停留於內,焮痛腫脹發於外者,亦奏捷功。
白話
這個方法雖然峻猛,但如果確實有驚痰、瘀血停留在體內,並且在外表現為紅熱腫脹的,也能迅速見效。
原文
但於出血過多,老弱之人,脈虛大者,亦當求責。
白話
但對於出血過多、年老體弱、脈象虛大的人,也應當仔細追究(不可輕易使用)。
原文
又曰:謹按打撲金刃損傷,是不因動氣而病生於外,外受有形之物所傷,乃血肉筋骨受病,非如六淫七情為病,有在氣在血之分也。
白話
又說:謹按,跌打金屬刃器損傷,並不是因為內在氣機變動而生病,而是由體外有形之物所傷,血肉筋骨受病,不像六淫七情致病那樣有在氣分、在血分的區別。
原文
所以損傷一症,專從血論,但須分其有瘀停積而亡血過多之症。
白話
所以損傷這一病症,專門從血來論治,但必須區分其中有瘀血停積以及失血過多的情況。
原文
蓋打撲墜墮,皮不破而內傷者,必有瘀血;若金刃傷,皮出血,或致亡血過多,二者不可同法。而治有瘀血者,宜攻利之。若亡血者,兼補而行之。
白話
因為跌打墜落,皮膚不破而內傷的,必定有瘀血;如果是金屬刃器傷,皮膚出血,有的會導致失血過多,這兩者不可用相同的方法治療。治療有瘀血的,應當攻逐通利;如果是失血的,則要兼顧補益來行血。
原文
又察其傷有上下輕重淺深之異,經絡氣血多少之殊,惟宜先逐瘀血,通經絡,和血止痛,然後調氣養血,補益胃氣,無不效也。
白話
還要觀察傷處有上下、輕重、淺深的不同,經絡氣血有多少的差別,只適宜先驅逐瘀血、疏通經絡、調和血脈、止痛,然後調理氣機、養血、補益胃氣,沒有不奏效的。
原文
頃見圍城中軍士,被傷不問頭面、手足、胸背、輕重,治者例以大黃等藥利之。後大黃缺少,甚者遂以巴豆代之。
白話
近來看到圍城中的軍士,受傷不論是頭面、手足、胸背,也不問輕重,醫者一概用大黃等藥來攻下。後來大黃缺乏,嚴重者就用巴豆來代替。
原文
以為不於初時瀉去毒氣,後則多致危殆,至於略人手指,亦悉以藥利之。
白話
認為不在初期瀉去毒氣,之後大多會導致危險,甚至有人被砍傷手指,也全部用藥攻下。
原文
殊不知大黃之藥,惟與有瘀血者相宜,其有亡血過多,元氣胃氣虛弱之人,不可服也。
白話
殊不知大黃這味藥,只對有瘀血的人適合,那些失血過多、元氣胃氣虛弱的人,是不能服用的。
原文
其巴豆大熱有毒,止能破堅逐積,用於此疾,尤非切當。
白話
巴豆性大熱有毒,只能破除堅積、驅逐積滯,用在這種疾病上,尤其不恰當。
原文
所以有服下藥過後,其脈愈見堅大,治者不察,又以為瘀血未盡而復下之,因而夭折人命,可不慎歟!
白話
所以有人服用瀉下藥之後,脈象反而變得更加堅大,醫者不加詳察,又認為是瘀血未盡而再次攻下,因此斷送人命,怎能不謹慎呢!
原文
凡損傷,切不可食冷水,血見寒則凝。但一系血入心即死,以攻下瘀血之劑治之。《金匱》治馬墜及一切筋骨損方。
白話
凡是損傷,千萬不能喝冷水,血液遇寒就會凝結。一旦血液入心就會死亡,要用攻下瘀血的方劑來治療。《金匱》治療墜馬以及一切筋骨損傷的方子。
原文
大黃(一兩,酒浸) 緋帛(如手大,燒存性) 亂髮(如雞子大,燒存性) 炊單布(一尺,燒灰) 敗蒲(一把,二寸) 桃仁(四十九粒,去皮尖) 甘草(炙,如中指節)
白話
大黃(一兩,用酒浸泡) 緋帛(像手掌大小,燒存性) 亂髮(像雞蛋大小,燒存性) 炊單布(一尺,燒成灰) 敗蒲(一把,長二寸) 桃仁(四十九粒,去皮尖) 甘草(炙過,像中指節長度)
原文
七味以童便煎成,入酒一大盞,次下大黃,去渣,分溫三服。
白話
以上七味藥用童子尿煎成,加入一大盞酒,然後放入大黃,去渣,分三次溫服。
原文
先銼敗蒲席半領,煎湯浴,衣被覆,斯須通利,痛楚立瘥。
白話
先將敗蒲席半領銼碎,煎湯洗浴,用衣服被子蓋住,不一會兒就會通利,疼痛立刻痊癒。
原文
復元活血湯 從高墜下,惡血留於脅下。疼痛實不可忍。
白話
復元活血湯 治療從高處墜下,惡血停留在脅下,疼痛確實無法忍受。
原文
柴胡(五錢) 當歸(六錢) 甘草 穿山甲(炮。各二錢) 大黃(一兩,酒浸) 桃仁(五十枚,去皮尖) 紅花 栝蔞根(各二錢)
白話
柴胡(五錢) 當歸(六錢) 甘草 穿山甲(炮製,各二錢) 大黃(一兩,酒浸) 桃仁(五十枚,去皮尖) 紅花 栝蔞根(各二錢)
原文
上件桃仁研爛,銼如豆大,每服一兩,水二盅半,酒半盅,煎至七分,食前服,以利為度。得利後,痛或不盡,服乳香神應散。
白話
以上藥物中桃仁研爛,其餘銼成豆大,每次服一兩,用水二盅半、酒半盅,煎至七分,飯前服用,以瀉下為度。瀉下後,如果疼痛未盡,再服用乳香神應散。
原文
《靈樞》云:墜墮惡血,留於脅下則傷肝,肝膽之經行於脅下,屬厥陰少陽,宜以柴胡為引用,為君。以當歸活血脈。
白話
《靈樞》說:墜落導致的惡血,停留在脅下就會損傷肝臟,肝膽經脈循行於脅下,屬於厥陰、少陽經,適宜用柴胡作為引經藥,作為君藥。用當歸來活血脈。
原文
又急者,痛也,以甘草緩其急,亦能生新血,陽生陰長故也,為臣。
白話
再者,急迫指的是疼痛,用甘草來緩解急迫,也能夠生新血,因為陽生陰長的緣故,作為臣藥。
原文
穿山甲、栝蔞根、桃仁、紅花,破血潤血,為之佐。大黃酒製,以盪滌敗血,為之使。
白話
穿山甲、栝蔞根、桃仁、紅花,能破血潤血,作為佐藥。大黃用酒製過,用來盪滌敗血,作為使藥。
原文
當歸導滯散 治損傷瘀血,大便不通,紅腫暗青,疼痛昏悶,蓄血內壅欲死。大黃(一兩) 當歸(三錢) 麝香(少許)
白話
當歸導滯散 治療損傷瘀血,大便不通,紅腫發青紫色,疼痛昏悶,蓄血內塞幾乎致命。大黃(一兩) 當歸(三錢) 麝香(少許)
原文
上二味,為細末,入麝香和勻,每服三錢,熱酒調下,其瘀血自下。若骨節傷折疼痛,以定痛接骨紫金丹治之。
白話
以上兩味藥,研成細末,加入麝香調勻,每次服三錢,用熱酒調服,瘀血就會自然瀉下。如果骨節損傷骨折疼痛,用定痛接骨紫金丹治療。
原文
定痛乳香神應散(東垣方。) 治從高墜下,疼痛不可忍,及腹中疼痛。
白話
定痛乳香神應散(東垣方) 治療從高處墜下,疼痛無法忍受,以及腹中疼痛。
原文
乳香 沒藥 雄黑豆 桑白皮 獨活 栗子(各一兩) 破故紙(炒,二兩) 當歸(一兩) 水蛭(半兩)
白話
乳香 沒藥 雄黑豆 桑白皮 獨活 栗子(各一兩) 破故紙(炒過,二兩) 當歸(一兩) 水蛭(半兩)
原文
上為末,每服五錢,醋一盞,沙石器內煎至六分,入麝香少許,溫服。定痛接骨紫金丹
白話
以上藥物研為末,每次服五錢,用醋一盞,在沙石器中煎至六分,加入少許麝香,溫服。定痛接骨紫金丹