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一、傷寒頭痛及身熱,便是陽證,不可服熱藥,傷寒傳三陰三陽共六經,內太陰病,頭不痛,身不熱,少陰病有反熱而無頭疼,厥陰病有頭疼而無發熱,故知頭疼身熱即是陽證,若妄投熱藥,決致死亡。
一、傷寒出現頭痛和身體發熱,便是陽證,不可服用熱藥。傷寒會傳變到三陰三陽共六經,其中太陰病,頭不痛,身不發熱;少陰病有發熱反而沒有頭痛;厥陰病有頭痛而沒有發熱。因此知道頭痛身熱就是陽證,如果錯誤地投以熱藥,必定導致死亡。
原文
二、傷寒必須直攻毒氣,不可補益邪氣。在經絡中,若隨證早攻之,只三四日痊安,若妄謂先須正氣,卻行補益,使毒氣流熾,多致殺人。
二、傷寒必須直接攻治病邪,不可補益邪氣。病邪在經絡中,如果隨著症狀及早攻治,只需三四天就能康復安定;如果錯誤地說必須先扶正氣,卻實行補益之法,使毒氣流傳熾盛,往往導致死亡。
原文
三、傷寒不思飲食,不可服溫脾胃藥,且傷寒不思飲食自是常事,終無餓死之理,如理中丸之類,不可輕服。
三、傷寒不想吃飯,不可服用溫暖脾胃的藥物,而且傷寒不想吃飯本是尋常之事,最終沒有餓死的道理,像理中丸之類的藥物,不可輕易服用。
原文
若陽病服之,致熱氣增重,或致不救,丁香巴豆之類,尤不可服。
如果陽病服用這些藥物,導致熱氣更加嚴重,或許會導致無法搶救。丁香、巴豆之類,尤其不可服用。
原文
四、傷寒腹痛亦有熱證,不可輕服溫暖藥。《難經》云:疼為實。
四、傷寒腹痛也有熱證,不可輕易服用溫暖的藥物。《難經》說:疼為實證。
原文
故仲景論腹滿時痛之證有曰:疼甚者加大黃。疼甚而加大黃,意可見也。
所以張仲景論述腹滿時痛的症狀時說:疼痛劇烈的要加大黃。疼痛劇烈而加大黃,其中的意涵可以想見。
原文
惟身冷厥逆而腹疼者,方是陰證,須消息之。每見腹疼便投熱藥,多致殺人。
只有身體冰冷、手腳冰冷而腹痛的,才是陰證,必須斟酌情況。常常見到腹痛就投以熱藥,往往導致死亡。
原文
五、傷寒自利當看陰陽證,不可例服補藥、止瀉藥,自利惟身不熱,手足溫者屬太陰,身冷四逆者屬少陰、厥陰,其餘身熱下利皆屬陽,當隨證依仲景法治之。
五、傷寒腹瀉應當觀察陰陽證,不可一概服用補藥、止瀉藥。腹瀉只有身體不發熱、手腳溫暖的屬於太陰,身體冰冷、手腳冰冷的屬於少陰、厥陰,其餘身體發熱而腹瀉的都屬於陽證,應當隨著症狀依照張仲景的方法治療。
常常見到腹瀉就投以暖藥和止瀉藥的,導致很多人死亡。
原文
六、傷寒胸脅疼及腹脹滿,不可妄用艾灸。常見村落間有此證,無藥便用艾灸,多致毒氣隨火而盛,膨脹發喘,以不知胸脅疼自屬少陽,腹脹雖屬太陰,仲景以為當下之病,此外惟陰證脈微弱可灸。
六、傷寒胸脅疼痛和腹脹,不可隨意使用艾灸。常見於鄉村之間有這種症狀,沒有藥物便使用艾灸,往往導致毒氣隨著火勢而熾盛,膨脹發喘。因為不知道胸脅疼痛本屬少陽病,腹脹雖然屬於太陰病,張仲景認為應當用下法治療的疾病,此外只有陰證脈象微弱才可以艾灸。
原文
七、傷寒手足厥冷當看陰陽,不可例作陰證,有陰厥,有陽厥,醫者少能分辨,陽厥而投熱藥,殺人速於用刃,蓋陽病不至極熱,不能發厥。仲景所謂熱深厥亦深。熱深更與熱藥,寧復得生。
七、傷寒手腳冰冷應當分辨陰陽,不可一概當作陰證,有陰厥,有陽厥,醫生很少能分辨。陽厥卻投以熱藥,殺人比用刀還快。因為陽病不到極熱的程度,不會發厥。張仲景所說的「熱深厥亦深」。熱已深重卻還給予熱藥,如何能夠存活。
原文
而身熱至三四日後,熱氣已深,大便秘,小便赤,或譫言昏愦,及別熱證而發厥,必是陽厥,宜急用承氣湯以下之。
如果身體發熱到了三四天後,熱氣已經深入,大便秘結,小便發紅,或者胡言亂語、神志昏迷,以及其他熱證而發厥的,必定是陽厥,應當趕快用承氣湯來瀉下。
原文
若初得病,身不熱,大便不秘,自引衣蓋身,或下利,或小便數,不見熱證而厥者,即是陰厥,方可用四逆湯之類。二厥所以使人疑者,緣為其脈皆沉。然陽厥脈沉而滑數,陰厥脈沉而弱。
如果剛得病時,身體不發熱,大便不通暢,自然拉被子覆蓋身體,或者腹瀉,或者小便次數多,看不到熱證而手腳冰冷的,就是陰厥,才可以用四逆湯之類的藥物。兩種厥之所以讓人疑惑,是因為它們的脈象都是沉的。然而陽厥的脈沉而滑數,陰厥的脈沉而弱。
原文
又陽厥時復指爪卻溫,或有時發熱,陰厥則常冷,此可為別。
另外陽厥時不時手指腳趾卻是溫暖的,有時會發熱;陰厥則一直是冷的,這可以作為區別。
原文
八、傷寒病已在裡即不可用藥發汗,然傷寒證須看表里,如發熱惡寒則是在表,正宜發汗;如不惡寒反惡熱,即是里證,若一例發汗,則真氣已涸,死者必矣。
八、傷寒病邪已經在體內就不可以用藥發汗,然而傷寒症狀必須看表證和裡證。如果發熱怕冷就是在表,正好適合發汗;如果不怕冷反而怕熱,就是裡證,如果一律發汗,正氣就會枯竭,死亡是必然的。
原文
又別有半在表半在裡之證,不惟皆不可下,亦皆不可汗,但隨證治之。
另外還有半在表半在裡的症狀,不只是不可用下法,也都不可發汗,只能隨著症狀治療。
原文
九、傷寒飲水為欲愈。不可令病人恣飲過度。病人大渴,當與之水以消熱。
九、傷寒喝水是想要康復的表現。不可以讓病人放任過度飲水。病人口渴,應當給他喝水來消除熱氣。
原文
故仲景以飲水為欲愈,人見此說,遂令病者縱飲,因而為嘔、為喘、為咳逆、為下利、為腫、為悸、為痞、為結胸、小便不利者,多矣。
所以張仲景以為喝水是想康復,人們看到這個說法,就讓病人放縱飲水,因而導致嘔吐、氣喘、咳嗽呃逆、腹瀉、水腫、心悸、痞滿、結胸、小便不暢的,很多。
而且比如病人想喝一碗,只可以給他半碗,常常讓他保持不足才好。
原文
十、傷寒病初安,不可過飽及勞動,或食羊肉,行房,及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。
十、傷寒病剛好,不可過度吃飽和勞動,或者吃羊肉、行房,以及吃各種肉類骨頭湯汁,並且喝酒。
原文
如病方愈,不須再服藥,兼脾胃尚弱,食飽不能消化,病即再來,謂之食復。
如果病正好康復,不需要再服藥,加上脾胃還虛弱,吃飽了不能消化,病情就會再來,叫做「食復」。
原文
病方好,氣血尚虛,勞動太早,病即再來,謂之勞復。又食羊肉,行房並死。食諸肉骨汁,並飲酒再病,必重。
病正好康復,氣血還虛弱,勞動太早,病情就會再來,叫做「勞復」。又吃羊肉、行房會死。吃各種肉骨頭湯汁,並喝酒而再病的,必定加重。
以上傷寒十條勸誡,確實可以作為病家和醫家的方便有益治療方法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