赤水玄珠

火熱門

論雜病發熱惡寒與傷寒不同

火熱門31
原文
許學士曰:仲景云:假令寸口脈微,名曰陽不足,陰氣上入陽中,則灑淅惡寒也。
白話
許叔微先生說:張仲景說:假如寸口脈微弱,稱為陽氣不足,陰氣向上侵入陽氣之中,就會出現灑淅惡寒的症狀。
原文
尺脈弱,名曰陰不足,陽氣下陷入陰中,則發熱也。此謂元氣受病而然也。又云:陽微則惡寒,陰弱則發熱。
白話
尺脈弱,稱為陰氣不足,陽氣向下陷入陰氣之中,就會發熱。這是說元氣受到病邪侵襲而如此。又說:陽氣微弱則惡寒,陰氣虛弱則發熱。
原文
此醫發其汗,使陽氣微,又大下之,令陰氣弱。此謂醫所病而然也。
白話
這是醫生發汗,使陽氣變得微弱,又用峻下之法,使陰氣虛弱。這是說因醫生治療不當而導致的。
原文
大抵陰不足,陽往從之,故陽內陷,則發熱。
白話
大凡陰氣不足,陽氣就會趨向陰氣,所以陽氣內陷,就會發熱。
原文
陽不足,陰往乘之,故陰上入陽中,則惡寒。
白話
陽氣不足,陰氣就會侵入,所以陰氣向上進入陽氣之中,就會惡寒。
原文
陰陽不歸其分,故寒熱交爭,是以發熱而惡寒也。
白話
陰陽不能各守其位,所以寒熱互相交爭,因此就會發熱同時惡寒。
原文
《原病式》曰:身熱惡寒,熱在表也。邪熱在表而淺,邪畏其正,故病熱而反惡寒也。
白話
《素問玄機原病式》說:身體發熱惡寒,是熱邪在體表。邪熱在體表而位置淺,邪氣畏懼正氣,所以生病發熱反而惡寒。
原文
或言惡寒為寒在表,或言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皆誤也。仲景法曰:無陽病寒,不可發汗。
白話
有人說惡寒是寒邪在體表,有人說身體發熱惡寒是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都是錯誤的。張仲景的法則說:沒有陽證而患寒證的,不可發汗。
原文
又言身熱惡寒,麻黃湯汗之,汗泄熱去,身涼即安。然則豈有寒者歟!大法煩躁多渴,欲寒惡熱,為病熱也。
白話
又說身體發熱惡寒,用麻黃湯發汗,汗出熱退,身體涼爽就安寧了。那麼哪裡有真正的寒證呢!一般法則是煩躁多渴,想要寒冷厭惡炎熱,這是熱病。
原文
亦有亢則害承乃制之,則病熱甚而反覺其冷者也。雖覺其冷,而病為熱,實非冷也。
白話
也有因為過亢則會產生損害,相承之氣會加以制約的情況,就是病熱很嚴重反而感覺發冷。雖然感覺發冷,但病本質是熱,實際上並非真的寒冷。
原文
其病熱鬱甚而反惡寒,得寒轉甚,而得暖少愈者,謂暖則腠理疏通,而陽氣得散,怫熱稍退,故少愈也。
白話
那種熱邪鬱結嚴重反而惡寒的病,遇到寒冷會加重,而遇到溫暖會稍微好轉,是因為溫暖能使腠理疏通,陽氣得以發散,鬱熱稍微消退,所以稍微好轉。
原文
其寒則腠理固密,陽氣怫鬱,而熱轉甚,故病加爾。
白話
遇到寒冷則腠理緊閉,陽氣鬱結,熱勢反而加重,所以病情惡化。
原文
上下中外,周身皆然,俗因之妄謂寒病,誤以熱藥投之,為害多矣。
白話
上下內外,全身都是這樣,世俗因此錯誤地稱為寒病,誤用熱藥治療,造成的危害很多。
原文
劉宗厚曰:按此數論,並言雜病陰陽相乘,及火熱甚,反兼水化為病,亢則害承乃制之例。
白話
劉宗厚說:考察這些論述,都是說雜病中陰陽互相侵襲,以及火熱過盛,反而兼有水化為病,過亢則產生損害、相承之氣會加以制約的例子。
原文
但河間所引傷寒身熱寒熱,與仲景及《明理論》義不相合。
白話
但是劉河間所引用的傷寒身體發熱、惡寒發熱的論述,與張仲景及《傷寒明理論》的意義不相符合。
原文
詳趙嗣真《明理論》云:往來寒熱者,邪正分爭也。
白話
詳細考察趙嗣真的《傷寒明理論》說:往來寒熱,是邪氣與正氣互相爭鬥。
原文
邪氣之入也,正氣不與之爭,則但熱而無寒;若邪正分爭,於是寒熱作矣。
白話
邪氣侵入時,如果正氣不與它爭鬥,就只有發熱而沒有惡寒;如果邪氣與正氣互相爭鬥,於是寒熱就發作了。
原文
蓋以寒邪為陰,熱邪為陽,里分為陰,表分為陽。
白話
因為寒邪屬陰,熱邪屬陽,體內部分屬陰,體表部分屬陽。
原文
邪之客於表也,為寒,邪與陽爭則為寒矣;邪之入於裡也,為熱,邪與陰爭則為熱矣;若邪在半表半裡之間,外與陽爭而為寒,內與陰爭而為熱,表裡之不拘,內外之無定,由是寒熱且往且來,日有至於三五,甚者則數發也。
白話
邪氣停留在體表時,表現為寒,邪氣與陽氣相爭就出現惡寒;邪氣進入體內時,表現為熱,邪氣與陰氣相爭就出現發熱;如果邪氣在半表半裡之間,向外與陽氣相爭則惡寒,向內與陰氣相爭則發熱,表裡位置不固定,內外沒有定處,因此寒熱交替往來,每天有發作三五次的,嚴重的則多次發作。
原文
若以陰陽相勝,陽不足則先寒後熱,陰不足則先熱後寒。
白話
如果因為陰陽互相勝負,陽氣不足則先惡寒後發熱,陰氣不足則先發熱後惡寒。
原文
此特論雜病,陰陽二氣自相乘勝然也,非不可以語傷寒。
白話
這只是論述雜病,是陰陽二氣互相侵襲勝負的緣故,但並非不能用來解釋傷寒。
原文
斯論為甚精切,深合仲景之意,蓋不惟釋疑於《活人書》而已。
白話
這個論述非常精確切要,深刻符合張仲景的原意,大概不只是為《類證活人書》釋疑而已。
原文
又按河間言,惡寒為寒在表,或身熱惡寒為熱在皮膚寒在骨髓,皆誤也。而《活人書》亦以此為表裡言之。
白話
又考察劉河間說,惡寒是寒邪在體表,或者身體發熱惡寒是熱在皮膚寒在骨髓,都是錯誤的。而《類證活人書》也把這作為表裡關係來論述。
原文
故趙氏曰:詳分皮膚骨髓,而不曰表裡者,蓋以皮、脈、肉、筋、骨五者,《素問》以為五臟之合,主於外而充於身者也。惟曰臟,曰腑,方可言里。可見皮膚即骨髓之上,外部浮淺之分。骨髓則皮膚之下,外部深沉之分。與經絡屬表,臟腑屬裡之例不同。況仲景出此症於太陽篇首,其為表症明矣。
白話
所以趙氏說:詳細區分皮膚骨髓,而不說表裡,是因為皮、脈、肉、筋、骨五者,《素問》認為是五臟的外合,主司於外而充養全身。只有說到臟,說到腑,才能說裡。可見皮膚就是骨髓之上,外部浮淺的部分。骨髓則是皮膚之下,外部深沉的部分。與經絡屬於表、臟腑屬於裡的例子不同。何況張仲景把這個症狀列在太陽篇開頭,它是表症就很清楚了。
原文
是知虛弱素寒之人,感邪發熱,熱邪浮淺,不勝沉寒,故外怯而欲得近衣。此所謂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用辛溫。
白話
由此可知虛弱平素怕冷的人,感受外邪發熱,熱邪浮淺,不能勝過體內的沉寒,所以外表畏寒而想要靠近衣物。這就是所說的熱在皮膚,寒在骨髓,應當使用辛溫藥物。
原文
至於壯盛素熱之人,或酒客輩,感邪之初,寒未變熱,陰邪閉於伏熱,陰凝於外,熱鬱於內,故內煩而不欲近衣,此所謂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,用辛涼必矣。一發之餘,表解正和,此仲景不言之妙。
白話
至於強壯平素有熱的人,或者嗜酒之類的人,剛感受外邪時,寒邪尚未化熱,陰邪閉阻了體內的伏熱,陰寒凝滯於外,熱邪鬱結於內,所以內心煩躁而不願靠近衣物,這就是所說的寒在皮膚,熱在骨髓,應當使用辛涼藥物。一旦發汗之後,表邪解除,正氣調和,這是張仲景沒有明說的精妙之處。
原文
若以皮膚為表,骨髓為里,則麻黃湯證,骨節疼痛,其可名為有表復有里之症耶?
白話
如果把皮膚當作表,骨髓當作裡,那麼麻黃湯證的骨節疼痛,難道能稱為既有表證又有裡證的症狀嗎?
原文
然仲景傷寒一書,人但知為方家之祖,而未解作秦漢文字看,故於大經大法之意,反有疑似。
白話
然而張仲景的《傷寒論》一書,人們只知道它是方劑學的鼻祖,卻不懂得把它當作秦漢時期的文字來看,所以對於其中大經大法的意義,反而有疑惑不決之處。
原文
而後世賴其餘澤者,往往類輯傷寒方論,其間失其本義,及穿鑿者亦有之。矧以雜病為論,但引其例乎?茲趙氏釋疑,可謂得其旨趣。
白話
後世依賴其遺澤的人,往往類別輯錄傷寒的方論,其間有失去原義的,也有穿鑿附會的。何況以雜病為論述,只是引用它的例子呢?現在趙氏的釋疑,可以說是領會了其中的旨趣。
原文
且《黃帝針經》有論皮寒熱,肌寒熱,骨寒熱等例。
白話
而且《黃帝針經》中有論述皮寒熱、肌寒熱、骨寒熱等例子。
原文
如此則仲景所論,分邪在皮膚骨髓之殊,雖欲以盡證例之變,蓋自有所本云。
白話
這樣看來,張仲景所論述的,區分邪氣在皮膚與骨髓的不同,雖然想要窮盡證候變化的各種情況,大概也是有其依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