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靈樞·決氣篇》說:精氣損耗會導致耳聾,津液損耗會導致耳朵時常鳴響。
原文
《素·繆刺論》:邪客於手陽明之絡,令人耳聾,時不聞音,刺手大指次指爪甲上,去端如韭葉許,各一痏,立聞。不已,刺中指爪甲上與肉交者,立聞。其不時聞者,不可刺也。此乃邪氣入絡,卒然所得之症,故可刺。耳聾刺手陽明。不已,刺其通脈出耳前者。耳聤聹耳 津液為風熱所乘,結𩊅成丸塞耳。
《素問·繆刺論》說:邪氣侵犯手陽明經的絡脈,會使人耳聾,有時聽不見聲音。針刺手大指與次指爪甲上,距離指尖約韭菜葉寬的部位,各刺一針,刺後立刻就能聽見。如果還不見效,針刺中指爪甲與皮肉交接處,立刻就能聽見。那些完全聽不見的,不可針刺。這是因為邪氣侵入絡脈,突然發生的症狀,所以可以用針刺治療。耳聾應針刺手陽明經。如果無效,就針刺手陽明經通於耳前的脈絡。耳垢、膿耳:津液被風熱侵襲,凝結結成硬塊堵塞耳道。
原文
補腎(治五聾方《千金翼》) 治勞聾、氣聾、風聾、虛聾、毒聾,如此久聾,耳中作聲。
補腎(治五種耳聾方,出自《千金翼方》)主治勞累過度致的耳聾、氣虛致的耳聾、風邪致的耳聾、虛損致的耳聾、毒邪致的耳聾,對於這些久聾,伴有耳內作響的症狀均有效。
原文
蓖麻仁(五分) 杏仁(去皮、尖) 桃仁(去皮、尖) 蠟(八分) 菖蒲 磁石(各一兩) 巴豆仁(一分,去皮,心,熬) 石鹽(三分) 附子(泡) 通草(各半兩) 薰陸香(一分) 松脂(二兩半)
蓖麻仁(五分)、杏仁(去皮、去尖)、桃仁(去皮、去尖)、蜂蠟(八分)、菖蒲、磁石(各一兩)、巴豆仁(一分,去皮、去心,研膏)、石鹽(三分)、附子(炮製過)、通草(各半兩)、薰陸香(一分)、松脂(二兩半)。
原文
上十二味,先搗諸草石等令細,別搗諸仁如脂,加松脂及蠟,合搗數千杵,可丸乃止。
以上十二味藥,先將草類和石類藥物搗碎成細末,另將種仁類藥物搗成油脂狀,加入松脂和蜂蠟,一起搗捶數千次,直到可以揉成丸狀為止。
原文
取如棗核大,綿裹塞耳,一日四五度,出之轉捻,不過三四度,日一易之。
取棗核大小的丸藥,用棉布包裹後塞入耳內,每日更換四五次,取出時要轉動捻揉,不超過三四日更換一次。
原文
蓯蓉丸(《濟生》) 治腎虛耳聾,或風邪入於經絡,耳內虛鳴。
蓯蓉丸(出自《濟生方》)主治腎虛導致的耳聾,或風邪侵入經絡所致的耳內虛鳴。
原文
肉蓯蓉 山萸肉 石龍芮(一名胡椒菜) 石菖蒲 菟絲子 羌活 鹿茸 石斛 磁石 附子(各一兩) 全蠍(七個,去毒) 麝香(半字,旋入)
肉蓯蓉、山萸肉、石龍芮(又稱胡椒菜)、石菖蒲、菟絲子、羌活、鹿茸、石斛、磁石、附子(各一兩)、全蠍(七個,去除毒刺)、麝香(半字,臨時加入)。
原文
上為末,煉蜜丸梧子大。每服百丸,空心酒下,或鹽湯下。
以上藥物研成細末,用煉蜜調和成丸,如梧桐子大小。每次服用一百丸,空腹時用酒送服,或用鹽湯送服。
麝香佛手散(出自《奇效良方》)主治五種耳疾導致耳內流出膿水的症狀。
原文
麝香(少許) 人牙(煅過存性,出火毒,以人牙換石首魚齒,亦良)
麝香(少許)、人牙(用火煅燒後存其藥性,以去除火毒,也可用石首魚的牙齒代替,效果也很好)。
原文
上為細末。每用少許,吹耳內,即干。及治小兒痘瘡出現壓者,酒調一字服之,即出。
以上藥物研成極細粉末。每次取少許,吹入耳內,就能使耳內乾燥。又可用於治療小兒痘瘡欲出而不能出的症狀,用酒調服一字(即少許),痘瘡就能透出。
原文
磁石豬腎羹(《養老書》) 治老人久患耳聾,養腎臟,強骨氣。
磁石豬腎羹(出自《養老奉親書》)主治老年人久患耳聾,有滋養腎臟、強壯骨骼的功效。
原文
磁石(一斤,杵碎,水淘去赤汁,綿裹) 豬腎(一對,去脂膜,細切)
磁石(一斤,搗碎,用水淘洗去除帶赤色的汁液,用棉布包裹)、豬腎(一對,去除脂膜,切成細塊)。
原文
上以水五升,煮磁石取二升,去磁石,投腎調和,以蔥豉姜椒作羹。空腹食之,作粥及入酒並得。通耳法(《濟生》)
以上用水五升,煮磁石取二升液汁,去除磁石後,放入豬腎調和,用蔥、豆豉、薑、花椒做成羹湯。空腹時食用,也可以煮粥或摻入酒中服用。通耳法(出自《濟生方》)。
原文
磁石(用緊者如豆大一塊) 穿山甲(燒存性為末,一字)
磁石(質地緊密者,如豆粒大小一塊)、穿山甲(燒至存性,研成細末,一字量)。
原文
上用新綿紙裹了塞耳,口中銜少許鐵,覺耳內如風雨即愈。
以上用新棉紙包裹後塞入耳內,口中含少許鐵器,感覺耳內有風雨聲般的響動就表示病已痊愈。
原文
一方用斑蝥一個,巴豆一粒,研細,綿裹塞耳,痛取出。
另一方:用斑蝥一隻,巴豆一粒,研成細末,用棉布包裹塞入耳內,感到疼痛時就取出。
原文
按:此症如有火者,服清火藥;腎虛者,服補腎藥。隨症施治,無定方也。
按語:此症如屬有火的,服用清火藥;屬腎虛的,服用補腎藥。根據症狀靈活施治,沒有固定不變的方劑。
注意:本網站內容僅供中醫知識分享、學術研究與教育參考,不構成醫療診斷或治療建議。任何醫療行為請務必諮詢合格中醫師、醫師或專業醫療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