蘭臺軌範

卷六

《靈樞》

卷六/腰痛2
原文
《經脈篇》:肝,足厥陰也,是動則病腰痛,不可以俯仰。
白話
《經脈篇》說:肝經屬於足厥陰經,如果這條經脈發生變動,就會產生腰痛,不能彎腰或後仰。
原文
《終始篇》:刺諸痛者,其脈皆實,從腰以上者,手太陰陽明皆主之;從腰以下者,足太陰陽明皆主之。病在腰者,取之膕。
白話
《終始篇》說:針刺各種疼痛,患者的脈象都是實脈。疼痛在腰部以上的,由手太陰經和手陽明經主治;疼痛在腰部以下的,由足太陰經和足陽明經主治。如果病痛在腰部,則應取膝膕窩處的穴位來治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