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一經先病未盡,又過一經之傳,為並病。或始則兩陽合病,後則一陽病衰,一陽邪盛,歸併於一經,二者皆並病也。
某一經脈先發病尚未痊癒,又傳入另一經脈,稱為並病。或者起初是兩條陽經同時發病,之後其中一條陽經的病勢減弱,另一條陽經的病邪旺盛,病邪集中到一條經脈上,這兩種情況都屬於並病。
原文
太陽、陽明並病,太陽病發汗不徹,轉屬陽明,續自微汗出,不惡寒,若面色怫鬱,痛無常處,是陽明覆並歸太陽,當再汗,麻黃湯。太陽證未罷,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太陽與陽明並病,太陽病發汗不徹底,病邪轉屬陽明,接著持續微微出汗,不怕冷,如果面色鬱悶不舒,疼痛沒有固定位置,這是陽明病邪反過來併入太陽,應當再次發汗,用麻黃湯。如果太陽證尚未解除,用桂枝麻黃各半湯。
太陽證已經消除,只見陽明證的,用瀉下法,大承氣湯。
原文
太陽、少陽並病,頭痛,太陽眩冒,心下痞,當刺肺俞,肝俞、大椎,慎勿下。太陽不勝,陽明不負,不相剋為順。少陽脈順,陽明脈負,鬼賊相剋為逆。
太陽與少陽並病,出現頭痛,太陽眩暈,心下痞滿,應當針刺肺俞、肝俞、大椎穴,謹慎不可用瀉下法。太陽經不受邪氣侵犯,陽明經不承擔病邪,彼此不相互克制為順證。少陽脈氣順暢,陽明脈氣虛弱,鬼賊之氣相互克制為逆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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