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宗必讀

傷寒

過經不解

傷寒1
原文
十二日當愈不愈,則再傳,是為過經。潮熱者,實也,先與小柴胡湯,外已解,加芒硝。嘔微煩,大柴胡湯。過經譫語、脈實當下,調胃承氣湯。
白話
十二日應當痊癒,如果沒有痊癒,就會再次傳變,這叫做「過經」。出現潮熱,是裡實的表現,先給予小柴胡湯;如果表證已解除,就加入芒硝。嘔吐而略感煩躁,用大柴胡湯。過經而出現譫語、脈象實的,應當用瀉下法,用調胃承氣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