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惟濕中有火,則濕熱熏蒸而停郁為熱;濕中無火,則濕氣不化,而流聚為寒。
只有在濕中有火的情況下,濕熱才會熏蒸停滯而鬱結成為熱證;濕中沒有火的話,濕氣不能運化,就流聚而成為寒證。
原文
故凡病內濕者,多屬氣虛之人,氣屬陽,陽虛則寒從中生,寒生則濕氣留之。水濕本陰也,鬱蒸為熱,故為濕熱。
所以凡是患有內濕病的人,大多屬於氣虛體質的人,氣屬於陽,陽氣虛衰則寒從內而生,寒氣生成就會使濕氣停留。水濕本是屬陰的,若鬱積熏蒸就會化為熱,所以形成濕熱。
原文
若但有濕而不蒸熱,當以治濕之藥而加熱藥,以宣散利導之。
如果只有濕而沒有化熱,就應當用治濕的藥物再加上熱藥,以宣發散利來引導濕氣。
原文
若云濕不化而為寒,於理欠通,當云濕不化而傷脾則有之。
如果說濕不化就成為寒證,在道理上說不通應當說是濕不化而傷脾才會有這種情況。
如果是因寒而產生濕就不是這樣了,應當說是因濕而成寒的情況才會有。
原文
此之變病,惟腫脹泄瀉,痰飲嘔吐等症多有之。此濕傷脾,宜脾胃藥加熱藥為是。。
這類變證,特別是水腫脹滿、泄瀉、痰飲、嘔吐等症狀最為常見。這是濕邪傷脾,適宜用調理脾胃的藥物加上熱藥才是對的。
原文
病之微者,宜溫宜利宜燥,如五苓、平胃、滲濕湯、六味地黃之類。六味地黃丸治濕,宜酌之。
病情輕微的,適宜用溫法、利法、燥法,例如五苓散、平胃散、滲濕湯、六味地黃丸之類的方劑。六味地黃丸用來治濕,應當斟酌使用。
原文
一、治濕之法,古人云宜理脾、清熱、利小便為上,故曰治濕不利小便,非其治也,此固然矣,然濕熱之症宜清利,寒濕之症多不宜利也。
一、治療濕病的方法,古人說適宜調理脾胃、清熱、利小便為上策,所以說治濕不利小便,就不是正確的治法,這固然是對的,然而濕熱證候適宜清利,寒濕證候則大多不宜利小便。
古人說治濕不利小便就不是正確的治法,這是不可改變的定論。
原文
濕邪不論寒熱,皆當利小便以去濕,但有寒熱之分耳,若云寒濕不宜利小便,其濕從何處而去?景岳翻前人之論,未為確當。
濕邪無論是寒是熱,都應當利小便來祛濕,只不過有寒熱的區分罷了,如果說寒濕不宜利小便,那麼濕氣該從哪裡去除呢?景岳推翻前人的論點,並不恰當。
再說濕熱證候,也有忌諱利小便的情況,因為濕熱會損傷陰液。
原文
陰氣既傷,而複利之,則邪濕未清,而精血已耗,如汗多而渴,熱燥而煩,小水乾赤,中氣不足,溲便如膏之類,切勿利之。濕熱傷陰之說,尚要講究。
陰氣已經受損,再加以利小便,那麼病邪濕氣還未清除,而精血已經耗損,例如出汗多而口渴,身熱乾燥而煩躁,小便短赤,中氣不足,小便如膏脂之類的情況,絕對不可利小便。關於濕熱傷陰的說法,還需要進一步探討。
原文
濕勝則濡泄,胕腫脹滿,脾病居多,郁遏不通則成熱矣。濕熱合而為病,亦屬脾胃者多。
濕氣過盛就會導致泄瀉,水腫脹滿,脾臟發病的居多,鬱遏不通就會化為熱。濕與熱相合而致病,也以屬於脾胃的為多。
原文
若講傷陰,惟火熱能耗,陰不足,火邪熾,故見汗多而渴,熱燥而煩,小水乾赤,皆真陰虧損之病,非濕熱所傷之病,自然不宜利小便。
若論傷陰,只有火熱才能耗損,陰液不足,火邪熾盛,所以出現出汗多而口渴,身熱乾燥而煩躁,小便短赤,都是真陰虧損的病症,不是濕熱所傷的病症,自然不宜利小便。
原文
陰虛者,只宜壯水,真水既行,則邪濕自無所容矣。此說大謬。經云治濕以燥,未聞治濕以潤之理。
陰虛的人,只適宜滋補陰液,真水運行通暢,那麼邪濕自然無處容身了。這種說法大錯特錯。經典說治濕應當用燥法,從未聽說過治濕要用潤法的道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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