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岳全書發揮

卷三

溺血論治

卷三/血證9
原文
常見相火妄動,逆而不通者,微則淋濁,甚則見血,治宜清利膀胱之火,以生地、白芍、山梔、知、柏、龍膽、澤瀉等劑。
白話
常見相火妄動,逆而不通者,輕微時出現淋濁,嚴重時則見血,治療宜清利膀胱之火,用生地、白芍、山梔、知母、黃柏、龍膽、澤瀉等藥劑。
原文
相火妄動,以致溺血,仍用黃柏、知母寒涼之藥,不必議東垣指其為賊矣。
白話
相火妄動,導致溺血,仍用黃柏、知母等寒涼之藥,不必議論東垣指其為賊了。
原文
故無論焦心勞力,或厚味酒漿,而上中二焦五志口腹之火,凡從清道以降者,必由小腸以達膀胱也。
白話
所以無論焦心勞力,或厚味酒漿,而上中二焦五志口腹之火,凡是從清道下降的,必定經由小腸到達膀胱。
原文
議河間五志之火為非,今溺血又提五志之火,何耶?
白話
議論河間五志之火為非,現在溺血又提到五志之火,為什麼呢?
原文
故凡勞傷五臟,或五志之火,致令衝任動血者,多從精道而出。
白話
所以凡是勞傷五臟,或五志之火,導致衝任動血者,多從精道而出。
原文
景岳又將五志之火為言,何與前言不相符合?抑另有五志之火與?
白話
景岳又將五志之火作為說法,為何與先前所言不相符合?還是另有五志之火呢?
原文
但病在小腸者,必從溺出;病在命門者,必從精出,凡於小腹下精泄處覺有痠痛而出者,即命門之病。
白話
但病在小腸者,必從小便出;病在命門者,必從精液出,凡在小腹下方精泄處感覺有痠痛而出者,即是命門之病。
原文
此處難辨,屬水道出者為血,屬精道而出者為敗精、黏膩之物。
白話
此處難以辨別,屬於水道出的為血,屬於精道出的為敗精、黏膩之物。
原文
凡血出命門而澀痛者為血淋,不痛者多為溺血。總屬膀胱。腎與膀胱相為表裡,房勞傷膀胱則溺血。
白話
凡是血從命門出而澀痛者為血淋,不痛者多為溺血。總屬於膀胱。腎與膀胱互為表裡,房勞傷膀胱則溺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