蒼生司命

麻木證(四十一)

麻木證(四十一)

麻木證(四十一)13
原文
河間曰:留著不去,四肢麻木拘攣也。又謂麻木不盡屬虛。
白話
劉河間說:病邪停留在體內不去,就會導致四肢麻木、拘急攣縮。他又說麻木不完全是屬於虛證。
原文
譬之久坐則麻痹不仁,乃前氣未行,後氣復沖,鬱熱相搏故耳。
白話
就像久坐會導致肌肉麻痹失去知覺,這是因為先前運行的氣還沒有流通,後面的氣又湧上來,鬱積的熱相互搏結所造成的。
原文
其證多氣滯、風熱所為,治宜活血疏風,清熱順氣。
白話
這種證候大多是氣機阻滯、風熱所引起的,治療上適合用活血、疏散風邪、清熱、順氣的方法。
原文
《內經》謂麻木為不痛不仁。以久病入深,榮衛之行澀,經絡時疏,故不通;皮膚不榮,故為不仁。
白話
《內經》說麻木是沒有痛覺、失去知覺。因為久病邪氣侵入深層,營氣與衛氣的運行滯澀,經絡時而空疏,所以氣血不通;皮膚得不到濡養,所以失去知覺。
原文
不仁之症,或周身,或四肢,唧唧然痛癢,如繩扎縛初解之狀,古言為麻痹是也。
白話
失去知覺的症狀,有的全身,有的四肢,有像蟲蟻爬行般的細微痛癢感,如同繩子捆綁剛解開的狀態,古時候所說的麻痹就是這樣。
原文
麻有五證,有寒濕、有氣虛、有血液枯澀、有火、有痰。木有三證,有濕痰、有死血、有寒濕。丹溪曰:麻是氣虛,木屬濕痰、死血。
白話
麻有五種證型,有寒濕、有氣虛、有血液枯竭澀滯、有火、有痰。木有三種證型,有濕痰、有瘀血、有寒濕。朱丹溪說:麻是氣虛,木屬於濕痰、瘀血。
原文
十指麻木,亦是胃中有濕痰、死血,斯論確矣。
白話
十個手指頭麻木,也是胃中有濕痰、瘀血,這個論點是正確的。
原文
然亦有氣血俱虛,但麻而不木者;亦有虛而感濕,麻木兼作者;又有陰虛,而風寒濕三氣乘之,致周身裂痛、麻木兼作者。治宜先汗散而後補也,當各推類治之。
白話
然而也有氣血兩虛,只感到麻而沒有木的;也有體虛又感受濕邪,麻與木同時出現的;還有陰虛,而風、寒、濕三種邪氣趁虛侵入,導致全身撕裂般疼痛、麻木同時發生的。治療上應該先用發散的方法使邪氣從汗排出,然後再進補,應當根據各自不同的類型來治療。
原文
大法:氣虛,人參益氣湯、天麻黃耆湯;濕痰,二陳加膽星、蒼白朮;十指麻木,用薄桂,少許引經;死血,四物加桃仁、紅花,入引經藥。
白話
大致的治療法則:氣虛的,使用人參益氣湯、天麻黃耆湯;濕痰的,使用二陳湯加上膽南星、蒼朮、白朮;十指麻木的,用少許薄桂作為引經藥;瘀血的,使用四物湯加上桃仁、紅花,再加入引經藥。
原文
按麻木之證,東垣云:麻是氣不行。丹溪云:麻是氣虛,木是濕痰、死血。此是初病言之也。
白話
按:關於麻木的證候,李東垣說:麻是氣機不能運行。朱丹溪說:麻是氣虛,木是濕痰、瘀血。這是針對剛發病時的情況來說的。
原文
若曾服過參、術,而生燥熱,則血液衰少,而榮衛澀不能滑澤,後氣一充,則成麻矣。治宜活血養液,清熱潤燥,則麻木自止。
白話
如果曾經服用過人參、白朮,而產生了燥熱,就會導致血液衰少,營氣衛氣運行滯澀,不能滋潤滑利,後來氣一旦充盛,就會形成麻木。治療上適合用活血、滋養津液、清熱、潤燥的方法,那麼麻木自然就會停止。
原文
故河間之論當玩,丹溪以麻屬氣虛,木屬濕痰、死血是固然矣。
白話
所以劉河間的論述應當仔細體會,朱丹溪認為麻屬於氣虛,木屬於濕痰、瘀血,這固然是對的。
原文
脈浮而濡屬氣虛,關前得之,麻在上體;關後得之,麻在下體。浮而緩屬濕,為麻痹。緊而浮屬寒,為痛痹。澀而芤屬死血,為木,不知痛癢。
白話
脈象浮而濡軟,屬於氣虛;出現在關部之前,麻木在上半身;出現在關部之後,麻木在下半身。脈象浮而緩,屬於濕邪,會導致麻痹。脈象緊而浮,屬於寒邪,會形成痛痹。脈象澀而芤,屬於瘀血,會形成木,失去痛癢知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