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氏會約醫鏡

十一、論下證

十一、論下證

十一、論下證7
原文
邪在表,宜汗;邪入里,宜下。(此里者,非三陰之裡,乃陽明胃府也。三陰亦有轉入陽明者,須因症因脈,酌宜下之。)然下症不一,有痞、滿、燥、實、堅五者之異。
白話
病邪在體表,適合用發汗法;病邪侵入體內,適合用攻下法。(這裡所說的體內,不是指三陰經的內部,而是指陽明胃腑。三陰經也有轉入陽明經的情況,必須根據症狀和脈象,斟酌情況適當地使用攻下法。)然而需要攻下的症狀不只一種,有痞、滿、燥、實、堅這五種不同的情況。
原文
痞者,胸悶不食;滿者,胸腹膨脹;燥者,大便枯少;實者,腹滿而痛日久不大便;堅者,按之鞭硬。
白話
所謂「痞」,是指胸口悶脹、不想吃東西;「滿」,是指胸腹部脹滿;「燥」,是指大便乾燥、量少;「實」,是指腹部脹滿疼痛、長時間不大便;「堅」,是指按壓腹部感覺堅硬。
原文
如五症悉具,三焦俱傷,宜大承氣湯急下之。
白話
如果五種症狀全部具備,表示上、中、下三焦都受到損傷,適合用大承氣湯緊急攻下。
原文
但見痞、燥、實、三症,邪在中焦,宜調胃承氣湯,不用枳樸,恐傷上焦之氣也。
白話
如果只出現痞、燥、實三種症狀,表示病邪在中焦,適合用調胃承氣湯,不用枳實和厚朴,以免損傷上焦的氣。
原文
但見痞實二症,邪在上焦,宜小承氣湯,不用芒硝,恐傷下焦之血也。
白話
如果只出現痞和實兩種症狀,表示病邪在上焦,適合用小承氣湯,不用芒硝,以免損傷下焦的血。
原文
夫以人之一身,元氣周流,一有邪滯,則壅塞經絡而為病矣;輕則導而去之,重則攻而下之,使垢瘀去,而後正氣可復。
白話
人體全身,元氣是循環運行的,一旦有邪氣阻滯,就會堵塞經絡而引發疾病;病情輕微的就用疏導的方法去除它,病情嚴重的就用攻逐的方法使它下瀉,讓體內的污濁瘀滯排出,之後正氣才能恢復。
原文
然攻下之劑,須適症為宜,若邪盛而藥輕,則根株仍留;邪輕而藥重,則正氣必傷。能以症合脈,庶得萬全。
白話
然而使用攻下的藥劑,必須適合症狀才恰當,如果邪氣旺盛而用藥太輕,那麼病根仍然會殘留;如果邪氣輕微而用藥太重,那麼正氣必定會受損。能夠將症狀與脈象互相參照,或許才能達到萬無一失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