羅氏會約醫鏡

二十四、脈宜沉候

二十四、脈宜沉候

二十四、脈宜沉候2
原文
凡症既難憑,當參之脈理。脈若難憑,當取之沉候。彼假症之發見,皆在表也。故浮取脈,而脈亦假焉。真症之隱伏,皆在裡也。故沉候脈,而脈可辨耳。
白話
凡是症狀已經難以作為依據時,應當參考脈象的道理。如果脈象也難以憑藉,就應當從沉取(重按至骨)來診候。那些假象的症狀顯現,都在體表。所以輕取浮部脈象時,脈象也會呈現假象。真正病證的隱藏潛伏,都在體內。所以重按沉取脈象,脈象就能夠辨別清楚了。
原文
脈辨已真,猶未敢恃,更察稟之厚薄,症之新久,醫之誤否,夫然後濟以湯丸,可以十全。
白話
脈象辨別已經真實,仍然不敢完全依賴,還要再觀察體質的強弱、病程的新舊、以及先前醫治是否有誤,這樣之後再配合湯藥或丸劑來治療,才能夠達到十全的療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