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要知均自為利。身不熱手足自溫者。太陰身體四逆者。少陰厥陰其餘身熱下利。皆屬陽經。然陰利有反發熱。或初病無熱。利後卻熱。或初得病即身熱。繼而自利。此陰利。非陽傳陰經之利。詳見後段發熱證。白話提出修訂要知道(這些)都是因為下利。身體不發熱、手足溫暖的,屬於太陰;身體四肢逆冷的,屬於少陰、厥陰;其餘身體發熱而下利的,都屬於陽經。然而陰經下利有反發熱的情況,或者初病沒有發熱,下利後卻發熱,或者初得病就身體發熱,接著自行下利,這是陰經下利,不是陽經傳入陰經的下利。詳細內容見後段發熱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