雜病源流犀燭

卷二十一

痧脹源流(4)

卷二十一/痧脹源流15
原文
曰陽痧,腹痛而手足暖者是也,出血即安,或因鬱氣不通之故(宜第五號觀象方)。
白話
所謂陽痧,是指腹痛且手足溫暖的情況,放血後就會安定,有時是因為鬱氣不通暢所引起的(宜用第五號觀象方)。
原文
曰紅痧,皮膚隱隱紅點,如㾦疹相似,痧在肌表,感受雖淺,熱酒熱湯,亦不可犯,外用焠刮(宜第五號觀象方)。
白話
所謂紅痧,皮膚上隱約出現紅點,類似於㾦疹,痧毒在肌膚表面,雖然感受較淺,但熱酒熱湯也不可觸犯,外用焠刮法(宜用第五號觀象方)。
原文
曰斑痧,頭眩眼花,噁心嘔吐,身有紫斑,痧在血肉,急用刮放,遲則漸入於裡,必生變症(宜第六號剝象方)。
白話
所謂斑痧,頭暈眼花,噁心嘔吐,身上有紫斑,痧毒在血肉之中,應趕快用刮法和放血法,延遲則會漸漸深入體內,必然產生變症(宜用第六號剝象方)。
原文
曰烏痧,滿身脹痛,面目黧黑,身有黑斑,毒在臟腑,氣滯血凝,以致疼痛難忍(宜第七號晉象方)。
白話
所謂烏痧,全身脹痛,面色黑黃,身上有黑斑,毒在臟腑,氣滯血凝,以致疼痛難以忍受(宜用第七號晉象方)。
原文
曰吐痧,湯水入口即吐,急用伏龍肝研碎,水泡澄清飲即定,若湯藥亦以此水煎之(宜第四號否象方)。
白話
所謂吐痧,湯水一入口就吐出來,趕快用伏龍肝研碎,用水浸泡澄清後飲用即能止住,如果服用湯藥,也用這種水來煎煮(宜用第四號否象方)。
原文
曰瀉痧,水瀉不計遍數,不可下,不可澀,惟分理陰陽,用五苓散去桂,白朮換蒼朮,加車前、木通之類(宜五苓散)。
白話
所謂瀉痧,水瀉不止,不計次數,不可用下法,也不可用收澀法,只能調理陰陽,用五苓散去桂枝,白朮換成蒼朮,加入車前子、木通之類(宜用五苓散)。
原文
曰緊痧,其痛急,霎時暈倒,不消半刻即死,故曰緊,若知之者,急為放血焠刮(宜滌痧丸,或可救)。
白話
所謂緊痧,疼痛急劇,一瞬間暈倒,不到半刻就會死亡,所以稱為「緊」,如果知道是此症,趕快進行放血和焠刮(宜用滌痧丸,或許可以救治)。
原文
曰慢痧,緊痧只在頃刻,慢者十日半月死,甚或一月三四月死,然亦必速治,蓋其死雖遲,久則痧毒延蔓腸胃經絡,正多凶險。
白話
所謂慢痧,緊痧只在片刻之間,慢痧則在十天或半個月死亡,甚至一個月、三四個月死亡,但也必須趕快治療,因為死亡雖然來得較慢,但時間一長,痧毒蔓延到腸胃經絡,正是非常凶險。
原文
如痧毒結滯於身,或左右,或上下,或表裡。其在內者,先壞臟腑。在中者,先損經絡。在表者,先潰肌肉。一不治,便成死症。
白話
如果痧毒結聚停滯在身體,有的在左或右,有的在上或下,有的在表或裡。在體內的,先損壞臟腑;在中間的,先損傷經絡;在體表的,先潰爛肌肉。一旦不治療,便會成為死症。
原文
夫痧之有緊有慢,人多不識,未能逐症詳明。
白話
痧症有緊有慢,一般人大多不認識,不能夠針對各種症狀詳細明瞭。
原文
如初犯,邪氣勝,元氣衰,或十日半月一發,或一月二月一發,久之則日近一日。
白話
例如初次發病,邪氣強盛,元氣衰弱,有的十天半個月發作一次,有的一個月兩個月發作一次,時間久了則發作間隔越來越近。
原文
蓋由胃氣本虛,故爾數犯,當用藥以充其胃氣,則毒自解而痧自斷矣(宜六十四號歸妹方)。
白話
這是由於胃氣本來虛弱,所以才會多次發作,應當用藥來充實胃氣,那麼毒自然化解,痧自然斷絕了(宜用六十四號歸妹方)。
原文
曰暈痧,一時頭眩眼暗,昏迷跌倒,乃毒痧氣攻,毒血一沖,必至敗壞臟腑,其勢甚急,不能少延。
白話
所謂暈痧,突然頭暈目暗,昏迷跌倒,這是毒痧之氣攻衝,毒血一沖,必然導致臟腑敗壞,情勢非常緊急,不能稍有延遲。
原文
蓋因毒血與食積痰氣,結聚心腹胸膈,而經絡不轉,氣血不通,雖放而血不流,雖刮而痧不顯。
白話
這是因為毒血與食積痰氣,結聚在心腹胸膈之間,導致經絡不能運轉,氣血不通,即使放血而血不流,即使刮痧而痧不出現。
原文
治法視其食積痰血氣阻,及暑熱伏熱穢氣之類,消之散之。
白話
治療方法要根據其食積、痰、血、氣阻滯,以及暑熱、伏熱、穢氣等情況,進行消導或疏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