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寶鑑

卷二十四

陰證陽證辨

卷二十四/陰證陽證辨2
原文
靜江府提刑李君長子。年一十九歲。至元壬午四月間。病傷寒九日。醫者作陰證治之。與附子理中丸數服。其證增劇。別易一醫作陽證。議論差互。不敢服藥。李君親來邀請予為決疑。予避嫌辭。李君拜泣而告曰。太醫若不一往。犬子只待死矣。不獲已遂往視之。坐間有數人。予不欲直言其證。但細為分解。使自忖度之。凡陽證者。身須大熱而手足不厥。臥則坦然。起則有力。不惡寒。反惡熱。不嘔不瀉。渴而飲水。煩躁不得眠。能食而多語。其脈浮大而數者。陽證也。凡陰證者。身不熱而手足厥冷。惡寒蜷臥。面向壁臥。惡聞人聲。或自引衣蓋覆。不煩渴。不欲食。小便自利。大便反快。其脈沉細而微遲者。皆陰證也。診其脈沉數得六七至。其母云。夜來叫呼不絕。全不得睡。又喜冰水。予聞其言。陽證悉具。且三日不見大便。宜急下之。
白話
靜江府提刑李君的大兒子。年齡十九歲。至元壬午年四月間。患病傷寒九天。醫生當作陰證治療。給他服用附子理中丸幾次。病情反而加重。另換一個醫生當作陽證。意見分歧。不敢吃藥。李君親自來邀請我為他決斷疑難。我為了避嫌推辭。李君邊拜邊哭著告訴我說。太醫如果不去一趟。我的兒子只有等死了。不得已於是前往診視。座間有幾個人。我不想直接說明他的證候。只是仔細地為他分析辨別。讓他自行思考判斷。凡是陽證的。身體必定大熱而手腳不冷。躺下則身體舒展。起來則有力。不怕冷。反而怕熱。不嘔吐不腹瀉。口渴而飲水。煩躁不能入睡。能吃飯而話多。脈象浮大而數的。是陽證。凡是陰證的。身體不熱而手腳冰冷。怕冷蜷縮而臥。面向牆壁躺臥。討厭聽到人聲。或者自己拉衣服蓋住。不煩躁口渴。不想吃東西。小便通利。大便反而稀溏。脈象沉細而微遲的。都是陰證。診他的脈象沉數達到六七至。他母親說。夜裡呼喊不斷。完全不能睡覺。又喜歡冰水。我聽了她的話。陽證全部具備。而且三天沒有大便。應當趕快用下法。
原文
予遂秤酒煨大黃六錢、炙甘草二錢、芒硝二錢。水煎服之。至夕下數行。燥糞二十餘塊。是夜汗大出。翌日又往視之。身涼脈靜矣。予思素問熱論云。治之各通其臟腑。故仲景述傷寒論。六經各異。傳受不同。活人書亦云。凡治傷寒。先須明經絡。若不識經絡。觸途冥行。前聖後聖。其揆一也。味者不學經絡。不問病源。按寸握尺。妄意疾證。不知邪氣之所在。動致顛要。終不肯悔。韓文公曰。醫之病病在少思。理到之言。勉人學問。救生之心重矣。
白話
我於是稱取用酒煨過的大黃六錢、炙甘草二錢、芒硝二錢。用水煎服。到傍晚排泄了幾次。乾燥的糞塊二十多塊。這夜大汗出。第二天又前往診視。身體涼爽脈象平靜了。我思考《素問·熱論》說。治療疾病要分別疏通其臟腑。所以張仲景著述《傷寒論》。六經各不相同。傳受途徑不同。《活人書》也說。凡是治療傷寒。必須先明瞭經絡。如果不認識經絡。如同盲目行路。前代聖人和後代聖人。其道理是一樣的。愚昧的人不學習經絡。不問病源。按寸口握尺部。胡亂猜測疾病證候。不知道邪氣所在之處。常常導致死亡。始終不肯悔改。韓文公說。醫生的病在於缺少思考。有道理的話。勉勵人學問。救護生命的心意是很重要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