衛生寶鑑

卷十三

舍時從證

卷十三/舍時從證5
原文
至元壬午五月二十八日。王伯祿年逾五旬有七。右臂膊腫盛。上至肩。下至手指。色變。皮膚涼。六脈沉細而微。此乃脈證俱寒。予舉瘍醫孫彥和視之。曰。此乃附骨癰。開發已遲。以燔針起之。膿清稀解。次日肘下再開之。加呃逆不絕。彥和與丁香柿蒂散兩服。稍緩。次日。呃逆尤甚。自利。臍腹冷痛。腹滿。飲食減少。時發昏憒。於左乳下黑盡處。灸二七壯。又處托裡溫中湯。
白話
至元壬午年五月二十八日。王伯祿年紀超過五十七歲。右臂膀腫脹嚴重,向上到肩膀,向下到手指。顏色改變,皮膚發涼。六脈沉細而微弱。這是脈象和證候都屬寒。我請瘍醫孫彥和來診視,他說:這是附骨癰,打開已經太遲。用火針刺入,流出清稀的膿液。第二天在肘下再次切開。出現呃逆不止。孫彥和給予丁香柿蒂散兩服,稍微緩解。第二天,呃逆更加嚴重,腹瀉,肚臍和腹部冷痛,腹部脹滿,飲食減少,時常發生意識昏沉。在左乳下最黑的地方,灸了十四壯。又開出托裡溫中湯。
原文
用乾薑、附子、木香、沉香、茴香、羌活等藥。㕮咀一兩半。欲與服。或者曰。諸痛癢瘡瘍。皆屬心火。又當盛暑之時。用乾薑附子可乎。予應之曰。理所當然。不得不然。內經曰。脈細皮寒、瀉利前後。飲食不入。此謂五虛。況呃逆者。胃中虛寒故也。諸痛癢瘡瘍。皆屬心火。是言其定理也。此證內外相反。須當舍時從證也。非大方辛熱之劑急治之。則不能愈也。遂投之。諸證悉去。飲食倍進。瘡勢溫。膿色正。彥和復用五香湯數服。後月餘平復。噫。守常者眾人之見。知變者知者之事。知常而不知變。細事因而取敗者亦多矣。況醫乎哉。守常知變。豈可同日而語乎哉。
白話
用了乾薑、附子、木香、沉香、茴香、羌活等藥。切碎成一兩半,準備給病人服用。有人說:各種疼痛瘙癢的瘡瘍都屬於心火。又正值盛暑時節,使用乾薑、附子可以嗎?我回答說:理所當然,不得不這樣。《內經》說:脈細、皮膚寒涼、腹瀉前後、飲食不入,這叫做五虛。況且呃逆,是由於胃中虛寒的緣故。各種疼痛瘙癢的瘡瘍都屬於心火,這是說一般的規律。這個證候內外相反,必須捨棄時令而順從證候。如果不是用大劑量辛熱的藥物緊急治療,就不能痊癒。於是投藥,各種證候都消失了,飲食大增,瘡勢溫暖,膿色正常。孫彥和又用五香湯數服,之後一個多月康復。唉!墨守常規是眾人的見解,懂得變通是智者的作為。只知常規而不知變通,小事因此失敗的也很多,何況醫術呢?墨守常規與懂得變通,怎能相提並論呢?
原文
【托裡溫中湯】 治瘡為寒變而內陷者、膿出清解。皮膚涼。心下痞滿。腸鳴切痛。大便微溏。食則嘔逆。氣短促。呃逆不絕。不得安臥。時發昏憒。
白話
【托裡溫中湯】治療瘡瘍因寒變而內陷、膿液清稀、皮膚涼、心下痞滿、腸鳴劇痛、大便微溏、進食則嘔吐呃逆、氣短促、呃逆不止、不得安臥、時常發生意識昏憒。
原文
沉香 丁香 益智仁 茴香 陳皮(各一錢) 木香(一錢半) 甘草(炙。二錢) 羌活 乾薑(炮。三錢) 黑附子(炮。去皮臍。四錢)
白話
沉香、丁香、益智仁、茴香、陳皮(各一錢),木香(一錢半),甘草(炙,二錢),羌活、乾薑(炮,三錢),黑附子(炮,去皮臍,四錢)。
原文
上㕮咀。作一服。水三盞。生薑五片。煎至一盞。去渣。溫服。無時。忌一切冷物。內經云。寒淫於內。治以辛熱。佐以苦溫。故以附子、乾薑大辛熱。溫中外。發陽氣自里之表。故以為君。羌活味苦辛溫。透關節。炙甘草甘溫。補脾胃、行經絡。通血脈。胃寒則嘔吐呃逆不下食。益智仁、丁香、沉香。大辛熱。以散寒為佐。瘡氣內攻氣聚而為滿。木香、茴香、陳皮。苦辛溫。治痞散滿為使也。
白話
以上藥材切碎,作為一服。用水三盞,生薑五片,煎至一盞,去渣,溫服,不拘時間。忌一切冷物。《內經》說:寒邪侵犯體內,用辛熱藥物治療,佐以苦溫藥物。所以用附子、乾薑大辛熱,溫補中焦和外圍,發散陽氣從裡到表,因此作為君藥。羌活味苦辛溫,能透達關節。炙甘草甘溫,補脾胃、行經絡、通血脈。胃寒則嘔吐呃逆不能進食。益智仁、丁香、沉香大辛熱,用來散寒,作為佐藥。瘡氣內攻,氣聚而導致脹滿,木香、茴香、陳皮苦辛溫,治療痞塞、消散脹滿,作為使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