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經小學

治法第五

逐日人神(一首)

治法第五1
原文
初一十一二十一晷。足拇鼻柱手小指。初二十二二十二。外踝髮際外踝位。初三十三二十三。股內牙齒足及肝。初四十四二十四右。腰間胃脘陽明手。初五十五二十五並。口內遍身足陽明。初六十六二十六同。手掌胸前又在胸。初七十七二十七。內踝氣衝及在膝。初八十八二十八辰。腕內股內更在陰。初九十九並二十九。在尻在足膝脛後。初十二十三十日。腰背內踝足跗覓。
白話
初一、十一、二十一,是足拇趾、鼻柱、手小指。初二、十二、二十二,是外踝、髮際、外踝部位。初三、十三、二十三,是大腿內側、牙齒、足部以及肝。初四、十四、二十四,是腰部、胃脘、陽明經之手部。初五、十五、二十五,是口內、全身、足陽明經。初六、十六、二十六,是手掌、胸前、又在胸部。初七、十七、二十七,是內踝、氣衝穴以及在膝部。初八、十八、二十八,是手腕內側、大腿內側更在陰部。初九、十九、二十九,是在尾骶骨、在足部、膝與小腿後方。初十、二十、三十日,是腰背、內踝、足背尋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