醫經小學

治法第五

傷寒汗吐下禁例略(三首集見傷寒論)

治法第五2
原文
咽喉閉燥莫發汗。淋家若治同斯斷。瘡家發汗瘡即愈。猶畏表虛作痙變。汗多又發必恍惚。亡血發之自寒慄。榮氣微或衄吐人。不可汗此奪血證。陰陽俱虛本不宜。陽盛陰虛汗之忌。心之悸者汗不須。津液和時形自漬。太陽少陽病合作。頭項強痛或眩悶。時又結胸心下痞。法刺大椎汗卻未。脈弦而細雖頭疼。發熱只屬少陽經。法當下之不可汗。汗則譫煩悸不寧。上下左右有動氣。如若發之他病至。諸脈得數微弱動。濡弱弦微上下易。嗽極煩吐似瘧形。有寒無熱虛而慄。厥而脈緊本少陰。不可汗此諸病勢。咳而遺溲諸厥逆。又有病之微汗出。類中風熱更頭疼。汗藥施之恐增劇。心中懊憹自宜吐。太陽脈細吐之誤。寸脈微浮胸痞硬。氣上衝咽吐可用。少陽中風耳自聾。目赤心煩吐不中。胸中實則可越之。膈上有寒越又禁。食留上脘支厥冷。吐法施之氣自順。中風痰實猶可施。嘔吐咯血吐還忌。此其大法春所宜。中病則止不盡劑。
白話
咽喉閉塞乾燥時不要發汗。有淋病的人若用同樣的治法,應當斷為禁忌。長瘡的人發汗後瘡就會痊癒,但仍需畏懼表虛而轉變成痙病。汗出太多而又發汗,一定會令人精神恍惚。失血的人發汗,會自覺寒冷發抖。榮氣微弱,或者有鼻出血、吐血的人,不可以發汗,這是因為奪血的證候。陰陽都虛弱本來就不適宜,陽氣盛而陰氣虛是發汗的禁忌。心臟悸動的人不需要發汗,等到津液調和時,自然會出汗。太陽與少陽合病,出現頭項強痛,或者眩暈、胸悶,有時又會形成結胸、心下痞滿,治療上應該針刺大椎穴,而不可用發汗法。脈象弦細,雖然有頭痛、發熱,但只屬於少陽經病,治療上應當用下法,不可以發汗,發汗就會出現譫語、煩躁、心悸而不安寧。身體上下左右有氣跳動的感覺,如果發汗,其他的病就會到來。各種脈象出現數、微弱、動,或濡弱、弦、微,而且上下部位改變。咳嗽劇烈、煩躁、嘔吐,症狀類似瘧疾,但卻有寒無熱,虛弱而發抖。四肢厥冷而脈緊,本來是少陰病,這些各種病勢都不可以發汗。咳嗽而遺尿,以及各種厥逆的病症。又有病人微微出汗,類似中風,發熱而且頭痛,如果用發汗藥,恐怕會使病情加重。心中懊憹煩悶,本該用吐法,但太陽病脈細時用吐法是錯誤的。寸脈微浮,胸中痞硬,有氣上衝咽喉的感覺,這種情況可用吐法。少陽中風,出現耳聾、目赤、心煩,不能用吐法。胸中有實邪,可以採用湧吐法;如果膈上有寒飲,用吐法又是禁忌。食物停留在上脘,導致四肢厥冷,施用吐法後氣機自然會順暢。中風而痰涎壅實,仍然可以施用吐法;但嘔吐、咯血的人,用吐法還是禁忌。這就是吐法的大致法則,適合在春天施行,中病即止,不要用盡藥劑。
原文
陽虛陰盛下勿用。外證未罷猶為禁。太陽陽明喘而滿。只可汗而逆自定。下於汗後脈浮者。此為施早轉逆甚。結胸臟結實可攻。臟結無熱未可同。結胸煩躁脈浮大。此其危殆難所通。病先解表後攻痞。攻之早者協熱利。嘔多心滿合面紅。諸病陽明下不中。溏而不滿勿大推。微和胃者小承氣。汗出溲行下非閉。可下宜行蜜道劑。里證赤澀脈弦遲。勿以下之為可治。諸虛脈弱反寸關。四肢厥逆攻亦難。動氣咽塞下虛極。慎勿下攻誠定式。
白話
陽氣虛而陰氣盛時,不要用下法。體表的證候還沒有解除,仍然是禁忌。太陽與陽明合病,出現氣喘而胸悶,只可用發汗法,病逆自然會平定。在發汗之後脈象浮的,這是因為使用下法太早,反而使病情逆轉加重。結胸和臟結屬於實證,可以攻下;但臟結沒有發熱,則不可以與結胸同樣看待。結胸病出現煩躁、脈象浮大,這是危險的病情,很難治癒。生病要先解表,然後再攻治痞滿。攻治太早,會導致協熱下利。嘔吐厲害、心下脹滿、面色通紅,這些屬於陽明病的各種情況,用下法並不合適。大便稀溏但腹部不脹滿,不要用強烈的攻下藥,稍微調和胃氣可以用小承氣湯。出汗而小便通暢,大便乾結並非閉塞不通,可以攻下時,適宜用蜜煎導法或豬膽汁導法。裡證表現為大小便色赤澀滯,脈象弦遲,不要認為可以用下法治療。各種虛證,脈象反而在寸關部顯得虛弱,又有四肢厥逆的,攻下也很困難。腹部有氣跳動感、咽喉阻塞,這是下焦虛極的表現,務必謹慎不要攻下,這實在是確定的法則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