積聚,是氣血凝滯瘀積的結果。血積稱為癥,氣積稱為瘕。
原文
《金匱》:婦人宿有癥病,經斷未及三月,而得漏下不止,胎動在臍上者,此為癥痼害,所以血不止者,其癥不去故也。
《金匱》說:婦女原本有癥病,月經斷絕不到三個月,卻出現漏下不止,胎動在肚臍上方,這是癥痼為害,之所以出血不止,是因為癥沒有去除的緣故。
原文
緣瘀血癥聚,不在子宮,三月胎長,與癥痼相癥,故血阻而下,是癥病之為血也。
因為瘀血癥積聚,不在子宮,三個月胎兒長大,與癥痼相互擠壓,所以血液受阻而下流,這是癥病屬於血的病變。
原文
《傷寒》:陽明病,若中寒不能飲食,小便不利,手足濈然汗出,此欲作痼瘕,必大便初硬後溏,所以然者,以胃中冷,水穀不別故也。
《傷寒論》說:陽明病,如果中寒不能飲食,小便不暢,手腳不斷出汗,這是要形成痼瘕,必然大便先硬後稀,之所以如此,是因為胃中寒冷,水穀不能分離的緣故。
原文
緣寒氣凝結,水穀不消,則大便泄利,《難經》謂之大瘕泄,是瘕病之為氣也。
因為寒氣凝結,水穀不能消化,就會大便泄利,《難經》稱之為大瘕泄,這是瘕病屬於氣的病變。
原文
癥瘕之病,多見寒熱,以氣血積聚,陽不外達,故內郁發熱,陰不內斂,故外束而惡寒。
癥瘕這種病,多出現寒熱症狀,因為氣血積聚,陽氣不能向外發散,所以內部鬱積而發熱,陰氣不能向內收斂,所以外部束縛而怕冷。
原文
氣統於肺,血藏於肝,氣聚者,多下寒,血積者,多上熱。
氣由肺統領,血由肝臟藏,氣聚的人,多下部寒冷;血積的人,多上部發熱。
原文
蓋離陰右降,而化金水,及其成水,而又抱陽氣,故下焦不寒,氣聚則金水失其收藏,陽不下蟄,是以寒生。
因為離陰向右下降,化生金水,等到變成水,又包含陽氣,所以下焦不寒冷;氣聚則金水失去收藏功能,陽氣不能向下蟄伏,因此寒冷產生。
原文
坎陽左升,而化木火,及其成火,而又含陰精,故上焦不熱,血積則木火失其生長,陰不上根,是以熱作。
坎陽向左上升,化生木火,等到變成火,又含有陰精,所以上焦不發熱;血積則木火失去生長功能,陰氣不能向上生根,因此發熱產生。
原文
血性溫暖而左升,至右降於金水,則化而為清涼,血之左積者,木之不溫也,血之右積者,金之不涼也。
血的性質溫暖而向左上升,到右邊下降於金水,就轉化為清涼;血在左邊積聚,是木氣不溫;血在右邊積聚,是金氣不涼。
原文
氣性清涼而右降,至左升於木火,則化為溫暖,氣之右聚者,金之不清也,氣之左聚者,木之不暖也。
氣的性質清涼而向右下降,到左邊上升於木火,就轉化為溫暖;氣在右邊積聚,是金氣不清;氣在左邊積聚,是木氣不暖。
原文
而溯其原本,總原於土,己土不升,則木陷血積,戊土不降,則金逆而氣聚。
追溯其根本,總源於土,己土不上升,則木氣下陷而血積;戊土不下降,則金氣上逆而氣聚。
原文
中氣健運而金木旋轉,積聚不生,癥瘕弗病也。化堅丸
中氣健運,金木旋轉,積聚就不會產生,癥瘕也就不會發病。(化堅丸)
原文
甘草(二兩),丹皮(三兩),橘皮(三兩),桃仁(三兩),杏仁(三兩),桂枝(三兩)
甘草二兩,丹皮三兩,橘皮三兩,桃仁三兩,杏仁三兩,桂枝三兩。
用煉蜜和陳醋製成丸藥,如酸棗大小,用米湯送服三至五丸,每日兩次。
原文
若癥瘕結硬難消,須用破堅化癖之品。內寒加巴豆、川椒,內熱加芒硝、大黃。
如果癥瘕結硬難以消散,須用破堅化癖的藥物。內寒加巴豆、川椒,內熱加芒硝、大黃。
原文
積聚之病,不過氣血,左積者,血多而氣少,加鱉甲、牡蠣,右聚者,氣多而血少,加枳實、厚朴。
積聚的病,不過是氣血問題,左邊積聚的,血多而氣少,加鱉甲、牡蠣;右邊積聚的,氣多而血少,加枳實、厚朴。
原文
總之,氣不得血則不行,血不得氣則不運,氣聚者,血無有不積,血積者,氣無有不聚,但有微甚之分耳。
總之,氣沒有血就不能運行,血沒有氣就不能運轉,氣聚的人,血沒有不積的;血積的人,氣沒有不聚的,只是有輕微和嚴重的區別罷了。
原文
其內在臟腑者,可以丸愈,外在經絡者,以膏藥消之。化堅膏
其病在內臟腑的,可以用丸藥治癒;在外經絡的,用膏藥消除。(化堅膏)
原文
歸尾(四錢),鱉甲(八錢),巴豆(四錢,研),黃連(四錢),三稜(四錢),莪朮(四錢),山甲(一兩二錢),筋餘(一錢)
歸尾四錢,鱉甲八錢,巴豆四錢(研末),黃連四錢,三稜四錢,莪朮四錢,山甲一兩二錢,筋餘一錢。
原文
硼砂(四兩),硇砂(四錢),阿魏(六錢,炒,研),麝香(二錢),人參(四錢),三七(四錢),山羊血(四錢),肉桂(四錢)
硼砂四兩,硇砂四錢,阿魏六錢(炒,研末),麝香二錢,人參四錢,三七四錢,山羊血四錢,肉桂四錢。
原文
以上八味,研細,入膏,火化,攪勻。稍冷,傾入水盆,浸二三日,罐收,狗皮攤。皮硝水熱洗皮膚,令透,拭乾。生薑切搽數十次,貼膏。
以上八味藥,研成細末,加入膏藥中,用火熔化,攪拌均勻。稍微冷卻,倒入水盆中,浸泡兩三天,用罐子收藏,攤在狗皮上。用皮硝水加熱洗皮膚,使藥力透入,擦乾。用生薑切片擦拭數十次,然後貼上膏藥。
逐漸貼敷,逐漸變小,膏藥逐漸脫離皮膚,未消除的地方,膏藥黏著不脫落。
原文
忌一切發病諸物,惟豬、犬、鴨、鳧、有鱗河魚、菘、韭、米、面不忌。
禁忌一切引發疾病的食物,只有豬肉、狗肉、鴨肉、野鴨、有鱗的河魚、白菜、韭菜、米、麵不忌。
其餘海味、雞肉、羊肉、黃瓜,凡是有宿根的食物,都禁忌。
原文
若無鱗魚、天鵝肉、母豬、蕎麥、馬齒莧,則忌之終身。犯之,病根立發。若癖塊重發,則不可救矣。
至於無鱗魚、天鵝肉、母豬肉、蕎麥、馬齒莧,則終身禁忌。如果違犯,病根立刻發作。如果癖塊重新發作,就無法救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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