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大方:謂病有兼症,邪不專一,不可以一二味治之,宜君一臣二,佐九之大方。
大方:是指疾病有合併的症狀,病邪不單一,不能用一兩味藥來治療,適宜用君藥一味、臣藥二味、佐藥九味的大方。
原文
小方:謂病無兼症,邪氣專一,可以君一臣二之小方治之。
小方:是指疾病沒有合併症狀,病邪單一,可以用君藥一味、臣藥二味的小方來治療。
原文
急方:謂病在下部,宜氣味厚之急方,蓋藥之氣味厚,則直趨於下而力不衰,為補下治下之法也。
急方:是指疾病在下部,適宜用氣味濃厚的急方,因為藥的氣味濃厚,就會直接趨向下部而藥力不衰,這是補下治下的方法。
原文
緩方:謂病在上部,宜用氣味薄之緩方,蓋藥之氣味薄,則常補於上,為補上治上之法也。
緩方:是指疾病在上部,適宜用氣味淡薄的緩方,因為藥的氣味淡薄,就會常常補益於上部,這是補上治上的方法。
原文
奇方:君一臣二,君二臣三,數合於陽,宜下不宜汗。
奇方:君藥一味臣藥二味,或君藥二味臣藥三味,藥味數目符合陽數,適宜用下法而不宜用汗法。
原文
偶方:君二臣四,君四臣六,數合於陰,宜汗不宜下。
偶方:君藥二味臣藥四味,或君藥四味臣藥六味,藥味數目符合陰數,適宜用汗法而不宜用下法。
原文
複方:二三方相合而用也。又曰,反復之復,謂奇之不去,則偶之是也。偶之不去,則反佐以取之。
複方:是兩個或三個方劑合併使用。又說,是反覆的復,意思是如果奇方不能去除病邪,就用偶方。如果偶方也不能去除,就用反佐的方法來取得療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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