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溫者,溫其中也。臟受寒侵,必須溫劑。《經》云:「寒者熱之」是已。
所謂溫,就是溫暖臟腑。當臟腑受到寒邪侵襲時,必須使用溫熱的藥劑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「寒證要用熱藥治療」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然有當溫不溫,誤人者;即有不當溫而溫,以誤人者;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,以誤人者;有當溫而溫之,不量其人,不量其症與其時,以誤人者,是不可不審也。
然而有應當用溫法卻不用,因而貽誤病人的;有應當不用溫法卻用了,因而貽誤病人的;有應當用溫法卻用得不得其法,因而貽誤病人的;有應當用溫法卻不衡量病人的體質、不衡量病症與時節,因而貽誤病人的,這是不可不慎重審察的。
原文
天地殺厲之氣,莫甚於傷寒,其自表而入者,初時即以溫散,則病自除。
天地間最厲害的殺伐之氣,沒有比傷寒更嚴重的。那些從表面侵入的病邪,在初發時就用溫散的方法治療,病症自然就會消除。
原文
若不由表入而直中陰經者,名曰中寒,其症惡寒厥逆,口鼻氣冷,或冷汗自出,嘔吐瀉痢,或腹中急痛,厥逆無脈,下利清穀,種種寒症並見,法當溫之。
如果病邪不是從表面侵入而是直接侵犯陰經的,名叫中寒。其症狀是惡寒、四肢厥冷,口鼻氣息冰冷,或者冷汗自出,嘔吐腹瀉,或者腹中急痛,厥逆無脈,下利清穀,各種寒證並見,治療方法應當用溫法。
原文
又或寒濕侵淫,四肢拘急,發為痛痹,亦宜溫散,此當溫而溫者也。然又有不當溫而溫者,何也?
又有寒濕侵犯,四肢拘攣緊急,發作為痛痹的,也適宜用溫散的方法。這就是應當用溫法而用溫法的。然而又有不應當用溫法卻用了的情況,是什麼呢?
原文
如傷寒熱邪傳裡,口燥咽乾,便閉譫語,以及斑黃狂亂,衄血便血諸症,其不可溫,固無論矣。
比如傷寒熱邪傳入體內,口燥咽乾,大便不通、譫語,以及斑疹、黃疸、狂亂,鼻出血、便血等各種症狀,當然不可用溫法,這是不用多說的。
原文
若乃病熱已深,厥逆漸進,舌則乾枯,反不知渴,又或挾熱下痢,神昏氣弱,或脈來澀滯,反不應指,色似煙燻,形如槁木,近之無聲,望之似脫,甚至血液衰耗,筋脈拘攣,但唇口齒舌乾燥,而不可解者,此為真熱假寒之候。
如果病熱已經很深,厥逆逐漸加重,舌頭乾枯,反而不知道口渴;或者挾熱下痢,神昏氣弱;或者脈象澀滯,反而觸不到脈象;面色如煙燻,形體如枯木,靠近時沒有聲音,遠望好像要脫落;甚至血液衰耗,筋脈拘攣,只有唇口牙齒舌頭乾燥,而無法緩解的,這是 真熱假寒的證候。
世人不明亢害承製的道理,誤用了熱劑,藥一下嚥就會造成失敗。
原文
更有鬱熱內蓄,身反惡寒,溫熱脹滿,皮膚反冷,中暑煩心,脈虛自汗,燥氣焚金,痿軟無力者,皆不可溫。
又有內部鬱積熱邪,身體反而惡寒的;溫熱造成脹滿,皮膚反而冰冷的;中暑心煩的;脈虛自汗的;燥氣灼傷肺金造成痿軟無力的,都不可用溫法。
原文
又有陰虛脈細數,陽乘陰而吐血者,亦不可溫,溫之則為逆候。此所謂不當溫而溫者也。然又有當溫而溫之不得其法者,何也?
又有陰虛脈細數,陽氣乘陰而吐血的,也不可用溫法,溫了就成為逆證。這就是所謂不應當用溫法卻用了的情況。然而又有應當用溫法卻用得不得其法的,是什麼呢?
原文
假如冬令傷寒,則溫而散之;冬令傷風,則溫而解之;寒痰壅閉,則溫而開之;冷食所傷,則溫而消之。
假如冬天得了傷寒,就用溫法散寒;冬天傷了風,就用溫法解表;寒痰阻塞,就用溫法開通;冷食所傷,就用溫法消化。
原文
至若中寒暴痛,大便反硬,溫藥不止者,則以熱劑下之。
至於中寒突然疼痛,大便反而硬結的,單用溫藥無效的,就用熱劑攻下。
時令正值暑月,卻貪涼飲冷,突然受到寒邪侵襲的,也應當用溫法治療。
原文
體虛挾寒者,溫而補之,寒客中焦,理中湯溫之(理中湯:人參、白朮、乾薑、甘草)。
體虛挾寒的,用溫法並補益;寒邪侵犯中焦,用理中湯溫之(理中湯:人參、白朮、乾薑、甘草)。
原文
寒客下焦,四逆湯溫之(四逆湯:甘草、淡薑、附子)。
寒邪侵犯下焦,用四逆湯溫之(四逆湯:甘草、淡薑、附子)。
原文
又有陰盛格陽於外,溫藥不效者,則以白通湯加人尿、豬膽汁,反佐以取之(白通湯:附子、乾薑)。《經》云:熱因寒用是已。
又有陰寒內盛格陽於外的,單純用溫藥無效的,就用白通湯加入人尿、豬膽汁,反佐以取效(白通湯:附子、乾薑)。《黃帝內經》說:用熱藥治療寒證就是這個道理。
原文
復有真虛挾寒,命門火衰者,必須補其真陽,太樸有言,大寒盛而熱之不熱,是無火也,當補其心。
又有真虛挾寒,命門火衰的,必須溫補真陽。太樸曾說,大寒極盛而用熱藥仍不見效,這是沒有火了,應當補益心陽。
原文
此心字,指命門而言,《仙經》所謂:「七節之旁,中有小心」是也。
這裡的心字,是指命門而言,《仙經》所說的:「第七椎的旁邊,有個小心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《書》曰:「益心之陽,寒亦通行,滋腎之陰,熱之猶可」是也。
《尚書》說:「補益心陽,寒邪也能通行;滋潤腎陰,熱證也可治療」就是這個意思。
原文
然而醫家有溫熱之溫,有溫存之溫,參、耆、歸、術,和平之性,溫存之溫也,春日煦煦是也。
然而醫家有溫熱的溫,有溫存的溫。人參、黃耆、當歸、白朮,性味和平,是溫存的溫,如春天的陽光溫煦。
原文
附子、薑、桂,辛辣之性,溫熱之溫也,夏日烈烈是也。
附子、乾薑、肉桂,辛辣的性質,是溫熱的溫,如夏天的烈日炎炎。
原文
和煦之日,人人可近,燥烈之日,積雪凝寒,開冰解凍,不可近也。
溫和的日子,人人都可以親近;燥烈的日子,即使積雪凝冰,開冰解凍,也不可靠近。
原文
更有表裡皆寒之症,始用溫藥,裡寒頓除,表邪未散,復傳經絡,以致始為寒中,而其後轉變為熱中者,客或有之,籍非酙酌時宜,對症投藥,是先以溫藥救之者,繼以溫藥賊之矣。
又有表裡都是寒證的,起初用溫藥,裡寒立刻消除,但表邪未散,又傳入經絡,以致病起初是寒中,而後來轉變為熱中的,或許也有。如果不是斟酌時宜、對症投藥,就會先用溫藥救之,繼而用溫藥害之了。
原文
亦有三陰直中,初無表邪,而溫劑太過,遂令寒退熱生,初終異轍,是不可以不謹。所謂溫之貴得其法者,此也。然又有溫之不量其人者,何也?
又有三陰直中,起初沒有表邪,但溫劑太過,就使得寒退熱生,起初和終末不同,這不可不謹慎。所謂溫法貴在得其法的,就是這個。然而又有溫法不衡量病人的,是什麼呢?
原文
夫以氣虛無火之人,陽氣素微,一旦客寒乘之,則溫劑宜重,且多服,亦可無傷。
那些氣虛無火的人,陽氣素來微弱,一旦被寒邪侵犯,溫劑適宜重用,並且多服,也可以不受損傷。
原文
若其人平素火旺,不喜辛溫,或曾有陰虛失血之症,不能用溫者,即中新寒,溫藥不可太過,病退則止,不必盡劑,斯為克當其人矣。
如果那人平日火旺,不喜歡辛溫,或者曾有陰虛失血的症狀,不能用溫法的,即使新中寒邪,溫藥也不可太過,病退就停止,不必服完整劑量,這才是適合那人的。
原文
若論其症,寒之重者,微熱不除,寒之輕者,過熱則亢。且溫之與補,有相兼者,有不必相兼者。虛而且寒,則兼用之。若寒而不虛,即專以溫藥主之。
若論症狀,寒重的,微熱不能解除;寒輕的,過熱就會亢盛。並且溫與補,有時相兼使用,有時不必相兼。虛而且寒的,就兼用。如果寒而不虛,就專門用溫藥為主。
原文
丹溪云:客寒暴痛,兼有積食者,可用桂附,不可遽用人參。
朱丹溪說:外寒暴痛,兼有積食的,可用肉桂、附子,不可驟然用人參。
原文
蓋溫即是補,予遵其法,先用薑桂溫之,審其果虛,然後以參朮輔之,是以屢用屢驗,無有差忒。此溫之貴量其症也。
因為溫就是補,我遵从这个方法,先用乾薑、肉桂溫通,審查確實是虛的,然後用參、朮輔助,所以屢用屢驗,沒有差錯。這就是溫法貴在衡量症狀。
原文
若論其時,盛夏之月,溫劑宜輕;時值隆冬,溫劑宜重。
若論時令,盛夏時節,溫劑適宜輕用;時令正值隆冬,溫劑適宜重用。
原文
然亦有時當盛暑,而得虛寒極重之症,曾用參附煎膏而治愈者,此舍時從症法也。
然而也有時令正當盛暑,卻得了虛寒極重的症狀,曾用參、附煎膏治愈的,這是舍時從症的治法。
原文
譬如霜降以後,藥不用白虎,然亦有陽明病,蒸熱自汗,譫語煩躁,口渴飲冷者,雖當雨雪飄淫之際,亦曾用白虎治之而痊安,但不宜太過耳。此溫之貴量其時,而清劑可類推已。
比如霜降以後,一般不用白虎湯,然而也有陽明病,蒸熱自汗,譫語煩躁,口渴飲冷的,即使時當雨雪飄搖的季節,也曾用白虎湯治療而痊癒平安,只是不宜太過罷了。這就是溫法貴在衡量時令,而清劑可以類推。
原文
邇時,醫者群尚溫補,痛戒寒涼,且曰陽為君子,陰為小人,又曰陽明君子,苟有過,人必知之,誠以知之,而即為補救,猶可言也。
近來,醫者們普遍崇尚溫補,嚴厲戒用寒涼,並說陽是君子,陰是小人,又說陽明君子,如果有過失,人必然知道,如果真的知道而隨即補救,還可以說得過去。
原文
不思藥已療病,及轉而療藥,則病必增劇,而成危險之候。
不想想藥物本來是治療疾病的,卻轉而治療藥物,那麼病必然加重,成為危險的證候。
原文
又況桂枝下咽,陽盛則殆,承氣入胃,陰盛以敗,安危之機,禍如反掌,每多救援弗及之處,仁者鑑此,顧不痛歟!
何況桂枝湯入口,陽盛就危險;承氣湯入胃,陰盛就失敗,安危的機關,禍患如同反掌,往往有很多救援不及的地方,仁者看到這裡,難道不痛心嗎!
原文
吾願醫者精思審處,晰理不差於毫釐,用藥悉歸於中正,俾偏陰偏陽之藥,無往不底於中和,斯為善治,噫可不勉哉。
我願醫者深思審慎處置,分析道理不差毫釐,用藥全部歸於中正,使偏陰偏陽的藥物,無往不達到中和,這就是好的治療,哎,難道不可以勉勵嗎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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