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體病源類纂

衛氣

衛氣

衛氣14
原文
謙按:肺主氣,氣為衛,與營氣同出於中焦。
白話
謙按:肺主氣,氣為衛,與營氣同出於中焦。
原文
若探其源,則在丹田、氣海之中,實先天之氣生化而出,故又曰衛出下焦。常考其自下而升,出上焦也。
白話
若探其源,則在丹田、氣海之中,實先天之氣生化而出,故又曰衛出下焦。常考其自下而升,出上焦也。
原文
每天明時,目張,出自睛明穴,上行於頭,盡行手足六陽經,至夜行手足六陰經,不隨宗氣、營氣行,而獨行於皮膚、分肉之間,故曰衛行脈外。
白話
每天明時,目張,出自睛明穴,上行於頭,盡行手足六陽經,至夜行手足六陰經,不隨宗氣、營氣行,而獨行於皮膚、分肉之間,故曰衛行脈外。
原文
《素·痹論》:衛者,水穀之悍氣也,其氣慓疾滑利,不能入脈也,故循皮膚之中,分肉之間,熏於肓膜,散於胸腹。逆其氣則病,從其氣則愈。
白話
《素·痹論》:衛者,水穀之悍氣也,其氣慓疾滑利,不能入脈也,故循皮膚之中,分肉之間,熏於肓膜,散於胸腹。逆其氣則病,從其氣則愈。
原文
《靈·衛氣篇》:其浮氣之不能循經者,為衛氣。
白話
《靈·衛氣篇》:其浮氣之不能循經者,為衛氣。
原文
《本藏篇》:衛氣者,所以溫分肉,充皮膚,肥腠理,司開合者也(節)。
白話
《本藏篇》:衛氣者,所以溫分肉,充皮膚,肥腠理,司開合者也(節)。
原文
衛氣和,則分肉解利,皮膚調柔,腠理致密。
白話
衛氣和,則分肉解利,皮膚調柔,腠理致密。
原文
《邪客篇》:衛氣者,晝行於陽,夜行於陰。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五藏六府。
白話
《邪客篇》:衛氣者,晝行於陽,夜行於陰。常從足少陰之分間行於五藏六府。
原文
《衛氣行篇》:衛氣之行,一日一夜,五十周於身,晝日行於陽二十五周,夜行於陰二十五周,周於五藏。
白話
《衛氣行篇》:衛氣之行,一日一夜,五十周於身,晝日行於陽二十五周,夜行於陰二十五周,周於五藏。
原文
是故平旦陰盡,陽氣出於目,目張則氣上行於頭,循項下足太陽,循背下至小指之端;其散者,別於目銳眥,下手太陽,至手小指之間外側,下足少陽,注小指次指之間,以上循手少陽之分。
白話
是故平旦陰盡,陽氣出於目,目張則氣上行於頭,循項下足太陽,循背下至小指之端;其散者,別於目銳眥,下手太陽,至手小指之間外側,下足少陽,注小指次指之間,以上循手少陽之分。
原文
側別者,以上至耳前,合於頷,脈注足陽明,以下行至跗上,入五指之間;其散者,從耳下下手陽明,入大指之間;其至於足也,入足心,出外踝,復合於目,故為一周(節)。陽盡於陰,陰受氣矣。
白話
側別者,以上至耳前,合於頷,脈注足陽明,以下行至跗上,入五指之間;其散者,從耳下下手陽明,入大指之間;其至於足也,入足心,出外踝,復合於目,故為一周(節)。陽盡於陰,陰受氣矣。
原文
其始入於陰,常從手足少陰注於腎,腎注於心,心注於肺,肺注於肝,肝注於脾,脾復注於腎,為一周(節),亦如陽行之二十五周而復合於目。以上論衛氣,以下論衛氣病。
白話
其始入於陰,常從手足少陰注於腎,腎注於心,心注於肺,肺注於肝,肝注於脾,脾復注於腎,為一周(節),亦如陽行之二十五周而復合於目。以上論衛氣,以下論衛氣病。
原文
《靈·衛氣失常篇》:衛氣之留於腹中,蓄積不行,苑蘊不得常所,使人支脅,胃中滿,喘,呼,逆。
白話
《靈·衛氣失常篇》:衛氣之留於腹中,蓄積不行,苑蘊不得常所,使人支脅,胃中滿,喘,呼,逆。
原文
《傷寒論》: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。
白話
《傷寒論》:脈浮而汗出如流珠者,衛氣衰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