痘科辨要

卷一

辨七日五傳

卷一/辨七日五傳1
原文
腎心脾肝肺五者,一二日,梟毒發腎,傳於骨髓;二三日,傳心血脈之分;三四日,傳脾胃肌肉之分;四五日,傳肝筋之分;五六日,傳肺皮毛之表而靨焉;七八日,膿盛,漸至乾收而愈。否則必成壅滯煩劇。凡十五時,有一傳。司天以十二日,為一候。金木水火土,應五藏;三陰三陽,應六府也。
白話
腎、心、脾、肝、肺這五臟,第一到第二天,梟毒發作於腎臟,傳播到骨髓;第二到第三天,傳播到心與血脈的分野;第三到第四天,傳播到脾與胃及肌肉的分野;第四到第五天,傳播到肝與筋的分野;第五到第六天,傳播到肺與皮毛的表層而結痂;第七到第八天,膿液旺盛,逐漸乾縮收口而痊癒。否則必定會造成壅塞停滯、煩躁劇烈的病況。總共十五個時辰,有一次傳變。司天之氣以十二天為一候。金、木、水、火、土,對應五臟;三陰三陽,對應六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