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文
葛根(一錢五分) 茅根(四錢) 膽草(四分) 桑葉 杏仁(各三錢) 淡芩(一錢) 川連(三分) 蘆根(一兩) 炙草(六分)
葛根(一錢五分)、茅根(四錢)、膽草(四分)、桑葉、杏仁(各三錢)、淡芩(一錢)、川連(三分)、蘆根(一兩)、炙草(六分)。
原文
[說明]壯熱口燥甚者,必見津干,可加花粉一錢;後腦痛甚者,膽草可加重至七分。
[說明]身體高熱、口乾舌燥嚴重的,一定會出現津液乾枯,可以加天花粉一錢;後腦勺疼痛嚴重的,膽草可以加重到七分。
原文
藥後如其見效,病必熱勢退減,噁心稀少,口燥漸潤,脈靜而和,舌絳漸淡。
服藥後如果見效,病情一定會發熱的程度減退,噁心減少,口乾逐漸濕潤,脈象平靜和緩,舌頭紅絳逐漸變淡。
原文
否則從速延醫,尚再因循生誤,病即入於危險。無汗之治法,常以大青龍湯為主。擬方如下:
否則要趕快請醫生,如果再拖延造成錯誤,病情就會陷入危險。沒有汗的治療方法,通常以大青龍湯為主。擬定處方如下:
原文
生麻黃(四分) 生石膏 膽草 杏仁 桑葉 茅根(各三錢,去心) 川連(四分) 炙草(六分) 葛根(一錢五分) 蘆根(一兩,去節) 薄荷(一錢,後入)
生麻黃(四分)、生石膏、膽草、杏仁、桑葉、茅根(各三錢,去心)、川連(四分)、炙草(六分)、葛根(一錢五分)、蘆根(一兩,去節)、薄荷(一錢,後下)。
原文
[說明]藥後當令周身出汗,得汗則熱當退,煩躁當安,氣喘當平,如此現象,即是病退。
[說明]服藥後應該讓全身出汗,出了汗則發熱應當退去,煩躁應當安寧,氣喘應當平息,出現這些現象,就是病情好轉。
原文
若不爾,從速延請良醫診察,因病愈之機會,不可失去,一失即難於挽救。
如果不是這樣,趕快請好的醫生診治,因為病癒的機會不可失去,一旦失去就很難挽救了。
原文
且此病為期甚短,自起病以迄臨危,中間經過時刻僅二十四鍾,多則亦不過延至三十六鍾,或四十八鍾而已。
而且這種病的病程很短,從發病到危險期,中間經過的時間只有二十四小時,最多也不過延長到三十六小時,或四十八小時而已。
原文
[詮義]顧氏之論腦脊髓膜炎,而有惡塞之期,而有發熱之期,而有危險之期,而有不治之期,正予之所謂亞急性與續發性者,固有此種種症候也。
[詮義]顧氏論述腦脊髓膜炎,有惡寒期、發熱期、危險期、不治期,正是我所說的亞急性與續發性,本來就有這些種種症候。
原文
惟為期最短六語,乃合予之所謂最急性痙病,性極迅速,一時暴發即斃,不斃則延長亦不過一二日。
只是病程最短的六種情況,符合我所說的最急性痙病,性質極其迅速,一時暴發就死亡,不死則延長也不過一二日。
原文
顧氏所謂經過時刻二十四鍾,或三十六鍾至四十八鍾者是也。
顧氏所說的經過時間二十四小時,或三十六小時到四十八小時的就是這種情況。
原文
若當一時猝發之時,以針刺病者之手指爪甲或曲池、委中諸穴,無血則死,國醫所謂內閉外脫,無從救療;有血則生,以飛龍奪命丹或混合紫雪灌服之。須臾汗出或嘔瀉,即為可愈之病。
如果在突然發作的時候,用針刺病人的手指甲或曲池、委中等穴位,沒有血流出就會死亡,國醫所說的內閉外脫,無從救治;有血流出就能生還,用飛龍奪命丹或混合紫雪灌服。一會兒出汗或嘔吐腹瀉,就是可以治癒的病。
原文
若汗後發生煩躁喘促,是為汗之不得其法,亦非不死之症,從厥陰開泄之,則喘促即平矣。
如果出汗後發生煩躁氣喘,這是發汗方法不當,也並非不治之症,從厥陰經開泄,氣喘就會平息。
原文
若初起而惡寒發熱、頭痛嘔惡,此皆痙之前驅症候,治之得法,未必成痙。
如果初起時惡寒發熱、頭痛嘔吐噁心,這些都是痙病的前驅症狀,治療得當,不一定會形成痙病。
原文
夫痙病必須頸項強、背反張,方為國醫督脈之病,方合西醫之腦脊髓膜炎。
痙病必須頸項強直、背部反張,才是國醫所說的督脈病,才符合西醫的腦脊髓膜炎。
原文
顧氏所謂惡寒之期固不是痙病,而發熱之期亦未必是痙病。
顧氏所說的惡寒期本來就不是痙病,而發熱期也不一定是痙病。
原文
必至此脈洪躁,結喉兩旁人迎跳動,則熱毒上衝。而西醫之腦脊髓膜炎,乃得有此種現象。
必須到了脈象洪數躁動,結喉兩旁的人迎穴跳動,這是熱毒上衝。而西醫的腦脊髓膜炎,才會有這種現象。
原文
降以大劑苦寒,如龍膽、芩、連之類,從厥陰開泄之,無不立效。
用大劑量的苦寒藥降火,如龍膽草、黃芩、黃連之類,從厥陰經開泄,無不立即見效。
原文
若其表未解,則仍兼以宣發太陽之藥,但當用辛香芳涼以橫散,不當用辛溫升散以豎開。
如果表證未解,仍然兼用宣發太陽經的藥物,但應當用辛香芳涼的藥來橫向疏散,不應當用辛溫升散的藥來豎向開發。
原文
斯時也,葛根、防風一派豎升之藥,皆為所忌,不似第一期時代,猶可勝葛根、防風之辛溫升散也。
這個時候,葛根、防風這一類豎向升提的藥物,都是禁忌的,不像第一期時還可以承受葛根、防風的辛溫升散。
原文
若不顧熱毒上衝,而再用辛溫升散之劑,則腦脊髓膜炎從此成矣。此立方所以必貴選藥也。
如果不顧熱毒上衝,而再用辛溫升散的方劑,那麼腦脊髓膜炎從此就形成了。這就是立方用藥必須重視選藥的道理。
原文
(3)危險期:發熱期治之不得法,或未經醫治,則熱不得退,不退剛傳入神經系。就病理言,凡熱皆上行。上行則侵入腦部。
(3)危險期:發熱期治療不得法,或者未經醫治,那麼熱就不能退,不退就會傳入神經系統。就病理而言,凡是熱都向上行。向上行就會侵入腦部。
原文
延髓為神經總彙之區,熱邪上行,則神經受其熏炙而緊張,平常工作,頓失常態,且一切均不由自立。
延髓是神經總匯的區域,熱邪上行,則神經受到熏烤而緊張,平時的工作立刻失去常態,而且一切都不由自主。
原文
此時即見頸項強直,甚則頭向後反,此即腦脊髓膜炎所致。
此時就會出現頸項強直,嚴重的頭向後仰,這就是腦脊髓膜炎所引起的。
原文
其神志昏糊,即知識神經受病之見端;手足痙攣,運動神經亦病;其目睛上視或歧視,或牙關勁強而不得開張者,則滑車神經並頰神經皆病矣。
病人神志昏迷,就是知識神經受病的開始;手足抽搐,運動神經也病了;眼睛上翻或斜視,或者牙關緊閉不能張開,則是滑車神經和頰神經都病了。
原文
發熱期未見神經症時,以退熱為先務,熱退即可無事。
發熱期未出現神經症狀時,以退熱為首要任務,熱退了就沒事了。
原文
此時熱雖壯,當以弛緩神經為最要,發熱一層,反居於次要地位。
此時雖然高熱,但應當以鬆弛神經為最重要,發熱反而處於次要地位。
原文
故此時用藥,當以弛緩神經為首要之圖,苦寒降熱,亦不可少。如此乃為合法。方用犀角地黃湯為主。
所以此時用藥,應當以鬆弛神經為首要考慮,苦寒降熱也不可缺少。這樣才是正確的方法。方用犀角地黃湯為主。
原文
犀角尖(三分,磨沖) 膽草(六分) 川連(三分) 鮮生地(六分) 滁菊(三錢) 歸身(四錢) 蠍尾(二分,去毒,炙,研沖) 赤芍(一錢五分) 迴天再造丸(一粒,藥化服) 安腦丸(一粒,藥化服)
犀角尖(三分,磨沖)、膽草(六分)、川連(三分)、鮮生地(六分)、滁菊(三錢)、歸身(四錢)、蠍尾(二分,去毒,炙,研沖)、赤芍(一錢五分)、迴天再造丸(一粒,藥化服)、安腦丸(一粒,藥化服)。
原文
[說明]此時期之神經症,每多陣發性,倘一劑不知,可照方連服二三劑,每劑分三次服,每服隔半時或一小時,只服頭煎,不服二煎。
[說明]這個時期的神經症狀,常常是陣發性的,如果一劑不見效,可以照方連續服用二三劑,每劑分三次服用,每次間隔半小時或一小時,只服頭煎,不服二煎。
原文
病重而痙攣頻作者,第一劑中,當加羚羊三分磨沖,第二、第三劑去之,因羚羊只可偶用、少用,不可常用、多用。如此施治,輕者二劑當效,重者三劑甚效。
病情嚴重而抽搐頻繁發作的,在第一劑中,應當加羚羊角三分磨沖,第二、第三劑去掉它,因為羚羊角只能偶爾用、少量用,不可常用、多用。這樣治療,輕的兩劑就會見效,重的三劑很有效。
原文
若不見效,當以虎骨、天麻、獨活、防風、人參鬚、西洋參、蚤休等,酌量使用,以救危急。
如果不見效,應當用虎骨、天麻、獨活、防風、人參鬚、西洋參、蚤休等,酌量使用,以挽救危急。
原文
惟分量之多寡,與此時之辨症用藥,頗費斟酌,非病家之有醫藥常識者,當不能任意亂投。
只是用量的多少,與此時的辨證用藥,很費斟酌,不是有病家常識的人,不可以任意亂用。
原文
[詮義]國醫之痙病,必須如顧氏之第三期危險,乃得合西醫之腦脊髓膜炎,如第一期、第二期尚未發生痙病之主要症狀,只得為腦脊髓膜炎之前驅症候,如無此第三期之危險,則西醫所謂感冒疑似症,蓋疑似腦膜炎而實際感冒也。
[詮義]國醫的痙病,必須像顧氏所說的第三期危險期,才符合西醫的腦脊髓膜炎,如果第一期、第二期還沒有發生痙病的主要症狀,只能算是腦脊髓膜炎的前驅症狀,如果沒有第三期的危險,那麼就是西醫所說的感冒疑似症,大概是疑似腦膜炎而實際上是感冒。
原文
況西醫以吸取脊髓之混濁、培養細菌為憑證,即有項強背反,極似腦膜炎,而不以為腦膜炎。
況且西醫以抽取脊髓的混濁液、培養細菌作為證據,即使有項強背反,非常像腦膜炎,也不認為是腦膜炎。
原文
雖西醫細菌之說不足憑證,但必如顧氏之第三期危險,乃為正式之痙病,若無此正式症狀,則不得謂之腦膜炎也。
雖然西醫的細菌學說不足以作為憑證,但必須像顧氏的第三期危險,才是正式的痙病,如果沒有這種正式症狀,就不能稱之為腦膜炎。
原文
其用藥亦必如顧氏之犀角地黃湯,加蠍尾、羚羊角,乃為正式痙病之主劑;獨活、防風辛溫之升散,終嫌未妥。
其用藥也必須像顧氏的犀角地黃湯,加蠍尾、羚羊角,才是正式痙病的主方;獨活、防風辛溫升散,終究覺得不妥。
原文
病勢至此,血熱再無上衝之餘地,《內經》高者抑之,抑之不暇,況揚之乎。
病情發展到這個地步,血熱再沒有上衝的餘地,《內經》說「高者抑之」,抑制都來不及,何況再用升揚的藥呢。
原文
若蚤休清熱降逆,消炎退腫,又為治痙之要藥,勝於西醫血清者多矣,此立方之所以必須有法,而選藥得當也。
至於蚤休清熱降逆,消炎退腫,又是治療痙病的要藥,勝過西醫的血清很多,這就是立方必須有法度,而選藥要得當的道理。
原文
(4)不治期:在危險期中,尚能設法挽回,其結果可得十愈六七;及至不治,簡直束手無策。因此時之見症,悉屬敗象。
(4)不治期:在危險期中,還能設法挽回,結果可以達到十個治好六七個;到了不治期,簡直束手無策。因為這時的症狀,全都是敗象。
原文
如唇焦舌黑,齒乾如枯骨,頭向後反,身體成弧形式,手足踡縮,時作痙攣,口不能言,卻作馬鳴,或滿口糜爛,臭不可近,頭部身部隱隱見紫紅斑紋,神志全不清,或氣喘不能自續,或大汗淋漓,脈搏悉亂,心、肺、腦三臟皆壞,此為必死之候,雖華佗再世,亦當敬謝不敏矣。故名之曰不治期。
例如嘴唇焦乾、舌頭發黑,牙齒乾燥如枯骨,頭向後仰,身體成弧形,手足蜷縮,時時抽搐,口不能說話,卻發出馬叫的聲音,或者滿口糜爛,臭不可近,頭部、身體隱隱出現紫紅斑紋,神志完全不清,或者氣喘不能連續,或者大汗淋漓,脈搏全都紊亂,心、肺、腦三臟都敗壞,這是必死的徵候,即使華佗再世,也只能說無能為力了。所以稱之為不治期。
原文
[詮義]此顧氏第四期不治之痙病,非盡不能治也。
[詮義]顧氏所說的第四期不治的痙病,並非全都不能治療。
原文
齒乾,唇焦,舌黑,或滿口糜爛,臭不可近,頭部身部隱隱見紫紅斑紋,此為溫熱暑疫嘗有之症狀,然不可治者。
牙齒乾燥、嘴唇焦乾、舌頭發黑,或者滿口糜爛、臭不可近,頭部身體隱隱出現紫紅斑紋,這是溫熱暑疫常見的症狀,然而卻說不可治。
原文
若頭向後反,身體成弧形式,手足踡縮,是作痙攣,口不能言,此為痙病正式之症狀,亦非盡不可治者。
至於頭向後仰,身體成弧形,手足蜷縮,時時抽搐,口不能說話,這是痙病的正式症狀,也並非全都不能治療。
原文
惟作馬鳴,或作他畜鳴,痙之終期,多不可治,而痙之初期未必不可治也;大汗淋漓,脈搏悉亂,痙之終期,多不可治,而痙之初,期未必不可治也;至神全不清,氣喘不能自續,則死者多而愈者少矣。
只有發出馬叫的聲音,或其他牲畜的叫聲,在痙病的末期,多數不能治療,而痙病的初期未必不能治療;大汗淋漓、脈搏紊亂,在痙病末期多數不能治療,而痙病初期未必不能治療;至於神志完全不清,氣喘不能連續,那麼死亡的多而康復的少了。
原文
若謂心、肺、腦三臟皆壞,為必死之候,此西醫模糊影響之談,在他解剖生理上,毫無確證之事實。
如果說心、肺、腦三臟都敗壞,是必死的徵候,這是西醫模糊、影射的說法,在他的解剖生理學上,完全沒有確證的事實。
原文
蓋人身生理關鍵,全系之於呼吸,呼吸停頓,肺絕而諸臟器官皆死。
因為人體生理的關鍵,全在於呼吸,呼吸停止,肺氣斷絕而各臟腑器官都死亡。
原文
西醫以肺與心、腦,並列為三死門,非特生理無所繫統,而心、腦之關鍵,果何在耶,予早已辨之於《余氏醫述駁議》中矣。(三三)菊花達巔湯(嚴蒼山)
西醫把肺與心、腦並列為三個死亡之門,不只生理上沒有系統,而且心、腦的關鍵到底在哪裡呢?我早已在《余氏醫述駁議》中辨明過了。(三三)菊花達巔湯(嚴蒼山)
原文
[特治主症]病初起,頭痛如劈,項微強,背不痙急,四肢柔和者,此湯主之。
[特治主症]病初起,頭痛如劈,項部微強,背部不痙急,四肢柔和的,此湯主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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